第7章 蝙蝠的回忆(3)
这句充满警惕的回答,让我的心头一慌,就像中学时代的数学考试,刚想出一个解题的方法,就到了交卷时间被老师收回——许多次从噩梦中醒来,差不多就是这种时刻。
“当然不是,我只是个杂志编辑。”唯恐说得不够到位,我又补充一句,“一个普通的女编辑。”
“就算你是警察,我也不可能搜你的身——何况我也不是杀人凶手。”
“但你知道凶手是谁?或者可能是谁?”
“不,我的回答要让你失望了。”
“要是你一无所知的话,为什么要写这篇小说?只是为了纪念十八年前死去的叶燕?”
“首先,我确实是为了纪念,不仅纪念死者,也纪念我自己的年轻时代。其次,我也不是一无所知。”
总算问到重点了,我压抑着兴奋,故意避开他的眼神:“那你还知道什么?除了小说里写到的以外。”
“一切。”
“什么?”
“关于她的一切。”
“对不起,有件事忘记问了,我只知道你的笔名‘蝙蝠’,但不该这样来称呼你吧?”
“我叫福生。”没想到他那么爽快地说了出来,“福气的福,生死的生。”
“你好,福生。”
虽然,这男人很可能比我大一轮,但我依旧尝试用平辈的,甚至朋友的语气与他相称呼,这样或许能有更多收获。
“福生,多么乡气啊!”他苦笑了一声,望着窗外烧焦的大楼,“我一度很讨厌这个名字,并且不准任何人这么叫我,否则便会挨我一顿狠揍。”
“冒昧地问一句——你是农村出来的?”
“阿丸,你平时说话都这么直接吗?”
“对不起,我不是这样的。”
我暗暗告诫自己说话千万要小心。
“我是家里唯一活下来的男孩,底下还有三个妹妹,在我之前有过两个哥哥,但都没能活到成年就死了。我是在大片芦苇丛中的村庄长大的,从乡里的初中读到县城的高中,最终考进N市的大学,简直是个奇迹。在我们那个乡下地方,山洞里、树丛中,还有屋檐下,到处都有蝙蝠。我从不害怕它们,这些小家伙对于我而言,就像小猫小狗对于你们城里孩子那样。蝙蝠不会伤害人类,反而帮助你消灭蚊子与苍蝇,它们也不会咬你,最多就是在家里留下几堆粪便,但那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小时候我常去蝙蝠洞掏屎,送去县城的中药房换钱,人家管这个叫夜明砂。”
“夜明砂?”
好吧,听上去很美,像是一款化妆品的名字。
“二十年前,我正在N市读大学,像我这样的农村学生,能够凑齐学费就不错了,更别提吃喝玩乐。我读书非常用功,也不像城里孩子懒惰与娇气,还包下了寝室与宿舍楼道的卫生,我可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现在看不出来吧?”
他故意摆出一张学生样的脸,但额头的皱纹无法掩饰年龄,还有黧黑粗糙的皮肤,也在暴露他的出身。
“我不知道。”
“但在大学时代,我有一个爱好,是你绝对想不到的——摄影。”
“那年头还没有数码相机,照相机都很贵吧?”
“不错,差不多等于许多人半年的工资。只能说我很幸运,在县城读高中时,有个老师是我家亲戚,学校里仅有的一台相机归他保管。他手把手教会了我如何摄影、如何在暗房里冲洗底片。我为学校拍过许多照片,其中有两张得过奖。考入大学后,我报名参加了摄影社团,而我是唯一没有自带相机的学生。社团老师认定我是个摄影苗子,又同情我的家境贫寒,就把他私人的相机借给了我。虽然,那台旧相机早就被淘汰了,1985年的国产海鸥牌,但我却如获至宝,而胶卷与冲洗用具都是社团免费提供的。每个周末,我都会出门拍照片,爬上古城墙拍北湖,跑到长江边拍水鸟,还有……叶燕。”
“哦?”
听他闲扯了那么多,终于出现了这个名字,刺激到我的兴奋点了。
“在N市的一条梧桐树荫大道上,她出现在我的镜头里,就这样认识了。”
“你还保留有她的照片吗?”
