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与民意代表们
佛教讲“依法不依人”,
而我的性格也是只依于好人,不管其他。
因此,对于民选政治人物所做的种种许诺,
我也从来不要求他们兑现。
我觉得一个出家人只要无求,
自然会让人家看重。
所以在我这一生当中,
我不跑政府,不走衙门,也不做请托。
我不希望政府官员图利于私人,
只希望他们为国尽忠、为民造福就好了。
一九四九年,蒋中正先生在国共内战后退守台湾,他一心想要把台湾建设成一个“三民主义”的模范省,即所谓“美丽的宝岛”,所以实施民主“宪政”。这在历史上是一件大事,但是,要落实民主“宪政”,也要全体人民具有民主的知识和素养,展现“民主的风范”;如果人民的素质不提升、涵养不够,过度强调民主而没有自律、法治,也是会有缺陷的。
讲到民主“宪政”,就得讲到“选举”了。选举,是由人民当家做主,所有的候选人,谁能上台,都要通过人民的选票来决定。站在佛教的立场,还真得感谢民主时代的选举机制。因为佛教在台湾的弘传,除了过去承受西方“信教自由”的口号影响,获得赖以生存的助益;尤其台湾每到选举的时候,所有候选人要想得到选票,也都会到各个寺院烧香、拜佛、求神,寻求信众的信赖,希望获得多一些选票。这也给了佛教的发展一大助缘。
犹记得在我初到台湾的那几年,即使只是一个乡民代表或是一个村长,也可以站在台上比手画脚,好不威武赫赫,神气昂扬。但是到后来,情况改变了,这许多想要透过民意当选的政治人物,反而都是坐在台下,聆听那许多宗教人士在台上表态支持他们。甚至于到了现在,就是想要选台湾领导人的人,也得走遍台湾的大小寺院,才能获得选民的支持。可以说,佛教和民间宗教,在台湾的民主宪政史上,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民意代表要想得到宗教界的选票,往往都会在神佛面前,或者是信徒面前,信誓旦旦地许诺他将来要为这一间道场做出什么贡献。但是在台湾数十年的选举中,我从来不曾要民选的政府官员或民意代表承诺我们什么条件,也没有接受过他们的什么贿赂。好比最早的选举,味素、香烟、肥皂粉等赠品,我从来都没有收过,也没有一个选举人对我有这样的举措。
只记得有一次,大约是在一九六〇年的时候,高雄市市长陈武璋先生寻求连任落选,事后他的竞选总干事洪地利先生表示,要捐献给正在筹建中的寿山寺十万元台币。当时我断然拒绝,洪地利先生说:“这是选举过后结余下来的钱,如果你不要,也是白不要,不如拿来做建寺的基金吧!”尽管他出于一番好意,可我还是说:“洪先生,十万元是很大的数字,我拿了以后,在我一生的历史里,就会是一个很严重的污点,请你成全我;对于台湾选举的金钱利益,我们是不沾光的!”他听了以后,也就立刻接受我的意见了。
台湾的民意代表选举,从乡镇代表、乡镇长,县议员、县市长,到省议员、省长,乃至再往上到“立法委员”、领导人选举,我们都没有缺席过,每一次也都很热诚地参与。但是却有人因此批评佛教:“出家人也要参与政治吗?”
这句话非常地荒谬。选举,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只要没有被褫夺公权,他就有资格参与选举。既然每一个人都有神圣的一票,都可以选贤与能,那么你说出了家的人不能选举,难道他是被褫夺公权了吗?或者是他犯了什么法律,不够资格投选一票?
