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资本:关于财务资本与知识资本的基础认识
在前面的论述中,我们已提及生产经营中垫付的价值、价值输入或投入、投入的经济品等说法,这其实就是关于资本的不同说法。然而,在经济学中,越是简单、基础的概念,越让人们感到扑朔迷离,“资本”的概念亦是如此,因而对它做些探究,会对后面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资本的基本属性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兴起之前,在漫长的经济活动历程中,尽管存在借贷活动及利息的现象,但人们熟视无睹,并没有形成清晰的“资本”的概念。“资本”概念的形成,是按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展开经营的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的事。
(一)关于资本的诸多定义
魁奈(Francois Quesnay)被认为是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之前所有资本理论的始祖。他从对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企业展开大规模的农业经营的必需条件的分析中发现,除非事先供给农业企业家以所需的各类东西,否则他们就不能开始他们的事业。由此,他形成了“预付的财货”的概念,包括“土地预付”(即开垦、建房等开办费)、“基本预付”(即设备购置费等)、“年度预付”(即种子、劳动等经常费用支出)。这就是“资本”的最早的概念雏形。
沿着以魁奈为“教主”的重农学派所指示的方向,许多喜欢运用数学思想方法的著名的经济学家,包括杜尔阁(Anne Robert Jacques Turgot)、赫尔曼(Hermann)、杰文斯、瓦尔拉斯(Léon Walras)等,都采用了资本的广义概念,即用资本包括全部积累财富,亦即生产超过消费的总差额。比如,赫尔曼说资本是由“有交换价值的作为满足的不断源泉的那些财货构成”。瓦尔拉斯给资本下的定义是:“完全不被消费的,或消费很慢的各种社会财富;数量有限的,经过初次使用而尚存的各种使用价值;一句话,它可以使用一次以上,如一所房屋,一件家具。”克尼斯(Knies)的定义则是“准备用于满足未来需求的那些现有的财货量”。杰文斯则甚至把消费者手中的一切商品都归为资本。这些定义都共同地强调了资本的预付性,即是为了未来的运用而拥有的财富。
到了亚当·斯密与他的门徒那里,资本的概念则强调其“生产性”。斯密他自己对资本的定义是“资产期望获得收入的那一部分”。李嘉图说:“资本是在生产中使用的,由实现劳动所必要的食物、衣着、工具、原料和机器等构成的那部分财货。”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说:“资本是一个国家在生产和分配中,为了获利而保有或使用的那部分财货。”西尼尔(Nassau William Senior)说:“资本是在财富的生产或分配中使用的作为人类劳动成果的一件物品。”约翰·穆勒说:“资本对生产的功用是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厂房、工具和原料,并在生产过程中养活与维持工人。凡用于此项目的者皆是资本。”马歇尔也把资本界定为包括为营业目的而持有的一切东西在内。这些定义都把资本理解为运用于生产过程的财富,“由生产中辅助或维持劳动的那些东西构成,或者说是由那些东西构成,没有这些东西生产就不能以相同的效率进行,但它们不是自然恩赐品”。
资本的这种“辅助或维持劳动”的意义到马克思那儿被赋予了一种“雇佣劳动”的特别力量,以及一种“掠夺或剥削劳动者”的伦理意义。“资本是货币,资本是商品。但是实际上,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地变换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着。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殖也就是自行增殖。它所以获得创造价值的奇能,是因为它是价值。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简而言之,马克思认为资本就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实际上揭示出了资本的“增殖性”的经济意义。
