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务发展报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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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江苏内贸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时期,我国确定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实施扩大消费需求的战略,努力促进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推动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的重大调整。这些变化为江苏内贸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各种挑战也仍然存在。

一、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商品流通范围拓展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我国商品市场快速成长,市场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已经发挥基础性作用。商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已经比较高,目前,绝大部分消费品、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已经放开,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得到初步发挥,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形成。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商品市场的供需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已从以商品短缺为主要特征的“卖方市场”转变为绝大多数商品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对主要商品市场供求形势进行预测,供过于求的商品占主导,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1]

商品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并初具规模。形成了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相结合、以批发市场及零售市场为主体的多层次、多门类的商品市场体系;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市场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商品市场格局和遍布城乡的流通网络和商业网点设施。到2012年年底,江苏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31.3亿元,占全国的8.7%,位列第三,5年间年均增长率为16.9%。2012年,亿元以上各类综合市场达171个,交易业主从业人数达300600人,商品成交额为2224.91亿元,占市场总成交额的14.21%;各类专业市场达391个,交易业主从业人数达823400人,商品成交额为13434.33亿元,占市场总成交额的85.79%。商品交易市场的专业化经营特点更加突出,交易方式和手段逐步规范化。

江苏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主要在于江苏较早就开始实施市场化改革,放开市场准入管制,实行对外开放,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有效性高,加上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流通业竞争力的发展。2011年,江苏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意见》,为江苏流通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注释

[1]参见郭凤莲:《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报告》,http://www.chinaleasing.org/doc2/doc1490.htm,2006-02-22。

二、流通业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增强,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商品流通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增大。近十年来,商品流通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在16%以上,流通业是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行业之一,流通业上缴的财政收入也逐步增加,商品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连接产需的商品流通部门,已逐步从传统的末端行业发展为先导性行业,商品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增强。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升档次的要求,江苏制定了《江苏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指导意见》,重点发展对产业有较强带动力的产地批发市场和特色鲜明的专业批发市场,引导各类市场向商品品牌化、经营商场化、管理规范化发展。以城乡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现代市场调控体系。加强城市菜市场的规划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市菜市场的升级改造,积极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农贸市场为支撑、以大型超市为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广泛参与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大对大型农产品市场的改造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加工配送、冷链物流和电子结算等能力。[1]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流通业现代化发展

江苏对省级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进行整合,适当扩大资金规模,采取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对关系民生、消费安全和流通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对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村流通载体建设、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市场调控体系建设、大型流通企业跨区跨国发展、中小流通企业公共平台建设、省内重点展会建设、流通领域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高级管理人才培训和引进等予以重点支持。

(二)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

完善政策扶持和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可以培育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和先进示范效应的连锁大企业。加大对省内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品牌知名度、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的大型连锁企业赴境外设立销售网络或收购境外知名品牌的支持,建立全球供应链或销售网络,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省内优势流通企业到境外从事资源开发及并购、上市融资。支持一批大型物流企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保税物流。支持国家级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加快物流基础、信息平台和专业人才建设。对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已登记的运送鲜活商品小型货车,适当放宽白天进入市区限制,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加大中小流通企业采购平台建设,通过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以中小超市和成品油企业采购联盟平台建设为重点,搭建中小企业采购平台,为广大中小流通企业提供信息共享、交流合作、联合采购的服务载体,提高流通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增强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


注释

[1]参见江苏省政府:《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载《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

[2]参见江苏省政府:《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载《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0)。

三、流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流通效率提高

江苏近几年加大了对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土地、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为流通业发展服务。2012年,江苏公路通车里程15.41万千米,铁路营业里程2348千米,内河航道里程24280千米,输油管道里程6264千米,公路桥梁67159座;邮路及农村投递路线总长度33.32万千米,其中,汽车邮路6.11万千米,铁路邮路0.58千米。公路运输汽车拥有量659825辆,全社会运输船舶拥有量48818艘,载客量41121位,净载量3984.93万吨。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195417.07万吨,沿海港口136个,内河港口7164个。私人车辆拥有量1362.4万辆。在通信方面,2012年,每百人固定电话普及率达30部,移动电话普及率达95部。固定宽带接入用户1406.4万户。

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增加流通设施用地比例,城市黄金地段规划确定的商业用地优先供地。对现代服务业用水(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用电价格与工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实行并轨政策。对微利性民生服务业如社区服务、放心早餐、家庭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实行税收优惠扶持。

对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如常州市政策规定菜市场内部提升按每平方米1100元给予财政补贴,重建、移建及规划新建全部由政府投入。增加对市场国有与集体股权的投入,近年新建的南京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国有股比重占70%,南通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股权全部国有,常州、无锡等地农贸市场的国有、集体参股比重在70%以上。经过升级改造的农产品市场不仅改善了设施、健全了功能、强化了农产品集散能力,而且由于提升了公益属性,大大增强了政府对农副产品保供稳价的调控能力。如南京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降低商户经营成本,缓解蔬菜价格上涨压力,2011年共降低和减免市场收费600多万元。[1]

目前,江苏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内贸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尚待提高,商贸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如条形码的普及率低,管理信息系统(MIS)、销售点实时管理系统(POS)、电子订货系统(EOS)、流通增值网络系统(VAN)、决策支持系统(DS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功能单一,供应链管理系统(SCM)、财务管理系统(FS)、客户关系系统(CRM)及商业智能、决策分析系统(BI)和企业资源计划(ERP)等商业软件开发落后,电子防盗系统仍未普及,流通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技术与质量保证的要求有差距。


注释

[1]商务部:《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流通方式努力打造稳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http://scjss.mofcom.gov.cn/article/ncplt/ncpltzh/201302/20130200036977.shtml,2013-02-26。

四、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消费能力增强

2012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67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2202元,同比分别增长12.7%、12.9%。2008—2012年这5年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5%。2012年,居民人均储蓄余额为37951元,5年间年均增长率为14.9%。政策性因素是推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导因素。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825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8655元,同比分别增长12.2%、12.5%,2008—2012年这5年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年均增长12.9%。消费市场的需求潜力与居民收入成正向关系,消费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2008—2012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都有下降趋势。2008年至今,我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都低于40%,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依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标准,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正从小康水平向富裕水平过渡(见表7—1)。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八大类消费的构成均呈两位数以上增长。

表7—1 2008—2012年江苏人民生活收入消费情况

61-1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统计年鉴》(2009—2013)数据整理而得。

五、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商品交易成本降低

市场的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与商品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相适应,商品市场的法制化进程加快,我国相继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商品市场登记管理办法》、《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初步形成了依法治市、鼓励竞争、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体系框架,促进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江苏各市普遍编制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规划,徐州市还率先完成了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立法,出台了《徐州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加快重点连锁经营企业商品配送中心和现代商贸物流园区建设,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商贸流通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