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
1.基槽、坑、沟及大孔桩、扩底桩的防护
1)开挖槽、坑时沟深度超过1.5m,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并上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准施工。
3)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入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2.脚手架作业的防护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为48~51mm、壁厚为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cm,无腐枯、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钢丝和其他材料绑扎。
3)杉篙脚手架的杆件绑扎应使用8号钢丝,搭设高度在6m以下的杉篙脚手架可使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专用绑扎绳。
4)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
5)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杉篙不得大于1.8m,钢管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6)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钢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7)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m。严禁用竹笆做脚手板,见图1-7。
8)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交角应为45°~60°,高度在20m以上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9)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
10)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m2。
1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室外电气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
3.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
1)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应按规程支搭。脚手架必须坚实并固定铺严。脚手架与建筑物应拉接牢固,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应兜过脚手板下方后封严,外挂架必须用有防脱钩装置的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桥式架必须有灵敏、有效的防脱钩自锁装置。桥式架立柱必须随层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
2)插口别杠应用10cm×10cm的木方,别杠每端应长于所别实墙20cm,插口架子上端的钢管应用双扣件锁牢。吊篮靠建筑物一侧应设1.2m高护身栏杆,使用时应与建筑物拉牢。
图1-7 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图
3)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吊篮保险绳应兜底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
4)桥式脚手架只允许高度在20m以下的建筑中使用,桥架的跨度不得大于12m。特殊情况应进行单独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5)桥式脚手架只适用建筑外装修和结构外防护。外装修使用应保证施工活荷载不超过1177N/m2,外防护使用应保证防护高度必须超过操作面1.2m,超出部分应绑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
4.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防护
1)井字架、龙门架的支搭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高度为10~15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每组四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应采取拉接措施。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2)井字架、龙门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的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3)井字架、龙门架的吊笼出入口均应有安全门,两侧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4)井字架、龙门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井字架、龙门架的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5)井字架、龙门架的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必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5.“五临边”防护和“四口”防护
(1)“五临边”及其防护
1)建筑施工中的“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的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两侧边;楼梯口的梯段边;尚未安装栏板、栏杆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临边的不安定因素很多,是施工中防止人、物坠落伤人的重要环节。
2)临边的防护,一般是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栏杆,加立挂安全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阳台栏板和维护结构能随层安装,是解决相关安全防护的最好办法。
3)屋面楼层临边防护见图1-8,图1-9,图1-10。
(2)四口防护 建筑施工中的“四口”是指楼梯平台口、电梯井口、出入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1)楼梯平台口。位于构筑物上下楼梯的休息平台处,当上一步楼梯尚未安装时,在休息平台处形成可能发生坠落的状况。其防护通常是在楼梯口处设两道防护栏杆或制作专用的防护架,随层架设。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要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2)电梯井口。位于构筑物的每层将设置的电梯门处,当电梯未安装前,形成可发生坠落的隐患。其防护是在电梯井口设置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如井内已搭设安装电梯的脚手架,其脚手板可花铺,但每隔四层应满铺脚手板。
3)出入口是指构筑物首层供施工人员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出入口。其防护标准是:在建筑物的出入口搭设长3~6m、宽于通道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出入口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严禁人员出入。
4)预留洞口是指在构筑物中预留的各种设备管道、垃圾道、通风口的孔洞。其防护标准是: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并加固定盖板(见图1-11),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见图1-12),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作为半地下室的采光井,上口应用脚手板铺满,并与建筑物固定。
图1-8 屋面楼层临边防护栏杆
图1-9 楼梯、楼层和阳台临边防护
图1-10 通道侧边防护栏杆
图1-11 洞口钢筋防护网
a)平面图 b)剖面图
图1-12 洞口防护栏的通用方式
a)边长为1500~2000mm的洞口 b)边长为2000~4000mm的洞口
6.高处作业防护
1)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如图1-7所示);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边缘明显高于内边缘。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到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2)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为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为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3)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4)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时,间距不得大于2m。
5)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7.料具存放安全要求
1)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呈70°~90°。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用拉杆连接绑牢。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
2)砖、加气块、小钢模码放稳固,高度不超过1.5m。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3)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沙、土、石料严禁靠墙堆放。
8.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临时用电必须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的内业档案资料。
2)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3)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0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应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应不得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9.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
2)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3)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5)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
6)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7)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8)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9)搅拌机应搭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起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10)机动翻斗车时速不得超过5km/h,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行车中严禁带人。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挡墩。
11)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12)统磨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自锁装置,使用时,不得超载。
13)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橡胶薄膜代替。回火防止器应保持有一定水量。氧气瓶不得暴晒、倒置、平放,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14)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挡、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15)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纹裂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6)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7)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①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②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③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用卡环。
10.操作人员个人防护
1)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从事2m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3)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作业的人员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