关于资本的定义还可以列举出许多,甚至各个经济学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表述方式,但一个相对完整的定义应该能揭示出“资本”的预付性、生产性或增值性的基本属性,正如通俗的、习惯的用法“将本求利”所指示的含义一般。
(二)关于资本及相关概念的分析
人们从直接的经验事实中即可明白,资本是一种财富的存在形式,但财富本身是一种有多重意义的通俗说法,因而尽管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可以清楚地判断所谈论的某一物品是不是资本,但在理论探讨中,对于资本及收入、财富、资产等基本概念的含义却往往夹缠不清。要理清这些概念的含义及其关系,我们必须在价值这个更为基本的概念上从多个角度来分析。
1.与价值的关系
价值是人们从纷纭繁多的经济品中抽象出来的共有的、基本的经济属性。资本、收入、财富、资产则是与某种或某些存在物相联系的或者说是以具体的物的形式为载体的,但其基本的内在属性仍是价值,尽管我们需要在“价值”前面加上适当的限定词。因此,在本质上,资本、收入、财富、资产都是价值的存在形式,其存在状态正是对价值的具体限制或诠释。
2.时间维度
其实,资本与收入、财富、资产之间最首要的区别是在时间的流动中所处的状态的不同。如果我们考察一个价值增进过程,比如说生产经营某种经济品的过程,那么我们会看到,这些概念其实是价值的运动在时间流动中扮演了不同的状态角色而得到的不同称谓。
在过程开始前,人们出于获利的预期,为该过程进行计划与准备,其中最主要的准备活动为聚集、组织、配置该过程所必需的资源,这些资源有些是不需支付代价的,如自然提供的空气、水或气候等;但大多数是需要通过支付代价才能获得的,包括原来已支付代价而拥有的与承诺未来支付而借得的,支付的代价与获得的资源的形式包括货币的与非货币的形式,这些形式之间的转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过程的启动做了所需经济资源的准备。这些在过程启动前拥有或控制的,用于未来运用并获利目的的经济资源的价值即是资本。
在过程启动后,投入的经济资源与自然免费提供的资源在人的意志、知识包括技能的引导下向着预定的目的和方向进行物质形式的转换,并最终形成人们预期的经济品,这个过程中形成的中间品与最终品即是资产。可见,资产是资本随时间流动、过程更替而形成的转换形式。当然在此转换过程中,不仅物质形式发生了变化,而且在价值的量上也会随物质的损耗、物质形式的改变而发生增减变化。
预期的经济品形成后,价值增进过程结束了吗?没有!还需要一个价值评估与实现的子过程,经过上述的转换过程后,投入的经济资源的价值与最终形成的经济品价值相比较是增还是减,取决于特定评价主体的评价,更取决于希望获得该经济品的主体为之实际支付的代价。反过来说,这些代价对生产经营该经济品的主体而言,就是收入。可见,收入是资产的兑现的价值。当然,这个价值评价与实现的子过程在不同的经济体系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计划经济中,表现为物资调拨过程,评价主体是计划者及其代理人,收入是拨入的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而在市场经济中,该过程表现为销售的过程,评价主体是顾客,收入是货币或其他经济品。
财富是对特定主体的特定时点而言的,因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这个概念是最综合也最含混的。单就我们所考察的过程结束(包括价值评价与实现过程)后这个时刻,对经营该过程且拥有其成果的特定主体而言,他或它从该过程中得到的财富增量就是该过程完结所实现的收入,有如瀑布中的小流最终落入潭中。在这种人为的分析中,我们把财富中该过程之前历史形成的一部分,与其他价值增进过程形成的部分区分开了。这种区分尽管在现实中是困难的,但并不妨碍我们得出逻辑的结论:财富是由价值增进的过程的收入历史地形成的,这好比瀑布的水流终要落入潭中沉积起来一般。
由此可见,由资本而资产,而收入,进而形成财富,实际上是随时间流动、过程更替而形成的价值流,这些概念实际上是对价值不同状态的概括性描述。这有如由水源而小溪而瀑布而后落入水潭的过程。
3.空间维度
如果从空间维度考察,我们会发现,对于不同的主体范围,其资本、资产、收入、财富的范围也不同,也就是说,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依存于相对应的主体的。
