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经】二年,春,王正月,戊申[19],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20]。
【传】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与夷之卒也[21]。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书尊及卑,《春秋》之义也。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22],于是乎先杀孔父,孔父闲也[23]。何以知其先杀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称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24],以是知君之累之也[25]。孔,氏;父,字谥也。或曰,其不称名,盖为祖讳也。孔子故宋也。
【注释】
[19]戊(wù)申:按历法推算,鲁桓公二年周历正月没有戊申,可能为误记。
[20]督:人名,宋国太宰华父督。与夷:宋国国君,名与夷,谥殇,为宋殇公。孔父:名嘉,宋国大夫,托孤大臣,任掌管军队的大司马,是孔子的六世祖。据《左传》,华父督杀孔父,殇公怒,华父督害怕,遂弑殇公。
[21]正与夷之卒也:这里的意思是说这个“王”字是为宋殇公用的,因为他是得到了周天子册封的诸侯。也表明宋殇公是嫡长子,记载诸侯死亡并称“卒”是符合礼的。正,为“卒”正名。
[22]立:成功。
[23]闲:原指马厩中栅栏之类的遮挡物,这里引申为妨碍,即孔父是保护殇公的屏障,妨碍了华父督。
[24]“子既死”四句:意思是说子、臣活着的时候,父、君称呼他们的名,死了,就不忍心称呼他们的名而尊称他们的字。
[25]累:接连。
【译文】
【经】桓公二年,春天,周王的正月,戊申日,宋国的华父督杀了他的国君与夷和大夫孔父。
【传】在鲁桓公的记载中不用“王”字,这里经文说“王”,为什么呢?是为了按照合礼制的方式来记载宋殇公的去世。孔父先被杀死,经文却说“及”,为什么呢?因为书写顺序按照人物的由尊到卑,是《春秋》的义理。孔父先被杀害,为什么呢?华父督想杀害国君又怕不成功,所以就先杀害了孔父,因为孔父是他杀害国君的障碍。怎么知道孔父是先被杀害的呢?回答说:儿子已经死了,父亲不忍心称他的名;大臣已经死了,国君不忍心称他的名,凭借这点知道宋国君是跟在孔父之后死的。孔,是氏;父,是字,也是谥号。有人说:经文不称孔父的名,大概是为先祖避讳。孔子的先祖是宋国人。
【经】滕子来朝[26]。
【注释】
[26]滕子:滕国国君,隐公十一年称“滕侯”,据《春秋穀梁传注疏》,是被当时的天子降级。
【译文】
【经】滕国国君来鲁国朝见。
【经】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27],以成宋乱[28]。
【传】以者,内为志焉尔。公为志乎成是乱也。此成矣,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焉[29]。于内之恶,而君子无遗焉尔。
【注释】
[27]齐侯:指齐僖公。陈侯:指陈桓公妫鲍,公元前744年—前707年在位。郑伯:指郑庄公。稷:宋地,约在今河南商丘境内。
[28]成:成就,促成。
[29]不成事之辞:没能完成事情的说法。据《左传》,本来鲁、齐、陈、郑四国是要去平定宋国内乱的,但是华父督对四国分别贿赂,于是四国立华父督为宋相,这是没能完成平乱任务。所以传文认为本应该用类似“不成功”这样的言辞来记录这件事,但是这里用了“成”这样的言辞,就隐含了讽刺之意。
【译文】
【经】三月,桓公在稷地会见齐国国君、陈国国君、郑国国君,来促成宋国的内乱。
【传】“以”,表明这次会盟是鲁国主动的。鲁桓公有意促成这场内乱。这里说的是“成”,其实是用“不成事“这样的说法来用在桓公身上。对于桓公干的坏事,君子的记录没有一点遗漏。
【经】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30]。戊申[31],纳于太庙[32]。
