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汉语比较类形容词谓语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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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相关说明

有几个相关问题,对于文章的研究很重要,这里一并加以探讨和说明。

一、比较与选择、对比、比喻、比拟等的关系

比较范畴往往容易与选择、对比、比喻、比拟等范畴有些瓜葛,因而作比较范畴的研究首先必须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对于比较与选择的关系,吕叔湘(1982)在《中国文法要略》中将选择范畴归入比较范畴;史存直(1982)在《语法新编》中将比较复句分为三种类型,即平比、差比、取舍,取舍即选择。他们对于比较与选择关系的处理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两者确实有共同之处,它们都含有比较的意味。刘焱(2004)认为选择不能归入比较,认为选择句的语义特征是[+通过比较][+显示差别][+作出取舍],选择毕竟不同于比较,选择的目的重在取舍。这种分析也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无论是从句法形式,还是从语义、语用上来看,两者均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比较与选择关系的处理,主要是看从严还是从宽,本书主张还是从严为好,因而本书的研究不包括选择句[21]

对比与比较也有相同之处,两者都有比较的前提。但两者也有明显的不同,对比不存在突出某一方面,不存在主次性,对比的结果是两个方面同时突出。如“昨天天凉,今天却很热”,既说明了昨天凉,又说明了今天热。对比一般要求两个相反义的小句同现,否则就不好作对比。比较则不同,比较主要是通过比较客项来说明比较主项的情况,比较客项不是突出的重点,重点只有一个,那就是比较主项,比较句在句法上一般只有一个小句形式。同时由于两者在句法上差别很大,因而本书的研究也不包括对比句。

比喻和比拟作为两种修辞手法,要求本体和喻体(拟体)必须是具有相似性的两个不同事物。事物的相似性是通过比较得知的,没有比较就没有什么相似可言,因而比喻和比拟与比较是有交叉的。那么作比较范畴的研究时,考虑不考虑比喻和比拟呢?从学界的研究来看,大多避而不谈,只能从其用例来推测他们对两者关系的处理态度。也有区别两者之间关系的,如史银姈(2003),史文认为比字句可表比喻比拟,不过比喻和比拟重在修辞,重在两种事物之间的相似性,而比较则侧重于事物的异同或高下,它们是有区别的。这种看法是很有道理的,就语义而言,比较与比喻比拟都有比较的语义成分,但比喻比拟除了含有比较的语义之外,还含有修辞方面的语用成分。如史文把“这条蛇比那条还粗”看作比较句,把“这条蛇比碗口还粗”看作比拟句,把“她的眉毛像弯月”[22]看作比喻句,这种分析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后两个句子明显是以碗口作标准来比较蛇的粗细,以弯月作标准来比较眉毛的形状,它们同时也是一种明显的比较句。因而对于比喻比拟与比较的关系似乎还是宽一点好,严格分开可能反而不利于研究。本书对于比喻和比拟是这样处理的:从句法和语义两方面考虑,有明显标记词语[23]的比喻和比拟句归入比较句,如“蛇入堂中心,有一孔大如盆口,蛇入并尽”(《朝野佥载》)。没有明显标记词语的比喻和比拟句不归入比较句,如“这里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如果一概不加以区分,所有比喻和比拟句都归入比较句,势必会淆乱比较句的句法特征,这样就不利于对比较句[24]的研究。

二、比较成分的划分

学界对于研究比较句的兴趣虽然越来越浓厚,不过对于比较句中比较成分具体划分的看法却多不相同。

范晓(2000)认为:“‘比’字句由比较项、比较点和比较值构成。比较项包括互相比较的两种事物,比较点是指比较的内容,比较值是比较点的程度值。”他(2000)又说:“从形式上看,‘比’字句的基本构造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前段、中段和后段。”谢仁友(2003)认为:“所谓比较句,简单地说,就是比较高下异同的句子,它一般必须具备四个元素:比较主体、比较标记词、比较标准和比较结果。”史银姈(2003)认为:“比较句的基本功能是表示两个事物在某一属性上的高下之别,因此一个典型的比较句通常包含以下四个概念要素:a比较项(拿什么来比较),b比较点(在哪一点上进行比较),c结论项(比较的结果如何),d比较标记(用什么引出比较基准)。”张赪(2004)认为:“典型的比较句应该包括比较主体、基准、比较词、结果项四个参项。”刘焱(2004)认为:“从比较句的语义要求上看,比较句的构成成分有如下8种成分:比较主体O、比较前项X、比较词M、比较后项Y、比较点P、比较专项I、比较结果R和比较差值D。”还有一些不同的分法,这里不再列举。

