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纹羊皮纸还是破布羊皮纸?
《玫瑰的名字》第六天“午时经”一节(译文社新译本p.496)中,渊博的威廉和修道士本诺在讨论一部“奇怪的”希腊文稿。本诺说那种羊皮纸不同一般,很薄,像布一样。威廉说(根据译文版翻译):“亚麻纸,或是布纹羊皮纸。”
小说原文是:“Charta lintea,o pergamino de pano.”
“charta lintea”和“pergamino de pano”说的其实是同一种东西——一种用植物纤维制作的纸张(我们今天所用的纸张),而不是羊皮。小说之所以要强调这个细节,是因为这样一说,读者便想得通了,何以这份文稿后来被某个人物撕成纸条塞进嘴吞下肚子。
公认最早采用植物纤维制造可供书写纸张的是中国人蔡伦,不过最近的考古证据似乎表明在公元105年蔡伦造纸之前的两百多年内,这种工艺已在应用。造纸技术随后传入阿拉伯世界。在信息隔绝的中世纪,欧洲人认为这种技术就是阿拉伯人发明的——甚至小说中如此渊博的威廉修士也这样说。
把“pergamino de pano”翻译成“布纹羊皮纸”,显然是不够准确的。这个词组实际上是一个卡斯提尔西班牙文(Castilian),见于1256年西班牙卡斯提尔国王阿方索十世颁布的《七编法》(Siete Partidas)。制定该法条的目的是为区分“cartas las unas factas en pergamino de cuero e las otras en pergamino de paño”(书写在兽皮“羊皮纸”和布“羊皮纸”上的两种文件)。
这词组更恰当的翻译大概是“破衣服羊皮纸”或者“破布条羊皮纸”,颇带点揶揄的味道。因为在西班牙和其他一些地方,亚麻种植必须首先满足织布需求,造纸用的亚麻纤维常常取自破旧衣服。从事这项“收破烂”的生意常须获得王室授权,1287年阿拉贡国王的一份特许令曾将这项权利授予米诺卡的两个市民。
阿拉伯工艺制造的纸张很粗糙,亚麻纤维未被仔细捣研切断。本来中国人是用软笔在这种纸上书写的,传到用硬质尖笔书写的欧洲人那里,粗砺的纸张表面让书写者难以掌控笔触,阿拉伯人想出的办法是用麦淀粉给纸页上浆。这种纸本身就容易破碎,再加上有机物涂浆就更易腐烂。《玫瑰的名字》小说中(p.525)曾提到这种纸受潮之后会渗出黏液,把书页粘在一起,想来正是因为上浆的缘故。
这种纸虽然廉价,但品质粗劣。中世纪很多国王颁布法令禁止使用这种纸张书写重要文件。腓特烈二世解释他禁止使用这种纸张的原因是“自其始也,已见其衰”(quoniam incipiebat vetustate consumi),比《新三国》里的曹操还酸叽拽文。
小说那段对话中,本诺修士对这种纸张知道不多,他听说这种纸很贵,这与上文说的廉价不矛盾。因为在意大利,制造工艺有很大改进。用铁杵和研钵把浸泡出的纤维浆仔细捣磨,长纤维被切短,纸坯改用动物皮骨熬制的明胶上浆,使之更像真正的羊皮纸。成品纸张还要加上水印标记制作者。制作工序如此复杂,以致意大利生产的纸张极其昂贵,直到十四世纪末价格才开始下降(《玫瑰的名字》故事大约发生在十四世纪中叶)。在1382年的一份商业记录中,这种纸的价格已跌至羊皮纸价格的六分之一。
而智者威廉的知识是准确的,意大利第一家造纸工厂确实是在法布利亚诺(Fabriano),在亚平宁山脉的马尔凯地区,建厂时间大约在1268年。但在中世纪,这种用亚麻纤维制造的纸张始终无法替代兽皮制作的“羊皮纸”,如同今日之电子书暂时还无法取代纸质书本,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书写和阅读习惯的难以改变,在于修道院和上层阶级对知识财富的控制,在于中世纪知识结构的缓慢更新,在于对稀有的知识财富必须加以永久保存的幻想。
Parchment在汉语中通常翻译成羊皮纸,其制作工艺据说是帕加玛国王欧迈尼斯二世发明的。它的词源与拉丁词pergamenum有关,与小亚细亚那个古城有关。Parchment不一定是羊皮,实际上,它既可以是意大利的山羊皮,是北欧的绵羊皮,也可以是小牛皮,甚至还可以是其他兽皮。