对个人而言,“市场的用语通常把一个人的资本看做他的财富中用以获得货币形态收入的那一部分;或较为一般地说,就是以营业的方法获得收入的那一部分。”马歇尔认为:“这种资本可以说是由一个人用于他的营业的那些外在的货物构成的……他所有的东西还要加上那些属于他的权利和他由此获得收入的东西,包括他以抵押或其他方法所放的贷款,以及在‘金融市场’复杂形态下他可有的对资本的一切支配权。另一方面,他所欠的债务必须从他的资本中减除。”这种看法显然把个人视为经营某种具体的经济品的私营企业主,因而也适用于对企业主体的分析。这种分析显然把财富局限于物质的或货币的形态,相应地,把资本限定于物质的或金融的资本,把收入限定于货币收入或替代性的实物收入,因而采用的是其狭义的范围,而个人的知识、智慧、能力及知识产权等形式的价值却不计入财富、资本或收入之中。这当然有局限性,不符合人们的常识,更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特别是知识经济的现实要求。其实,人类在漫长的经济活动历程中从来没有忽视这种存在于自身的财富,培根(Francis Bacon)“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古人“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箴言,无不生动地肯定这种财富形式的存在性与重要性。
经济学家的社会观点是:“研究整个社会的生产,以及可用于一切目的的社会全部纯收入。……这回到原始人民的观点,主要是关心希望得到的东西的生产,以及这些东西的直接用途,而很少注意交换和买卖。”由此,资本从社会观点看是有助于增加国民收入的财富,“对土地以外的一切东西,凡能产生在平常谈话中算作收入的那种收入,以及属于公有的类似的东西,如政府工厂等,都算作资本的一部分”。“这样,资本就包括为营业目的所持有的一切东西在内,不论是机器、原料或制成品、戏院和旅馆、家庭农场和房屋”。“收入主要是由直接产生愉快的商品构成的,而国家财富则绝大部分是由生产资料构成的,生产资料只是在其有助于生产供消费用的商品范围内,相对国家有所贡献”。“在纯粹抽象的、尤其是数学的推理上,资本和财富这两个名词差不多必然是作为同义语用的,除了国有的‘土地’为了某些目的可以从资本中略去这一点之外。但是,有这样一种清楚的传统,当我们把东西作为生产要素来考虑的时候,我们应当说是资本,当我们把东西作为生产的结果、消费对象和产生占有的愉快的源泉来考虑的时候,我们应当说是财富,这样,对于资本的主要需求,是由于资本的生产性和它所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另一方面,资本的供给是由下一事实所控制的,为了积累资本,人们必须未雨绸缪;他们必须‘等待’和 ‘节省’,他们必须为将来而牺牲现在”。
马歇尔的观点可以说是新古典经济学对资本及相关概念的代表性认识,但是,无论是从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来看,还是相对于马歇尔自己提出的标准“对像收入和资本这样的名词选择一种正常的用法,必须经过在实际使用中对它的考验”而言,这种认识还是有颇多不圆满之处的。第一,在理论逻辑上,资本与财富并不是同义语,之所以有这样的误解,是没有区分在时间流动中的不同意义,相对于任一时间点,财富是之前的过程的历史结果,资本是之后的过程的开始预付,因而财富与资本在理论上是有重大区别的。第二,实际使用也有狭义与广义之分。马歇尔的认识采用的是狭义的意义,因而把附于人身的知识性形态的价值不计入财富,也不计入资本,其理由是“会使估计不准确”,但是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无论是对个人的还是社会的主体,都不能忽视这种实质上对经济活动起着内在控制作用的价值形态,“不便于精确计量”与实际运用中的作用是两码事,甚至,这种“不便于精确计量”的价值形态比“能精确计量”的更为重要。第三,“土地”用来包括一切产生收入的自然赠与,不计入资本,其实只是理论上的分类的需要,在实际使用中,如果为之支付了代价或者自有的能产生收入的“土地”,仍是当做“资本”来理解的,其产生收入也是视为“利润”而不是理论上的“租金”的。这种意义或说法在财务与会计中得到了具体的印证,比如入股的土地或土地使用权是计入股本或实收资本的。
因此,从实际使用或习惯理解的意义上看,资本其实是广泛意义上的价值形态,既包括自然赠与的“土地”,也包括附于人身的由先天与后天综合作用而成的“劳动力”,而不仅仅包括狭义上的物质的价值形态即狭义的资本。