其实,出家人不但有资格投选一票,甚至依照过去太虚大师主张的“问政不干治”原则,他也可以竞选民意代表,只是不要去做警察或官员,不直接去管理百姓就好。因此,换句话说,出家人不仅可以投票,甚至于还要争取大家选他一票了。
话说回来,每次的选举,民意代表也都会来拜访我,希望获得我的支持。最初,台湾是国民党执政的年代,不用说的,我们自是投给国民党的候选人;只要党提名,我们就信任党,也不去管候选人是谁,就只管投他一票。但是后来,台湾到了政党相互竞争的年代,我们总觉得应该让好人出头,所以也就主张“选人不选党”了。
可惜的是,台湾的选举风气不是很好,选举一到,不是公开的谩骂,就是私下散发黑函,甚至揭发对方的隐私,以种种不正当的手段攻击竞争的对手,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这实在是台湾民主宪政史上应该检讨的一页了。
我在全台湾每一个县市都设有道场,每当道场举办活动时,一些民选的政治人物都想和我们有些来往。其实,我是最没有政治意识的人。佛教讲“依法不依人”,而我的性格也是只依于好人,不管其他。因此,对于民选政治人物所做的种种许诺,我也从来不要求他们兑现。我觉得一个出家人只要无求,自然会让人家看重。所以在我这一生当中,我不跑政府,不走衙门,也不做请托。我不希望政府官员图利于私人,只希望他们为国尽忠、为民造福就好了。
说到不请托民意代表。在台湾,县议会里都有三五十位的议员,可是我在高雄县住了五十年,竟然连一个议员都不认识,名字也叫不出来。不过,早期台湾的省议员,我倒是都还记得不忘,甚至于最早全台湾每届的县市长,他们的名字我都耳熟能详,大概是因为那时候我年轻,记忆力好。可是在废省后,我也几乎要把省议员都忘记了,就连现在台湾各个县市的首长,我也不复过去一样,一一去记得他们的名字了。
再者,当初国际佛光会刚成立时,“立法院”的一百多位“立法委员”当中,与佛光会有所因缘往来的就有三十多位。但是,我们也从来没有要这许多民意代表帮忙我们争取什么利益,或者给予什么特殊方便。虽然如此,还是有一些有缘人,很自然地来给予佛教照顾和关怀。现在我就记忆所及,略作叙述。
董正之
我最难忘的民意代表,当推“立法院”最早期的“立法委员”董正之居士了。董委员,辽宁人,一九一〇年生。早期从大陆来台的“立法委员”们,并不需要选票;因为大陆解放后,不复选举,他们在台湾也就成为终身的委员了。
董正之人高马大,口才又好,实在是一位优秀的民意代表。他是一九四七年中华民国实施宪政以来,当选的第一届立法委员。在台湾,真正护持佛教的民意代表,就首推董正之居士一人。他对佛教的护持及在佛学上的研究,真的是非常用心。那时候,佛教界遭受诸多来自政治的压力与法令的干扰,大大小小的阻碍接踵而来,教界人士纷纷请董正之为他们救苦救难,董正之也从来不曾推辞。
因为受李炳南居士的赏识,董正之于一九八六年左右担任台中佛教莲社董事长。在此之前,一九六四年,交通大学在台湾复校的时候,他也受聘为教授。甚至,他对于屈映光和赵恒惕居士发起的“修订中华大藏经会”出力更多,曾经率领访问团到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劝请华侨订购修订的《中华大藏经》。
他和我的因缘,是由于一九四九年时,政府听说大陆方面派遣了五百位僧侣到台湾当间谍,因此大肆逮捕。当时,我受妙果老和尚的好意,挂单在圆光寺里。有一天,董正之正在寺中和律航法师等人聚谈,警察忽然上门,把十余名外省籍出家人,连同董正之一起带走,并且即刻遭到拘留。当然,由于他是“立法正之”,第二天,相关单位知道了以后,就赶快把他释放了。
释放后,董正之赶紧联络“监察院监察委员”丁俊生、省主席吴国桢的父亲吴经明老先生,以及孙立人将军的夫人孙张清扬女士,设法营救我们。所以,那一次佛教的大灾难,可以说多亏董正之居士发起,首先出面与政府周旋,才得以让佛教平安过关。