以上这些划分少则三项,多则八项,差别较大[25]。比较句成分的划分很重要,因为合理的划分有助于问题的明晰化和研究工作的进展。参考各家的分法,结合比较句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研究的可操作性,本书把比较句的构成成分分为六项,即比较主项、比较词、比较客项、比较点、比较结果、比较值。其中比较主项和比较客项是指比较的主客体对象[26];比较点是指比较的具体内容;比较词是指引进比较客项的标记性词语,一般由介词充当;比较结果是指比较的最终结论;比较值是指对比较结果的量化说明,一般由补语充当。其中,比较值实际上也应该属于比较结果,划分出来是为了从量上来突出比较结果。下面举例来看,如“勖又以魏杜夔所制律吕检校太乐、总章、鼓吹八音,与律乖错,始知后汉至魏尺度渐长于古四分有余”(《宋书·律历志上》)。这个句子,比较主项为时段“后汉至魏”,比较词为介词“于”,比较客项为时段“古”,比较点为名词“尺度”,比较结果为形容词“长”,比较值为数量短语“四分有余”。上面这个句子是一个比较成分完整的比较句,但事实上,有些比较句往往省略或隐含了比较客项、比较词及比较值的全部或一部分,关于这一点,在本书正文部分有详细的分析,这里不再赘述。

三、比较类形谓句的内涵

前文说过,“比较类形谓句”是一个语义句法范畴,是指表“比较义”这一类别的形谓句。具体而言,本书所说的比较类形谓句主要包括两种句子类型。

一是指“形比句”。关于形比句,冯春田(2000)在《近代汉语语法研究》中说,比字差比句的比较语[27]是形容词性的,可称为“形比句”[28]。冯春田这里所说的形比句仅限于差比句,本书所说的形比句是指所有谓语是形容词[29]的比较句,这种类型的句子结构[30]较完整[31]。如:“今世音律谐靡,章句偶对,讳避精详,贤于往昔多矣。”(《颜氏家训·文章》)

二是用程度副词表比较义的形谓句。这类句子在语义上表比较,与形比句没有什么差别,但这类句子在句法成分的构成上没有形比句完整[32],主要表现为经常省略或隐藏某些比较成分,这些比较成分主要是比较主项、比较客项、比较词。如:“邓竟陵免官后赴山陵,过见大司马桓公,公问之曰:‘卿何以更瘦?’邓曰:‘有愧于叔达,不能不恨于破甑!’”(《世说新语·黜免》)这一句中,“卿何以更瘦?”在语义上就隐含了比较主项“今”、比较客项“昔”、比较词“于”,其完整的表达应该为“卿今何以更瘦于昔?”这种句子在语义上也是一种形比句,只是句法形式有所省略,不过这些省略成分根据语义都是可以补充出来的。

另外,以上两种类型的比较类形谓句在句法形式上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有时是混合使用的,如“又问:‘使范文正公当此,定不肯回。’曰:‘文正却不肯回,须更精密似前日。’”(《朱子语类·本朝四》)句中“更精密似前日”就是用“XA似Y”的“形比句”形式与含比较义的程度副词“更”的混合使用。鉴于此,以上两种比较类形谓句可以放在一起总称为形比句,即一种广义的形比句。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的研究对象虽然是比较句中的广义形比句,但本书的标题并不以“形比句”命题,而是以“比较类形谓句”命题。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尽管两者的研究对象相同,但研究的重点不同,形比句的研究多侧重于句法形式[33],而本书是关于“比较义”类的形谓句的研究,因而本书的研究兼顾语义和句法两个方面,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语义类型、句法成分、句法形式等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又包括若干内容,如句法成分又包括比较项、比较点[34]、谓语形容词、状语、补语等,这是本书命名为“比较类形谓句”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以形比句命题的话,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即误以为本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所说的那种属于比较句范畴的狭义的形比句。因而本书命名“比较类形谓句”主要是为了突出研究的重点,同时强调研究的对象。