4.资本的本质及其基本属性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资本的内涵是价值,是“稀少性价值”,而不论其外在表现形式是什么,不论是自然恩赐的“土地”、附于人身的“劳动力”,还是作为劳动成果的物质形式。但是资本不是一种静态的价值形式,而是价值随时间流动中在增进过程启动前的一种状态,静态的价值形式则可称为“经济品”。资本也不是经济品使用过程中所直接带来的“使用价值”,而是使用前预期在未来能实现的“稀少性价值”,使用过程中的价值形式称为“资产”,使用过程结束后兑现的价值形式是“收入”,“收入”成为特定主体存贮待用的价值形式则是“财富”。资本也不是用于直接消费满足人们直接欲望、用了之后不再具有价值的经济品,而是用以转换成为更具价值的经济品。因此,资本的本质可概述为拟用于未来增值目的的价值。“拟用”表明的是一种蓄势待发的特定状态,既不是暂无目的性的贮存状态(那是“财富”),也不是已经在用的状态(那成了“资产”)。“未来增值目的”既表明了资本的“未来性”,是预期于未来而非享受于现在的意义,也表明了资本的“增值性”(有人称“生产性”,但并不如“增值性”确切),即作为现在的牺牲或忍受的报偿和其他超越于现有享受的有远见的目的在于价值的增进。“价值”表明的是资本的内涵,从内往外看,资本是处于价值上述状态中的经济品;从外向里看,资本是经济品处于上述状态的价值。
由此,我们就揭示出资本的基本属性:一是未来性,预期于未来;二是增值性,希望得到更好的结果;三是目的性,指向价值增进的方向与结果;四是稀少性,即资本是有“稀少性价值”的经济品。
二、资本的分类:对财务资本与知识资本的基本认识
在分析资本的本质与基本属性时,我们运用归纳的、收敛的思维方式,以揭示其抽象的共性。然而在资本的实际应用中,我们却应运用演绎的、发散的思维方式,对资本进行分类,以分析其具体的个性。
资本有多个刻画维度,因而从不同的维度可进行不同的分类,从而形成不同的理论分析上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是特定主体在特定时刻存在的反映其内部资本构成及比例关系的量,是一个“结构量”(a structured quantity)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经济过程后面的进程。
按照资本在运用过程中的流动性,可分为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亚当·斯密把固定资本定义为“通过保有而获利”的资本,而把流动资本定义为“通过转换形态或出售而获得的资本”。约翰·穆勒则把流动资本界定为“经过一次使用,就完成了将它用于生产的全部任务”,而固定资本则“以持久的形态存在,要经过相应的持久的年限才能还原为资本”。穆勒的这种区分为后来的经济学家广为接受。
按照资本的实际用途,可分为消费资本与辅助资本或工具资本。前者是由“具有直接满足欲望的形态的货物构成的,就是直接维持工人们生活的货物”。而后者“是由生产上帮助劳动的一切货物构成的。属于这一类的资本是工具、机器、工厂、铁路、码头、船舶等等,以及各种原料”。消费资本也可称为工资资本,而辅助或工具资本则称为“技术资本”。
后来,马克思在工资资本与技术资本的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它们与剩余价值也即价值增量的关系,把工资资本改称为可变资本(V),用不变资本(C)表示技术资本,并选定他称为“资本的有机构成”的比率c=C/(C+V)作为资本的结构系数。这种划分的重要特点是强调了工资资本在总资产中的特殊作用,并得到了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在其名著《经济分析史》中的高度赞扬。
从资本的来源看,资本又可划分为自有资本与借贷资本。这种分类在财务学中应用颇广,用以衡量主体的偿债压力与财务风险。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人们越来越频繁地使用财务资本与知识资本这两个名词,那么这二者的含义是什么,其关系又是如何呢?
财务资本,是财务学与经济学结合研究过程中,特别是财务经济学兴起中产生的一个概念,但对其内涵与外延的认识却并未形成统一的意见。一般而言,财务就是特定经营主体对其拥有或控制的财务资源进行配置并使之增值的活动,因而财务资源就是财务活动的对象。财务资源是个笼统的概念,从外在形式上可指通俗说法中的人、财、物等一切能为经营主体带来利益增进的东西,在内在含义上指这些东西的“稀少性价值”,显然财务资源不是个严格的概念,它没有区分经营过程中经济资源的价值的状态变化,也即没有按照我们在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区分经营过程之前的“财富”、过程启动时的“资本”、过程之中的“资产”以及过程实结后的“收入”的意义,因为财务活动确实要覆盖整个经营过程,因而要包括这四种随过程而更替的意义。但是,由此我们也清楚,财务资源并不等同于财务资本,无论是在内涵上还是外延上,无论是理论探讨中还是我们的习惯用法中。
首先,我们从内涵上可以确定,财务资本是经营过程启动时经营主体可以配置、可以利用的价值的一部分。其之前或之后虽是财务活动的对象(属于财务资源),但却不是财务资本了。
接下来,我们需要确定财务资本的范围或外延,也即资本中哪些属于财务资本,哪些是属于知识资本。这将确定一种新意义上的资本结构。
