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土库曼斯坦永久中立国地位的特征
(一)中立使土不加入各种军事集团
独立后的中亚各国普遍国力较弱,因此在俄美等大国觊觎中亚的情况下,它们开始或主动或被动地加入各种军事组织。1992年,在俄罗斯的牵头下,除土库曼斯坦之外的中亚四国全都加入了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90年代末,北约也开始在中亚积极活动,并在该地区推行其“和平伙伴关系计划”(NATO Partnership for Peace Programme)。当然,由于俄罗斯在该地区的强大影响力以及中亚各国在地缘政治上的考虑,中亚并没有一个国家要求加入北约。尼亚佐夫明白,面对美俄在中亚激烈的竞争,相对弱小的中亚国家有时是无法拒绝大国要求而加入某个军事集团的。但在加入这些军事集团后,其主权肯定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对土库曼斯坦来讲,在抵御大国要求其加入军事集团方面,永久中立地位是一个很好的屏障。对此土库曼斯坦的法律做了明确说明,土宪法第6条和《永久中立法》均规定,土库曼斯坦“作为国际社会的全权主体,普遍承认国际法准则优先,在对外政策中坚持永久积极中立原则,不干涉其他国家内政,不诉诸武力,不参加军事集团和军事同盟,促进发展与本地区国家和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友好和互利合作”。可见,土将“不参加军事集团”这一原则以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显示了其保持中立的决心。
根据尼亚佐夫的中立外交方针,土库曼斯坦不参加军事同盟和军事集团,也不参加带有详细硬性规定职能或要承担集体责任的跨国同盟。而在具体的外交实践中,土库曼斯坦也很好地执行了这一政策。独立后土库曼斯坦加入了不结盟运动,签订了《核不扩散条约》。但土没有参加独联体的军事演习,也没有参加美国与北约于1997年开始在中亚举行的军事演习。以上土政府的行为都说明,土完全恪守了中立原则,没有参加任何军事集团,有效维护了自己的主权。而在尼亚佐夫去世后,土库曼斯坦不加入任何军事集团的决心仍然没有改变:2007年,北约领导人试图在各个领域与土库曼斯坦展开合作,但土库曼斯坦的中立地位使土新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将谈判内容仅仅局限在共同打击毒品走私、防范国内突发事件、在“虚拟丝绸之路”(The Virtual Silk Highway Project)项目框架内保证国防部快速登录互联网等问题上。由此可以看出,土库曼斯坦的中立地位有效维护了土库曼斯坦的主权,成功抵御了大国要求其加入军事集团的要求。
另外,土库曼斯坦的永久中立地位也有效地抵御了外国想要在土设立军事基地的企图。“9·11”事件后土库曼斯坦政府表示,土支持建立反恐同盟,愿意加入这一同盟并与之合作。但土将“始终恪守永久中立国立场”,只“提供空中和地面走廊为阿富汗人民运送人道主义援助的和平救援物资”,并强调其基地“不供非人道主义的军事行动使用”。土库曼斯坦“不会向任何国家提供军事基地或成为武器运输通道”。因此,当2002年初德国要求土提供领空和基地供打击阿富汗使用时,尼亚佐夫对德国驻土大使马滕(Hans Mattern)说道:“积极中立地位不允许我的国家在本地区或其他地方支持任何军事行动。”而在2005年,当俄罗斯媒体报道美国可能在马雷州(Mary)设立军事基地时,土外长梅列多夫(Rashid Meredov)说,土库曼斯坦不打算将其机场用作美军军事基地……土库曼斯坦将严格履行作为一个中立国家的承诺。总之从以上事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尼亚佐夫的政治智慧:他知道中亚各国都是弱国,很难应对外国要求设立军事基地的要求,因此寻求国际上承认的永久中立是抵御这一行径的最有效方法。在中亚这几个国家里,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都有(或曾有)美军和俄军的军事基地,而土库曼斯坦则凭借其永久中立国的独特地位成功抵御了外国要求设立军事基地的要求。
土库曼斯坦对上合组织的态度也鲜明地表现了这个国家的中立外交。时至今日,中亚地区的其他四个国家都是上合组织的成员国,唯有土库曼斯坦是个例外。与上合组织有关系的国家被分为四类,分别是: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和峰会主席国客人。而土库曼斯坦是“峰会主席国客人”中的一员,其地位甚至还不如具有“对话伙伴国”地位的斯里兰卡。与其他几个上合组织的正式成员一样,土库曼斯坦也是前苏联范围内的中亚国家,因此土在上合组织中“地位低下”并不是因为该组织不愿接纳土,而是土自身的中立外交政策使然。另外,从后面的发展趋势来看,上合组织的合作范围越来越广,已经扩展到了许多政治和经济领域;而在军事合作方面,上合更是几乎年年都会举行军演,因此在一些西方人的眼中,上合已经成了一个“东方的政治军事集团”。而土库曼斯坦在独立后一直奉行中立政策,对于参加这种一体化程度较高的组织一直持排斥态度,因此土不参加上合也是不足为奇的、合理的结果。
(二)脱离独联体层面的地区合作