四、比较类形谓句的分类

下面介绍一下本书对于比较类形谓句中的第一种类型即形比句[35]的分类情况。形比句的分类与比较句是一样的。

从比较的性质看,先贤时彦的划分多不相同。最早给比较句进行分类的是马建忠(1983),他说:“同一静字,以所肖者浅深不能一律,而律其不一,所谓比也。象静为比有三:曰‘平比’,曰‘差比’,曰‘极比’。”吕叔湘(1982)将比较句分得更细,有:类同、比拟、近似、高下、不及、胜过、尤最、得失、不如、倚变等。高名凯(1986)把汉语比较句分为差级、比较极级、绝对极级三类。赵元任(1979)将比较句分为等同、较胜、较差、最高、反最高[36]。太田辰夫(1987)将比较句分为平比、绝对的差比、相对的差比、绝对的极比、相对的极比五类。黄晓惠(1992)除把比较句分为平比、差比、极比外,还分出一种泛比句[37]。冯春田(2000)把“比”字比较句分为平比、差比、疑比[38]三类。向熹(1998)把比较句分为平比、差比、极比三类,与马氏相同。杨伯峻、何乐士(2001)把比较句分为同比、差比、极比三类,实际也与马氏没有什么区别。谢仁友(2003)把比较句分为平比、正差比(含极比)、负差比(含极比)三类。刘焱(2004)巴比较句分为平比和差比(含极比)两类。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对比较句的分类,少则2类,多则10多类,当然每种划分都有自己的道理,因为具体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不同。不过,无论怎样划分,都没有超过马氏的平比、差比和极比三分的内涵。正因如此,本书对形比句的分类也基本采用马氏的分法,只是将平比分为异同比和相似比两个小类,将比较句分为异同比、相似比、差比、极比[39]四个小类。异同比如:“所留之种,率皆精好,与世间绝殊,不可同日而语之。”(《齐民要术·养羊》)相似比如:“须是理会到深处,又却不与禅相似,方是。”(《朱子语类·大学五》)差比如:“唯北狄乐声,比教坊乐下二均。”(《梦溪笔谈·乐律二》)极比如:“今因其请救而抚之,利莫大焉。”(《三国志·魏书·辛毗传》)


[1] 详见下文“研究概况”部分的有关介绍。

[2] 该书在1961年出版前,曾于1952年7月至1953年11月以《语法讲话》的题目在《中国语文》月刊上连续发表过,出版时有所修订。

[3] 本书所要研究的比较类形谓句的具体内容,后文有具体说明。

[4] 关于汉语史的分期,到目前为止,学界虽较多倾向于将古汉语分为上古、中古(东汉至隋)、近代三个时期(可参见方一新先生《中古近代汉语词汇学》),不过至今似乎仍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意见。本书在语言事实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的需要,将研究重点定为东汉至宋代这一阶段,为表述方便,仍称为“中古”。同时为便于进一步的细化研究,本书将西周(含西周)以后的古汉语分为三个大的时期,即上古(周秦西汉)时期、中古(东汉到唐宋)时期、近代(元明清)时期,其中,中古时期内部又细分为四个阶段,即东汉阶段、魏晋阶段、南北朝(含隋)阶段、唐宋阶段。

[5] 比较类形谓句中表示程度性的状语,我们可以称之为级次状语,它们是用来表示谓语形容词级次的句法形式和句法成分,具体可见本书第四章的相关介绍。

[6] 在一些比较类形谓句中,谓语形容词有时在其补语部分通过使用一些表量的成分来表示其量值,这些表量的成分我们可以称之为量性补语,具体可见本书第四章的相关介绍。

[7] 对于比较类形谓句与比较句的区别,绪论部分第六节还有更详细的说明。

[8] 作为“静字”的一个类别。

[9] 包括学位论文以外的期刊论文与收入学术论文集中的论文(含会议论文)。

[10] 对于形容词与形谓句的研究往往杂糅在一起,不易分开,因而本书将这两者放在一起考察分析。

[11] 关于形容词的研究概况亦可参见李泉《单音形容词原型性研究》相关部分介绍,北京语言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