【传】桓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乱,受赂而退[33],以事其祖,非礼也。其道以周公为弗受也。郜鼎者,郜之所为也。曰宋,取之宋也,以是为讨之鼎也[34]。孔子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35]。”故曰郜大鼎也。
【注释】
[30]郜(gào):国名,姬姓,故都在今山东成武东南。周文王之子受封于郜,称郜侯,建立郜国,铸大鼎,后为宋国所灭,所以郜大鼎在宋国。
[31]戊申:为当年当月九日。
[32]太庙:周公庙。
[33]受赂:指华父督以郜大鼎赂桓公。
[34]讨之鼎:即讨伐宋乱所得。
[35]名从主人,物从中国:对夷狄国家的人名、国名,要按照他们自己的叫法来记载;而器物、地名要依照中原国家的叫法来记载。称“郜”就是名从主人,称“大鼎”就是物从中国。
【译文】
【经】夏天,四月,鲁国从宋国得到郜国的大鼎。戊申(九)日,安放进太庙中。
【传】鲁桓公在国内杀害了他的国君,在国外助成了别国的动乱,接受了贿赂然后回来了,用来供奉祖先,这是不合礼制的。他的做法是周公不能接受的。郜鼎,是郜国铸造的。说是宋国的,因为是从宋国得到的,把这个作为讨伐宋乱所得之鼎。孔子说:“对名称要按照他们自己的叫法来记载,对器物要遵从中原国家的叫法来记载。”所以叫做“郜大鼎”。
【经】秋,七月,纪侯来朝[36]。
【传】朝时,此其月,何也?桓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乱,于是为齐侯、陈侯、郑伯讨,数日以赂[37]。己即是事而朝之[38],恶之[39],故谨而月之也。
【注释】
[36]纪侯:纪国国君,姜姓。纪国此后二十年即为齐所灭,故址在今山东寿光境内。但《左传》中“纪”作“杞”,纪、杞是两个国家,从下面“九月,入杞”即九月鲁国占领杞国的经文看,可能《左传》作“杞”为是。
[37]数日:计着日期。
[38]己:即纪。
[39]恶之:指纪国国君在这种情况下还来朝见鲁桓公,是令人厌恶的。
【译文】
【经】秋天,七月,纪国国君前来鲁国朝见。
【传】诸侯朝见只记载季节,这里记载了月份,为什么呢?桓公在国内杀害了他的国君,在国外助成了别国的动乱,因此被齐国国君、陈国国君、郑国国君声讨,计着日子要他交出受贿之物。纪国国君在这些事发生的时候却来朝见鲁桓公,令人厌恶,所以慎重地记录这件事的月份。
【经】蔡侯、郑伯会于邓[40]。
【注释】
[40]蔡侯:指蔡桓公姬封人,公元前714年—前695年在位。蔡国是周武王之弟姬叔度的封国,俗称蔡叔,封国辖今河南上蔡一带。郑伯:指郑庄公。邓:蔡国地名,在今河南漯河东南十余里的邓店。
【译文】
【经】蔡桓公、郑庄公在蔡国邓地会盟。
【经】九月,入杞[41]。
【传】我入之也。
【注释】
[41]杞:周初重封禹后之诸侯国,姒姓,后亡于楚,国都屡迁,春秋时迁移至今山东昌乐一带,一云仍在今河南杞县境内。
【译文】
【经】九月,鲁国军队进入杞国。
【传】是我国出兵进入杞国。
【经】公及戎盟于唐[42]。
【注释】
[42]戎:国名,后其地入于卫,在今山东曹县东南。唐:春秋时以唐为地名者有五处,此为何唐不详,或不为鲁之唐地,否则下文不应破例记载告祭祖庙。隐公二年有“公及戎盟于唐”,据《左传》,此次会盟是恢复以往的友好关系。
【译文】
【经】桓公和戎在唐结盟。
【经】冬,公至自唐[43]。
【注释】
[43]至:指回来告祭祖庙。国君外事活动,返回后要告于祖庙,称作“至”,也作“致”。
[44]桓无会:意为在鲁桓公的记载中不书会盟后告祭祖庙,即取消其告祭祖庙的资格,本传认为鲁桓公有弑逆之罪,以“桓无会”予以谴责。
[45]远之也:是为了让他远离会盟之事。按旧注通常解作与戎会盟外出太远,疑误,唐为鲁邑不远。
【译文】
【经】冬天,鲁桓公从唐地回来。
【传】鲁桓公的记载中不书写会盟后告祭祖庙,但是这里经文写了他会盟回来后举行告祖庙的致礼,为什么呢?为了让他以后远离会盟告庙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