那时候,我们被政府拘禁在桃园的一间仓库,住了二十三天。由于董正之也跟着我们受了一日一夜的牢狱之灾,后来他被释放以后,为我们奔走营救,我也就对董正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住在中坜圆光寺时,寺中有妙果老和尚、律航法师等僧侣,甚至于缪澄流将军等人也都经常到寺里来走动。然而在这许多人中,董正之居士由于口才流畅,谈说的都是佛学的道理,我听了也觉得津津有味。因此,他对我的影响也就更为特别了。
在我和他相处的岁月中,有一次,他跑到我住的台北普门精舍来。那时候,有人要请我到欧洲瑞士弘法,由他转达这个讯息。他一来到,就向我顶礼,央求我用心学习英文,以便到海外弘法。我自觉五音不全,学习外语能力不高,但是这一次仍然受到董正之的感动。心想,过去我除了在大陆焦山佛学院读过《开明英文读本》以外,早就把英文置诸脑后,现在听了他的话,只得再努力学习一些应用的英文。只不过,我想到眼前海外弘法的因缘并没有成熟,恐怕辜负他的这番好意,只有暂时婉拒,以待将来的因缘。
除了董正之是我第一位民意代表的朋友,当时老一辈的民意代表,如“立委”莫淡云(湖南省人,一九一六年生)、“国大代表”黄一鸣(湖北省人,一九〇七年生)、林竞(浙江省人,一八九四年生)、刘中一等,都是要好的佛友。而助我最深,对我关系最密切的,应该就是台湾省议员陈洦汾先生了。
陈洦汾
陈洦汾先生,宜兰人,一九三五年出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民意代表。他于一九七三年当选省议员,之后做了两届议员。他曾经在省议会里担任党团书记,地位可比议长,是很相当的人才。
我刚到大树乡麻竹园建设佛光山的时候,举行一场安基典礼,当时邀请县长来参加。但可想而知地,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人,在麻竹遍野的荒山僻地安基建寺,县长大人自是不克前来了。两年后,东方佛教学院院舍落成,举行落成典礼,我还是再次地邀请县长,这回他也没肯驾到。
后来又过两年,一九七一年,大悲殿落成,我就不再请县长大人了。但是我透过“立法委员”黄玉明先生,邀请到“内政部长”徐庆钟先生,以及多位“立委”等人前来剪彩,这在当时,可说是一件大事,这时候才惊动我们的县长大人。
徐庆钟先生早一日先到佛光山安单。当县长得知消息时,即刻表示,将于晚上九点多钟上山拜访,我也好意地请徐庆钟和他相会。但是,那时候由于政治伦理的关系,“部长”与县长的等级差距很多,徐先生就说:“怎么这么晚要来拜访,明天再见吧!”
对于这件事情,县长一直耿耿于怀,认为是我们没有给他面子。所以,从此之后,佛光山经过十年漫长的寺庙登记手续,都不被准许通过。
尽管不能办理寺庙登记,我也没有在意,为什么?我相信,县长一任是四年,就算连任了,八年一到,也总要下台。现在你不肯给我登记,等到换别人上了台,我还是可以登记;你只能做八年县长,而我可以做永远的和尚!
后来,我计划在一九七七年传授三坛大戒,但是当时“内政部”有一项规定,只有办理过寺庙登记的人,才有资格传授三坛大戒。这是很正当的法令,我理当依循,所以我也就急于要在传戒之前,办好寺庙登记。
当时,在台中省议会的陈洦汾先生知道以后,请民政厅协助,指示高雄县政府颁给我们寺庙登记证明。记得那时候,陈洦汾先生在中兴新村台湾省政府民政厅内打电话给我,一再问道:“你拿到寺庙登记证了吗?”我回答他说:“拿到了!拿到了!”他才放心。
为什么他要如此追问呢?因为当时高雄县政府一直不肯把这一张证书颁发给我,即便我去领取这张证书时,县政府里的一位人员也还恐吓我说:“这张证书你拿回去之后,说不定过一两天,我们还是要再把它拿回来的!”但是这句话,我就没有告诉陈洦汾先生了。
也因为寺庙登记困难,佛光山开山已经十年了,才领到寺庙登记证,假如是商业登记要花十年的时间,早就关门大吉了!不过,前十年忙于建筑的时期,能被准许在没有拿到寺庙登记的情况下开山、建寺,也算是很难得的好因好缘了。
陈洦汾先生后来又帮忙我办理万寿园的合法登记。今天佛教寺庙兴建的很多灵骨塔中,办过合法登记的,恐怕只有少数,而佛光山万寿园就是少数之一。我真想代表佛光山及信众,颁发给陈洦汾先生一个大大的奖牌,感谢他的支助,让我们毫无政治力量的民间团体,也能有人出面解决这种重大的问题。