[12] 含形比句。

[13] 也含专著研究。

[14] 该文已以《现代汉语比较范畴的语义认知基础》为书名,由学林出版社2004年出版。

[15] X为比较主项,Y为比较客项,A为形容词。关于比较类形谓句各句法成分及相关称谓,详见后文相关章节介绍。

[16] 《礼记》是一部秦汉以前儒家有关各种礼仪制度的文章选集,是一部儒家思想的数据汇编,也是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该书主要由西汉礼学家戴德及其侄子戴圣编订。戴德选编的八十五篇称《大戴礼记》,至唐代只剩下三十九篇;戴圣选编的四十九篇称《小戴礼记》,即今天的《礼记》。考虑到内容多为先秦作品,本书将《大戴礼记》与《礼记》暂归入先秦时期。

[17] 鉴于学界较多认同今本《列子》为东晋伪作,故将其归入魏晋时期。

[18] 为讲史拟话本小说,文中间杂宋及元人习语,疑为宋人所作并为元人所增益,也有人推测或为元初宋遗民所作。本书暂将其归入元代作品。

[19] 元杨景贤杂剧。为区别起见,本书举例时,标出作者。

[20] 明吴承恩小说。本书举例时,不标作者。

[21] 选择句的句法形式,从汉语史来看变化不大。语义上,除了谓语形容词能显示一定的量级变化外,没有标记性词语或明显的量级程度副词来显示明显的比较特征。就形谓句而言,古汉语中的主要选择句式是“X(与)Y孰A”、“X孰与YA”、“XY孰A”,如“立孤与死孰难?”(《史记·赵世家》)“鬼神孰与圣人明智?”(《墨子·耕柱》)“无季氏与有,孰利?”(《史记·鲁周公世家》);现代汉语中主要的句式是“X和(与、跟)Y谁(哪个)(更、最)A”,如“你跟他谁高?”“小李和小汪哪个更聪明?”这些句子主要表示选择义。

[22] 此句为动词谓语句。

[23] 如“似、如、像、比”等。

[24] 比较句在本书中具体体现为形比句,关于形比句,可见下文的相关说明。

[25] 同时某些成分的指称也不完全相同。

[26] 学界一般把比较的两项称为比较前项与比较后项,这样似乎不妥。因为有些比较主体和比较客体的出现位置并不总是前后的关系,如“比起他,你已经强多了”之类的句子;也有称为被比较项与比较项的,这种称呼尤其是“比较项”有时也容易让人颠倒两项的关系。看来,称为比较主项与比较客项似乎更合理些。

[27] 相当于谓语部分。

[28] 冯春田(2000)在《近代汉语语法研究》又说,比字差比句的比较语是动词性的,可称为“动比句”。

[29] 这里的“形容词”即冯春田所说的“比较语”。

[30] 关于比较句的构成可见上文相关介绍。

[31] 相对于下文“用程度副词表比较义的形谓句”而言。

[32] 关于形比句的构成可见上文有关比较句的构成介绍。

[33] 主要是针对目前学界的总体研究情况来说的,正如殷志平(1998)在《语境与否定比较句》中所说:“对于比较句的意义,许多学者做过深入而有成就的研究,但主要着眼在句式的结构关系和结构意义。”详见范晓等(1998)。

[34] 由于比较类形谓句实质上是广义的形比句,形比句又是比较句的一个类别,为了方便起见,在称呼句法成分时,有些仍用比较句的成分来称呼,如比较项、比较点等,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讨论和界定(如比较项与主语及介词宾语的关系等)。

[35] 见上文相关介绍。

[36] 关于比较句的分类,可参看前文,又可参看刘焱(2004)《现代汉语比较范畴的语义认知基础》第232—233页。

[37] 黄晓惠(1992):“本书考察了差比句式由古到今的演变,认为汉语比较范畴还有一种泛比状态与平比、差比、极比并存,与它对应的泛比句式通常只强调比较的结果,并往往在语义上涵括了平比、差比和极比状态。”

[38] 指“比”字比较句而比较语(即谓语部分)是疑问代词的句子,它不同于差比句式表示疑问的一类。以上见冯春田(2000)。

[39] 具体可参见本书第五章相关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