男人沉默许久,缓缓离开黑色的椅子,我差点以为他与椅子连为一体了。
他打开客厅另一端的小门,只留一条小缝钻进去,里面亮起昏暗的灯,转眼又被他紧紧关上。他消失了,我才敢从椅子上站起来,捂着胸口大口喘气,在鼻子前拍打空气,略微驱散难闻的蝙蝠味。没有在房间里看到空调,连电风扇都没有,我的后背心全是汗珠,担心会让裙子紧贴身体露出曲线。
男人出来,随手关门同时,拿着一个小本子,小心地放在桌子上。
我乖乖地坐回椅子,看着他无声地翻开本子,里面全是白纸,但看起来有些年头,不时散发出陈腐的霉烂味。
一张彩色照片从本子里翻了出来。
这是张侧面照,标准的九十年代风格,颜色略有些失真。长头发的女孩子,穿着红色格子连衣裙,很像港片里的那种校服,背靠着一棵斑驳的梧桐树,身后留下长长的绿荫。
女孩很漂亮,看起来十八九岁,有一双蒙眬的眼睛,皮肤苍白得耀眼,随时诱惑人们去将她摧残,就像网络上流传的叶燕生前的照片。
男人轻轻触摸照片,抬头看了看我的眼睛:“你不觉得有些眼熟吗?”
“绝版的叶燕遗影?”
“当然,这就是她,十九年前,她刚参加完高考,即将进入漫长的暑期。我在街头偶然遇到了她,严格来说是她闯入了我的镜头,我抓拍下这张照片。”他的目光还是不离开我的脸,让我浑身不自在,“我的意思是,这张照片很像另一个人。”
“谁?”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话音未落,我慌张地低头,徒劳地举手遮挡脸颊。
“只是有一点点像而已,请不要介意。”
“不要吓我!那一年,我还在读小学,刚戴上红领巾呢。”
“从此以后,叶燕成了我的模特,那个暑假我没有回老家,而是留在N市的肯德基打工,休息天就出来陪她拍照片。刚开始我对她也是一无所知,后来跟她单独去爬山,去陵墓景区散步,躲在浓密的山间树荫下避暑,才渐渐知道她的身世——叶燕的爷爷,是我党打入国民党中央的地下工作者,在特勤局有个代号叫‘蝙蝠’,总之是在建国大业中立下丰功伟绩的那种,后半辈子享受高官厚禄,封妻荫子,福泽后世,直到叶燕是第三代。她的外公也是从延安出来的,后来在京城位高权重,当年她爸妈结婚的时候,不知有多少大人物发来了贺电。但也因为这个原因,她的父母的关系很糟糕,女儿出生没几年就离婚了。她的爸爸去了美国,妈妈则去了欧洲,就这样各奔天涯,分别组建家庭,给叶燕添了一个弟弟与一个妹妹——父母几乎把这个女儿遗忘了,从没带她去过国外,而她连弟弟妹妹的照片都没见过。她是在N市被爷爷奶奶带大的,住在大院很少跟外面接触。爷爷奶奶相继离世之后,给她留下了一套房子。万里之外的父母,每月给她汇一千元生活费,那年头已绰绰有余——说实话,我好羡慕她的生活。”
“换作我的话,我也会羡慕的。”我用力摇了摇头,理清思路,“虽然,关于叶燕的身世以及过去,网上也有过一些说法,但都很模糊与破碎,没像你说的那么详细。”
“这是我与她之间的秘密。”
“为什么告诉我?”
“就跟你为什么会来找我一样!”
好吧,我只能猜到一半。
“叶燕的高考成绩不错,加上显赫的家世,学校自然给予了许多照顾,包括各种名目的加分,最终达到了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分数线。”
“那么你呢?”
“我继续留在N市,第二年就要大学毕业了。”
“从叶燕到北京大学读书,直到在大一期末考试前夕被人毒死,其间将近一年,你始终留在N市?”
“是的。”
这个男人的表情如此诚恳,令人不得不相信。
“北京与N市远隔千里,小说中关于叶燕在北大的种种生活细节,包括她在遇害前发生的那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鸿雁往来。”
“什么?”
“如今早就不用这个了,但在九十年代中期,手机还叫大哥大,固定电话用起来也很麻烦,异地沟通只能写信。”
“既然如此,叶燕遇害以后,警方没有调查过你吗?”
“我与叶燕之间的书信都是匿名的,也不寄到学校或宿舍,而是一个保密的邮政信箱,普通学生没有权利使用,都靠她托了关系才办下来。我们保持每个月两封信,差不多每隔一周,我会收到她的来信,等到下周再回信。她在信里详细描述了大学生活,包括寝室里的每一个人,以及老师与其他同学,还有爱慕与追求她的男生们——我差不多都写在小说里了。”
我不置可否地点头,因为最重要的问题都没答案。
“信里还聊了什么?”
“死亡。”
“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对不起,我是故意的。
“十八年前,我与叶燕相距一千公里,通过书信讨论死亡的话题。”
“比如——”
“死亡是什么?”
“你觉得是什么?”
虽然,作为悬疑小说的女编辑,对此我已习以为常,但面对这样一个男人,又关于那个早被毒死的女子,仍旧让我心怀恐惧。
“忘记一切。”
“死亡就是删除回忆?这也许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了吧。”
“不,恰恰相反,一辈子留着那些记忆,才是最难以解脱的痛苦。”他的嘴角泛出离奇的笑意,如同化学反应,令人内心油腻起来,“阿丸,你迟早会明白的。”
“你相信来生?”
