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企业还是“他养”好
把企业交给职业经理人,股东可能不愿意;但也只有交给职业经理人,股东对企业的“溺爱”才能变成“大爱”,这既是股东之福,更是社会之幸。当然,要让职业经理人把企业养好,关键是要在股东的主导下,建立一个好的治理机制,而治理机制的核心就是要想办法把激励问题搞好,而“心”的管理无疑是根本。
没有股东,就没有企业。以财富为己任的股东,离开企业将一事无成。所以,养好企业是股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根本目标。或许如此,很多人愿意接受企业的财务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这一理论命题的。作为股东分娩的谋财组织,能不能“养”好,不仅关系股东福祉,更关系到社会福祉。所以,“养”好企业,既是股东谋财之需,亦是社会福祉之望。问题是,股东怎样才能把企业养好呢?
理论上,要把企业养好,有两个办法:一是“自生自养,生养合一”;二是“只生不养,生养分离”。“生”是所有权,养是“经营权”。“自生自养”,两权合一;“只生不养”,两权分离。前者叫“自养”,后者叫“他养”。究竟用哪一种方式,经济学的判断标准是:哪种方式给股东带来的利益多,就用哪种方式。
经验性地看,企业基本上都会经历自养到他养的演化。之所以如此,根本的原因是企业规模所带来的能力需求。
企业规模比较小时,业务比较单一,人员也不太复杂,企业内部的利益比较好协调,因此,股东也有能力来处理这些事情;但是,当公司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企业的利益关系就会变得复杂,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股东养企业就可能出现“有心无力”的困境。
为摆脱困境,让企业更好地为自己的财富效力,很自然地就会找一个或者一群更有能力的人来帮自己打理企业,这群人就叫“职业经理人”(professional manager)。所以,股东请职业经理人,动机很简单,就是想借助其赚钱能力为自己的财富梦想服务。
和股东“分娩”企业一样,职业经理人也是“无利不起早”的,也希望通过为股东财富服务的同时,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这就是商业社会的基本逻辑:利人利己。所不同的是,是先利人、先利己或者两者兼顾。理想的境界是两者兼顾,但很难做到。为了在两者之间寻求相对平衡,这就需要一个机制来保障,放到企业层面,就是所谓的“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广义地看,公司治理实际上就是企业在“他养”模式下,如何让不同人的利益达到相对均衡,尤其是股东与职业经理人利益相对均衡的一种制度安排。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