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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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近现代宁波水利

近现代宁波水利,是指自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一阶段宁波的水利事业。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后,由于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以及连年战争,近现代水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直到1930年前后才有一些近现代水利工程。这一时期,宁波民间自治力量逐渐取代“官办民助”和“官督民办”成为治水主体,在东钱湖水利治理和宁波商人平原治水中发挥主导作用。

一、东钱湖水利治理

东钱湖作为浙东地区重要的水利工程,疏浚湖泊一直是水利整治中心,历代受到高度关注。在古代宁波水利中,整治东钱湖的目的是疏浚湖泊以蓄淡,主要围绕清除葑草和占湖为田。在近代宁波水利中,东钱湖淤塞严重以致水利功能下降,整修主旨为除葑浚泥,主要围绕谁来投资开展治理。梳理从古至今的治水,东钱湖的水利治理内容经历了从古代清除葑草、反湖田化的治理到近代拓展湖泊旅游、饮用水功能和建设风景区的广义治理上;筹款方式经历了从清末以民间自筹为主到北洋政府时期以地方自治为主,再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官民合筹的方式。

清末的东钱湖因自然淤积、管理松懈等原因,湖面淤塞严重,水利功能下降,修浚迫在眉睫,但政府财政枯竭,只能依靠民间力量集资。光绪十八年(1892年),绅耆陈劢等向宁绍台道呈文建议修湖,并拟定修湖章程、浚湖筹款大略,建议对沾水利之农田征收亩捐,每亩捐钱200文,采用随粮带收的方式,对农民征收亩捐、鼓励城乡殷实富户之家多加捐纳,提倡各殷户在亩捐未集之时暂垫款项。当地政府同意此种经费筹集方法。在浚湖中,具体事务由当地士绅力主,并借助政府权威开展。鄞县士绅张锡藩向府台等呈文要求水利分府王氏协同萧福清督理湖工,同时请旅沪著名“宁波帮”领袖严信厚襄理局务。萧福清代表政府监督工程,严信厚负责实际操作。因经费筹措困难,东钱湖的疏浚从局部开始,并修葺完善水利设施,开始运用挖泥机、挖泥船等工程机械,提高了工程效率,同时注重处理浚出的湖底之泥,用浚出之泥培土或运往窑厂烧砖以处理掉湖泥。

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后,宁波府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士绅的地位、职权,强调在公共事务中以绅董为中心。北洋政府时期,筹款方式由民间自筹为主向由地方自治为主转变。士绅们向政府申请后,确定东钱湖的筹款方法以及治理相关事宜,议案交由鄞县自治会讨论,由自治会具体开展治理工作。东钱湖的经费主要来自地方自治经费中的县税和其他杂捐税,另有“宁波帮”的慷慨解囊。湖工善后局是以地方士绅为核心的自治组织,其前身是三县浚湖联合会改组后的湖工局,1915年成立后被政府赋予治理东钱湖的绝对权威。面对严重的侵占东钱湖现象,湖工善后局将此类行为呈报鄞县公署,在登报警告后派专人走访核查,依靠政府权威处理。之后,湖工善后局召开三县代表会议,充分调动各级社会力量讨论东钱湖善后问题,逐渐确立了以士绅为核心的民间自治模式。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东钱湖的治理经费来自政府拨款、贷款、吸纳政府发行的公债以及按受益田亩进行的民间自筹。政府的财政支持是治理经费的主要来源。在财政枯竭时,政府通过发行公债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募集资金,这是一个新特点。这一时期,东钱湖治理体现出时代进步因素,由原先的局部治湖、只注重一时治理效果向先治标后治本、重视经济环保性和可持续性转变。在东钱湖的疏浚中,水利专家庄崧甫提出用经济环保的方法除葑浚泥,即将湖水放干后挖井田式小沟,使凹处之水不会中积,然后将腐败水草蒸晒干燥后烧成灰做肥料,再用挖泥机疏浚;挖出来的土可开设窑厂获利;湖中可养鱼植菱,或租给乡民,租金用作湖工善后经费。在东钱湖治理中政府注重维持湖泊生态平衡。为有效治理东钱湖的过度捕捞行为,东钱湖委员会整理制定了《东钱湖鱼类养捕规则》,使治理由狭义治理向发扬东钱湖潜在功能的广义治理拓展。旅沪甬籍著名人士刘鸿生、厉树熊联络并确定了宁波自来水厂水源,开发东钱湖的引水功能。战后水利参事会对东钱湖治理的第一期工程就是开发它的风景旅游区功能,并引入招标治理现代化模式,杜绝虚糜公费,提高了治理效率。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政府强势介入地方社会,与民间自治组织争夺东钱湖的治理权,但在抗日战争爆发后,因财力不足,又使东钱湖治理的主导权向地方社会回归。1936年成立的“整理东钱湖委员会”和战后成立的“水利参事会”两大民间自治组织在东钱湖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宗发旺:《水利与地域社会——东钱湖水利治理研究》,宁波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1—39页。

二、宁波商人平原治水

水患问题一直制约着宁波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近代宁波水利发展中,民国时期宁波商人平原治水尤为典型,表现出社会化民间筹资的治水理念。