“但我不在乎!就像许多人担心的是,当自己死去以后,别人听说噩耗,却只是说一句:‘哎呀,他死了啊?我们要多注意锻炼与饮食哦!’然后,就把你忘了。”
“也许,我就会这样死去吧。”
该死!我在说些什么啊?真想抽自己一耳光。
“我会记住你的。”
这话说得好暧昧啊,我的脸颊一红,反问道:“记住你的人是谁?”
“不会有人记住我的。”
“我想,应该是爸爸妈妈吧,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
但我想起叶燕死后那么多年,网友们讨论了无数遍,可她的父母始终保持沉默,甚至有人指责他们对女儿的无情,就像当年早早离异、远赴国外,未曾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叶燕的死关系到某个更大的秘密,死者亲属被迫要永远保密,否则便有杀身之祸。
“叶燕在信里问过我一个问题——人,为什么要杀人?”
“好吧,这个问题与我的职业有关,但从来没人能回答清楚。”
“第一种,为保护自家性命;第二种,为夺取他人财产;第三种,为占有异性而消灭竞争对手;第四种,因各种理由而对他人复仇;第五种,为了执行上头的命令;第六种,为佣金而杀人;第七种,无理由杀人。”
“这都是叶燕写在信里的?”
男人沉默良久才说话:“不,是这么多年来我总结的。”
“对不起,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在八月的最后一天,次日她坐上火车离开N市,去北京大学新生报到了。”
“整整两个学期,她没有回过N市吗?寒假都没回来过?”
“没有,我也没去过北京,再也不曾见过她,直到死。”
“我还以为——”我的眼神与嘴唇都在犹豫,但我早已泄露了心思,不妨直说,“你们是一对秘密的恋人。”
这番话令他的表情颇为惆怅,伸手遮着略微上扬的发际线,嗓音像从闷缸中发出:“我不知道,叶燕有没有爱过哪个男人。直到她死后多年,我才希望那个人会是我。”
“为什么不去北京找她?”
“我没钱……或者说,我打工攒下来的钱,除了供弟弟妹妹读书,就只够买一张单程车票,而我不想让她为我花一分钱。”
刹那间,这个男人忧伤的脸,让我的心底发满了同情的嫩芽。
“对不起,你是怎么知道她的死讯的?”
“开始完全不知道,那年头还没有网络,消息非常闭塞——在北京有个女孩被毒死了,你以为能传到N市一个穷学生的耳朵里吗?”
“那么……”
还是他抢先说了:“十八年前的盛夏,当暑期来临,而我等待了漫长的一个月,都没收到她的来信,我就确信她已不在人世了,尽管我多么希望只是个错觉。”
“为什么?”
“因为,在叶燕出事前的两个月,她在信里反复写过——她有这样的预感,死神就徘徊在左右,也许在她的寝室枕边,或在宿舍楼下的草地上,也可能是那栋传说闹鬼的老楼屋檐下,抑或夏夜里四处飞舞的蝙蝠翅膀……她说,要是超过三周没收到她的信,就说明她已经死了,而且,一定死于他杀!”
忽然,我开始相信他所说的一切了,因为他的手指在颤抖,就像杂乱无章地扫过钢琴琴键的手指。他喉咙里吐出的那种恐惧,不是普通人可以虚构与掩饰的。
“叶燕有没有说有谁想要杀她?”
“没有,哪怕连可能的暗示都没有,我想她自己也不知道吧!她只是一种感觉,女人无比灵敏的第六感,知道杀人凶手就潜伏在身边——每日每夜无时无刻,都在心底盘算着如何杀了她,却始终面不改色,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没有任何痕迹泄露。”
“最可怕的杀人犯就是这样,离你最近的人,每天都在计划杀你,却能与杀人对象朝夕相处,丝毫不露马脚。”
“对不起,我无法给你答案,就像我也无法向警方提供线索一样,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凶手是谁?”
“是。”男人露出失败的面色,干枯地摇头,“可能是任何一个人。”
虽然,我已对他有了好感与同情,渐渐放下了戒备与敌意,但这是我最不愿听到的答案。我花了那么多心思,承受那么大的危险,跑到这个恶心的地方,就是为了这一句话?
“那你为什么还要写这篇小说?”
真的很怕自己无法控制情绪,站起来像个泼妇那样对他吼叫。
男人却如同做错事的小学生,窝在椅子里低头道:“对不起,我的小说,只是为了纪念叶燕——这个在我的记忆中匆匆走过的女子,在我彷徨的二十岁时,似一团火焰或一滴鲜血,闯入我的镜头的女子,别无他想,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