如果我们考察财务的发展史,就会清楚地发现,财务的基本目的是控制经营主体的价值增进过程,以实现预期的价值增进目标。为此,财务必须以价值的计量为基础衡量、比较、分析过程启动时的价值投入,过程完结时的价值实现及过程之中的变化,从而为过程的控制与改进指明方向与措施。因而,财务资本范围的确定首要的是为了确定经营过程启动时的价值投入。
从财务的发展史,我们还可以发现,财务资本的范围,也即把哪些形态的资本列入财务资本取决于经营主体的控制者对各种资本的存在形式的控制程度以及对其价值的确定程度。前者取决于资本的自然或社会属性,包括可抵押性、投入后利用程度的变动幅度,以及利用资本的环境等,后者取决于相应的市场成熟程度,包括货币化程度、信息利用状况、资本价值衡量的难易程度等。这些因素的历史演进决定了财务资本的范围的变化。比如在奴隶社会,奴隶是属于奴隶主的且为之所严格控制,而且奴隶交易市场也可方便地确定其价值,因而奴隶主是可以把他们列为财务资本的。但是,社会的进步及人权观念的确定,使这种做法行不通了。历史地看,作为狭义的“财”,货币形态的资本的价值是一般是确定的,产权归属也是清晰的,列入财务资本是理所当然的,无论是自有的还是借来的。作为狭义的“物”,即有形的物质形态的资本,包括工具、机器、工厂、原材料等,可抵押性较强,产权归属也较清晰,在经营过程中的用途较明确,因而可控制的程度较高,而且一般有较成熟的市场衡量其价值,因此列为财务资本也历来少有争议。
情况较为复杂、争议较多的是那些抽象的,难以形成外在的、可抵押的、固定的物质形态的资本,包括在人身载体不可分离的为个体所拥有的知识、经验、技能、体力、情商等(即所谓的“人力资本”),包括与其承载物价值关系不大的技术诀窍、商业秘密、专利权、版权等,包括纯属社会关系的产物,如特许经营权、企业文化、商誉、顾客关系及其他特殊关系等。这些被统称为“知识资本”,其基本特点是:(1)尚处于未定型的或非物质形式化的状态;(2)因自身的可抵押性较弱、流动性较强、难以独立存在等属性而较难控制,因而在经营过程的贡献或功效的波动幅度较大;(3)因自身复杂性、专业性较强等特点,及市场规模、成熟程度等限制,使其价值衡量与确定难度较大;(4)这些资本的实质是信息与知识的“稀少性价值”,其价值大小取决于未来运用的状况。国内外学者对“知识资本”的定义或者强调其知识形态,或者强调其无形的特点,或者强调其价值计量的不确定性,但如果根据其基本属性下一较为综合的定义,则可表述如下:“经营过程启动时所需具备的、能有助于经营主体价值增进的、难以固化成形的物质形式承载与反映的知识或信息及其组合的稀少性价值。”
这样我们在资本体系中划出一道粗线,把狭义的“财”与“物”,也即货币与物质形态体现的价值部分称为“财务资本”,而把在外在形式上不确定的知识或信息形态体现的价值部分称为“知识资本”。从划线的位置及由此划分的两部分的比例上说,这其实类似于马克思的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划分,但在意义与依据上并不尽相同。我们并不认为“财务资本”在经营过程的价值增量中没有贡献份额而应全部归之于“知识资本”,我们的划分主要是从财务的实际应用中对价值不同部分计量确定与控制的难易程度出发对知识与信息利用中的确定性所做的区分,“财务资本”并非不含知识或信息,而是已基本固化为具体用途较明确的物质形式,如数字化机械或设备等。
当然,从严格的理论意义上说,这种划分并不是很严谨的,但从现实分析与运用的需要角度看,这种划分也是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的。它可以为我们展示一种知识形态意义上的资本结构。但我们在分析与运用过程中,必须始终清楚这种划分及这两个概念的确切内涵与外延,切忌望文生义。
【本章小结】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经济品,其价值的通常意义都是相对人们生产或生活需要而言的“效用价值”。这并非否认大多数经济品之所以形成的“成本价值”,但应承认经济品的“成本价值”与“效用价值”之间的不一致性。这种不一致性正是我们需要优化资源配置的自然逻辑。
企业是提供经济品的基本组织,在经济品的交易中在为顾客提供“消费者剩余”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生产者剩余”;在竞争性经济形态中,只有为顾客提供相对于竞争对手更多的“消费者剩余”(“顾客价值”),才可能实现自身“生产者剩余”(“企业价值”)的积累。
资本的本质属性在于预付性与生产或增值性,因而企业中经专门投资而形成、为增值目的而运用的知识性资源理应归为资本,即“知识资本”。它与传统意义上的资本的区别在于其存在或表现形态,而不是其内在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