单凭肉眼无法辨识中世纪抄本的某一页究竟是哪种皮。皮纸的质地常常因为制作工艺水准的差别而呈现出不同的外貌。通常来说,用小牛皮制作的纸页色泽较白,如果屠宰时血未完全流尽,皮纸会带有毛细血管的清晰花纹。绵羊皮则偏黄而带有油脂光泽。带有花纹的小牛皮纸,其专用术语为vellum,在中世纪是一种更加高级的“羊皮纸”,因此《玫瑰的名字》译文版将那个词组翻译成“布纹羊皮纸”确实会让读者产生误解。我们觉得较为准确的翻译应该是:
“亚麻纸,或者说破布羊皮纸。”前后指的是同一种东西,后面那个词组多少带点调侃意味。
按照中世纪工艺制作羊皮纸的刮擦工序
中世纪欧洲人制作一页可供书写的羊皮纸,工序极为复杂。剥下的兽皮首先要用石灰水脱毛,浸泡几天后手工拔净,清洗。与制作普通皮革用明矾来鞣皮的化学方法不同,制作羊皮纸采用的是纯粹的物理方式——把半成品固定在木框上绷紧,用一种新月形弯刀反复刮擦,除去残存的毛发和皮下不断渗出的油脂,泡软的皮革被拉紧以后,其纤维会重新排列成一种薄片结构,晾干后即可切割成可供书写的羊皮纸页。
中世纪羊皮纸抄本插图
在《玫瑰的名字》译文版88页中,我们读到一个意义不详的译句:“最后一页……从页边用尖笔画出细小的洞孔,看得出那应该就是艺术家画出来的线条。”
中世纪抄写者在书写之前,要在羊皮纸页上打格,方法是在纸页的上下左右四边,用铁笔刺出等距的小孔,连接左右两边的小孔画直线成横格,连接上下的小孔即成竖格,以此来界定书写的范围和行距。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在页边用尖笔刺出小孔,艺术家据此画出那些直线”。实际上,在小说译本的第210页有这样的句子:“……拉巴诺,他把羊皮纸固定在桌上,在羊皮纸两边打上小孔标出页边,现在正用一支金属笔在上面划着平行的横线。”可见译本是理解这道中世纪工序的,前文的含糊处应归责于全文校对的错漏,当然在一本如此繁复的小说中,这也是个可以理解的错漏。
地中海周边的居民有时会选择芦苇秆作为书写工具,但大部分中世纪西欧人使用羽毛,尤其是鹅毛笔。最好的鹅毛笔是春天时从活的鹅翅膀上拔下的primary feathers(初级飞羽,即鸟翼外边缘尖端的主要飞行羽毛),且更多拔取左翼上的那根,因为其弯曲的方向与使用右手的抄写者握笔姿势相合。至少在抄本插图里,中世纪人几乎不用左手书写,唯一出现左手书写的插图出自十五世纪的一部弗兰芒地区祈祷书,画中的抄写人是圣耶柔米(Jerome)。
《玫瑰的名字》曾列举中世纪抄写者书桌上的主要工具(p.84),用来擦拭羊皮纸的浮石,用来界定书写句行的框尺(当然不大可能是译文版翻译成的“小卡片”),用来画直线的木尺,旅行学者随身携带的写字板,还有一把重要的小刀——中世纪抄本插图中,学者往往右手拿着鹅毛笔,左手拿着一把小刀。既可以用来削尖鹅毛笔,也可以用来刮去写错的词句。
还有墨水。埃及人用在莎草纸上的灯黑墨水不适合羊皮纸,它浮在纤维的表层,而且容易分解。中世纪欧洲人使用的最好的墨水是iron-gall墨水。五倍子蜂在橡树嫩枝上产卵,刺激橡树分泌液体,形成一种球状结晶物,其中含有大量丹宁酸和五倍子酸,与铜铁等金属盐混合后制成这种墨水。它的酸性特质能够侵蚀皮革纤维,字迹可永久不褪。除这种有名的墨水以外,中世纪人还用酒、醋等其他酸性物质配制墨水,墨水的拉丁名词encaustum本身就暗示其酸性特质,它也是英语ink的词源。
《玫瑰的名字》中提到有人使用金色的墨水,在书写神圣文本时,中世纪修道士缮写者确实使用一种用金粉和树脂调制的金色墨水。因其昂贵,这种墨水常常只用于插图中的特殊形象,插图的光辉背景,或者首字母。银粉是一种较少使用的贵金属,因为它容易氧化变黑,在必须表现银色时,常用锡粉来替代。
《玫瑰的名字》是一部关于书籍、关于中世纪知识财产的积累与损毁的小说,其中包含大量关于中世纪修道院抄本的细节,我们以后或者还可以专文讨论小说中涉及的中世纪抄本知识,它的装订、它的书写特点、它的图案符号及其含义。在此之前,我们推荐大家阅读这本书:Introduction to Manuscript Studies(《抄本研究入门》)。它的细节如此丰富,我们甚至可以照着它的介绍自己动手来制作羊皮古书,挂在淘宝网或者孔夫子网站上,看看哪个羊牯会来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