20世纪20年代,以商人为代表的民间社会成为当时水利建设的主导力量,宁波商人不仅是许多水利工程的发起者与组织者,更是水利工程赖以进行的重要支持力量。宁波商人作为实力雄厚的新式商人群体,在其特有的宗法观念中恋乡情结浓厚,拥有强烈的治水使命感与动力。1921年秋,宁波镇海后海塘“受风潮崩溃决裂,险象环生”,朱忠煌等十余名绅商“联名呈请县令盛鸿煮转呈省道派委履勘估工,筹款兴修”,提出“此次修筑海塘,工程浩大,非精思密虑,详细勘估不足以凭研究,非群策群力筹集巨款,不足以资进行”,表达了“不胜迫切待命之至”的心情。盛鸿煮、傅宗耀、盛炳纪、李征五、方积蕃、洪成琪、乌人圭、董杏生等建立塘工协会。冯幵:《重修镇海后海塘记》,见宁波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宁波市志外编》,中华书局1998年版。1922年春,众议大修作为镇海屏障后海塘。同年2月至次年8月,“土木工役穷日夜不息”,共修筑石塘1020丈、土塘3400丈,耗银13.88万元。盛鸿煮:《修浚镇海东西管中大河碑记》,见宁波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宁波市志外编》,中华书局1998年版。1922年,宁波西部山洪暴发,波及整个平原地区,损失惨重。“水利之失修者二百余年矣,其乡之贤者忧之,民国十三年春,乡人会而议于社⋯ ⋯论以张君申之主其事,周君炳文,施君竹晨副之。”陈训正:《鄞西南乡治河记》,见宁波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宁波市志外编》,中华书局1998年版。次年,朱炳蕃、张申之、周炳文等18名商人以“公民”的名义报政府备案,动议修复水利。他们在备案文中写道:“南塘河亘郸江、章远、同道三乡⋯ ⋯流域之长于县境为第一。岁久失修,河身日浅,于各区农田水利、舟楫交通、居民饮料均有莫大之损害,公民等不忍坐视。于四月二十日约集就地绅商,在湖西竹洲会议疏浚办法,今以兹事体大,非合群策群力不足图功。当经议定,先设筹备处于郡庙后体仁局,定名为郸县南塘河浚河筹备处。”县知事于同月20日批文表示“热心公益至堪佩慰,应准如呈立案”陈训正、马瀛:《民国鄞县通志》第6册《工程志》卷48,见《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版。。宁波商人建立民间治水组织,进行社会化民间筹募资金、勘察规划、委选施工单位,在1924年动工开浚平原西部主干渠南塘河,历时4年竣工。后相继开浚护城河、中塘河、西塘河等,前后历时20余年,耗资数十万银圆,是宁波平原地区历史上规模最大历时最久的一次治水活动。孙善根:《宁波帮与宁波的早期现代化》,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面对兴修水利花费浩大与地方政府入不敷出的现状,以宁波商人为代表的民间社会承担了绝大部分治水的费用。他们完全摆脱了对政府的依赖,表现出了社会化民间筹资的治水理念。“宁波帮”通过向全社会(主要是商界)募捐和“谁得益谁出钱”原则征集专项税款,并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动员普通民众参与。

第一,向全社会(主要是商界)募捐。南塘河浚河筹备处在《疏浚郸县南塘河募捐启》中发出了充满激情的号召:“同人等生长是乡⋯ ⋯愿宏力薄,譬平地之为山,等九初之一签,敢效将伯之呼,原乞解囊之助,庶几众擎易举,大功用成,流泽所被利赖靡穷,皆出大君子慷慨急公之赐,他日志乘表功,方且于王(王元暐)、段(段光清)二公并垂不朽。”陈训正、马瀛:《民国鄞县通志》第6册《工程志》卷48,见《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版。为激励商人光宗耀祖的情怀,水利筹备会在劝募中许诺在纪念清初著名的治水地方官周镐的永镇祠内为捐募者立生禄位(死者立木柱),在捐款总数中提留5% 存储作长年祭祀费用,并规定捐200元以上募1000元以上祔祀本人,捐500元以上祔祀其父,捐1000元以上祔祀其祖父。周时奋:《民国时期宁波商人治水》, 《中国水利》1992年第8期。募捐得到上海“宁波旅沪同乡会”商人的积极支持,周炳文、孙梅堂、徐永炎作为发起人中的旅沪宁波商人,各捐资1万元,沪上其他宁波商人也闻风而动,最终有资格入祠享祀者有130余人。张申之:《鄞县南塘河疏浚后之回顾》, 《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1931年第95期。

第二,按“谁得益谁出钱”原则征集专项税捐。宁波商人的社会化筹资根据“谁得益谁出钱”的原则,征集公众商定的田亩捐、铺户捐和交通捐的专项税捐。田亩捐先由筹备处演变的浚河局实地调查沿河两岸的直接灌溉田亩数,按预算定总额,然后召集鄞江、章远、同道三乡人士会议共同决定收取浚河经费2块银圆,小业户每亩每年另收银5角,并印发通知书告知大小业户,限本年晚租时缴清。铺户捐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南塘河沿岸段塘至鄞江桥8个集镇的商店铺户,每用伙友或工人1名,纳浚河费1块银圆,由局派员征收。交通捐的设定是,“对于鄞江桥一带长年航行南塘河的船户,定载重20吨的‘百官船’每年捐洋6元;载重5~6吨的平地驳船‘乌山船’每年捐洋3元”; “大滩船中载石料者捐3元,载木柴者捐2元,小摊船捐1元”。两种社会化筹资共筹集163553块银圆,“其中同道公会拨入23650元,私人捐款83011元,占捐款总额50.75%,田亩捐征收47819元,店铺捐征收2703元,交通捐2984元,利息等杂项收入1383元,全部工程完成后,尚余779元”。周时奋:《民国时期宁波商人治水》, 《中国水利》1992年第8期。

第三,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动员普通民众参与治水。在平原治水中,宁波商人成立民间治水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治水。其中,资金筹募、技术勘察等方面由商人主持,宁波商人推广“以工代赈”的方式让广大没钱的乡民参与。这种“以工代赈”的方式使下层民众也能为公益事业尽到责任。王仲:《近代宁波帮慈善事业对当前慈善文化建设的启示》,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