独立后的土库曼斯坦认为独联体其实是俄罗斯力求扩展其在前苏联地区势力的工具,加之独联体办事效率低下(虽然签署了很多文件,但真正执行的却很少),因此土库曼斯坦决定要与独联体保持距离,把外交重点放在与单个国家的双边外交上,而要做到这一点,中立就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工具。1995年2月,土库曼斯坦用这一理由拒绝加入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土官员称,“宪法中关于永久中立”的规定使得土库曼斯坦必须拒绝介入军事集团及其他成员国拥有共同责任的军事联盟。实际上,土是担心俄罗斯在独联体军事合作中的领导地位会使俄重新确立对其他国家的霸权地位。土库曼斯坦也没有加入欧亚经济共同体这个独联体范围内的经济组织。2005年,土用中立来疏远独联体的政策达到了极致:当年8月尼亚佐夫给独联体喀山会议的公开信上写道:“土库曼斯坦参加独联体的立场将以其作为长期中立国的对外方针为基础,其中立国地位得到了联大1995年12月12日决议的承认和支持。”最后土宣布,将把自己的成员国地位降为一个联系国,以非正式成员国的身份参与独联体的活动。土认为,这样才能完成积极中立政策所确定的目标。由此可以看出,土为了与独联体拉开距离,充分运用了自己的中立地位,并成功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2005年土库曼斯坦与俄罗斯之间的双边关系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准盟友的关系,但独联体由于效率低下,可以说已经名存实亡,因此土对独联体一直不甚看好。所以在这次会议上,土库曼斯坦“以中立地位的名义”宣布降低自己的成员国身份。
(三)土库曼斯坦对外合作的偏向性及原因
仔细观察土库曼斯坦的外交就会发现,虽然土看似与所有国家都保持友好关系,但实际上与土进行实质性合作的国家是很有限的。土库曼斯坦与那些自认为“不友好”的国家保持距离,但与那些“可信赖、与之打交道有利可图”的国家积极保持联系。例如,土库曼斯坦现在的天然气出口对象仍是俄罗斯、伊朗、中国等几个大国。当然,地缘因素在这里非常重要,俄、中、伊等国是土库曼斯坦的友好国家,同时又都有一定的合作意愿与实力,这也是土主要与这几国进行合作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受意识形态、历史因素等影响,土库曼斯坦仍在很大程度上把美国看作意识形态上的“敌对国家”。由于两国在政治制度、政治文化方面存在太大的不同,且土库曼斯坦一直是美国眼中的“超级独裁国家”,再加上十年前在独联体许多国家所发生的一系列“颜色革命”,土库曼斯坦对于与美国进行合作始终抱着十分谨慎的态度,别尔德穆哈梅多夫担心,如果过分引入美国势力,自己有可能像当初的谢瓦尔德纳泽那样“引火烧身”,最终不得不黯然下台。另外,土库曼斯坦之所以和俄罗斯、伊朗、中国等国积极合作,就是因为这些国家都不对土库曼斯坦的政权体制表达异议。也就是说,与这些国家合作不会对土库曼斯坦的政权稳定构成威胁。除此,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与那些美国的“盟国”相比,这些国家总体上是站在美国的对立面的,对美国在国际上的很多强权做法都不予赞同。由于在这一点上有着相同的利益,再加上历史、地缘等因素,土库曼斯坦自然而然地倾向于和这些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合作。
在外因方面,土之所以能与这些“可信赖国家”进行合作,是因为俄罗斯允许土库曼斯坦这样做。土库曼斯坦其实也想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欧盟等方面进行合作。2012年5月22日,别尔德穆哈梅多夫在第三届国际天然气展会开幕前说,“我们未来打算同欧元区国家的相关机构在燃料动力综合体领域建立起紧密合作,向欧洲国家供应土库曼斯坦天然气”。也就是说,土库曼斯坦在考虑向欧洲输送天然气的可能性,为此近年来开展了铺设跨里海天然气管道的谈判。但俄罗斯反对这样做,认为在里海法律地位确定之前,只能在里海五国都同意的情况下实施里海天然气管道项目。莫斯科对建设从土库曼斯坦经里海海底至阿塞拜疆的天然气管道感到担忧——这将损害俄罗斯在中亚能源对欧输出方面的垄断地位。由于俄一直将中亚几国乃至所有其他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看作自己的势力范围,因此俄反对这些国家与西方进行合作(如同最近俄罗斯对乌克兰做的那样)。所以说,土库曼斯坦政权对于和西方合作的猜疑,加上俄罗斯对此表示反对(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导致土库曼斯坦对外关系中的这种“非中立因素”是如此明显。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土库曼斯坦这种“偏向俄罗斯的非中立因素”的出现是被动的、不得已的。由此也可以看出,俄罗斯对于这些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的控制欲非常强,一定要这些国家“与自己站在一起”,否则就会出现2016年初俄罗斯干预乌克兰的景象。
东欧天然气分析中心主任柯尔切姆金认为,对于土库曼斯坦天然气的任何扩张计划,只要不是向欧洲运输,俄罗斯都会满意。由此可见,土库曼斯坦和中国的天然气合作也是在得到了俄罗斯的认可之后,土库曼斯坦才敢实施的。可以说,俄罗斯对土库曼斯坦外交中这种“非中立的偏向性”负有相当大的责任。如果不是俄罗斯的压力,恐怕土库曼斯坦早就开始与欧洲进行天然气方面的合作了。总之,尼亚佐夫提出的“中立”就是为了使土库曼斯坦获得更大的自主权,而从现在来看,这一点仍然没有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