高育仁
说到台湾省省议员,高育仁先生跟我们的关系也是较密切的一位。高育仁先生,台南人,一九三四年生,曾担任省议员、台南县县长,后来又做了台湾省政府民政厅厅长。我和高育仁先生建立往来,就是在他担任民政厅厅长的时候。在他之前,民政厅对佛教一直很不友善,有少部分的官员一直要打佛教的主意,订出许多单行法规,比方吃素斋要缴税;大雄宝殿之外,僧人住的房间要缴税;寺庙不可以开功德箱,要让乡公所来开;每个月要在门口公告寺院账目;五万元以上的寺庙修理必须得到政府准许,寺庙重建则是一概不准等等。
据说这许多的办法,都是出自于一位杨姓民政厅官员的主张。当时佛教界风风雨雨,真如大难临头一般。为此,那个时期我正在办《觉世》旬刊,也就经常和省政府笔战对立。甚至于省政府主管民政的省议员们,乃至许多的“立委”,也几次组团到佛光山来访问,我都曾为了佛教,不惜和他们抗争。
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后来担任“立委”的廖福本先生,他在民政厅做科长时,才稍微对佛教的问题有了一些改善。而到了高育仁先生做民政厅厅长的时候,对佛教就更是友好了。
高育仁先生在民政厅长任内时,我曾和他说过:“目前寺庙有了争议,都是交由地方政府来处理,但是政府并不认识佛教的宗派,也不知道佛教的文化、习惯,应该要让佛教会来处理比较适当。”我记得,那时候高育仁先生对我悄声地说:“等到大师你来做‘中国佛教会’会长的时候,就可以了。”这一句话说明了他们对佛教会充满不能胜任的疑虑,觉得佛教会不能公平公正,也没有正义,当然政府也就不放心把事情交给佛教会处理了。
那个时候,台湾省省训团在培训地方干部的时候,还请了我、心定法师、慈惠法师等人前去授课。可以说,高育仁先生和佛教一直都是保持友好的关系。
后来,高育仁先生又担任台湾省议会的议长。一九八一年,佛光山大雄宝殿落成时,省长李登辉不克前来,就是由他代表省长前来主持落成典礼的。
高育仁先生非常优秀,没能主持省政,非常可惜。从省议会退休后,他也做过“立委”,不过那时候我们就疏于来往了。一直到后来他学佛,受持《金刚经》,也来佛光山参加过几次佛光会会员大会,才又与我们有了接触。他的女婿就是现任新北市的市长朱立伦先生,也都是优秀的人才。
关于我和民意代表,有来往的应该不下数十人之多。例如我创办的佛光大学,董事群里就有“立委”丁守中;南华大学董事中,就有洪冬桂、赵宁等“立委”,甚至于赵宁还做过佛光大学的校长,洪冬桂也担任过美国西来大学副校长。
另外,还有王金平、吴敦义、吴志扬、林建荣、沈智慧、徐少萍、曾永权、黄昭顺、费鸿泰、赵丽云、蒋孝严、潘维刚、卢秀燕、钟荣吉、钟绍和、饶颖奇(依姓氏笔画排序)等许多历任的“立委”们,也都和我有过往来。
除了国民党籍的“立委”以外,民进党的人士我也一样一视同仁。例如余陈月瑛女士(高雄人,一九二八年生),在她担任高雄县长的时候,好几次的过年,都是在佛光山度过的。她虽是女性,但很有肚量,宽容一切,对人民的服务也总是不遗余力,因此素有台湾的“妈祖婆”之称,成为民众所崇敬的父母官。为了不让民进党人士伤害佛光山,她还曾经坐镇在佛光山门口,对民进党人士说法。所以,她作为民意代表,也受到很多佛光会员的拥护。
甚至于她的两位公子和女儿,余政宪、余政道、余玲雅也很护持佛光山,都是勤于为民服务的民意代表。尤其多少年来,由于交通路标不明显,到佛光山的民众经常反映或有走错、或是绕道的情况;为了便民、节省社会成本,我们几次陈情,希望把通往佛光山的标志路牌,竖立在高速公路交流道口。后来就是经由余政道“立委”出面才完成的,所以民进党的民意代表对民间确实是很热心帮助的。
又例如宜兰出身,曾经做过省议员、“立委”、“行政院长”的游锡堃先生(一九四八年生),在他担任宜兰县长的时候,正是佛光大学兴建期中。当时,佛光大学为了土地以公告现值或环境评估后的价钱问题,受到一位财政科长多方为难,就是由游锡堃先生出面协调的。只是当时那位科长仍然不给任何商量余地,不愿意接受指示给予佛光大学支持。但游锡堃先生认为,办法是人定的,可依实际需要修正。为了成就此事,只有对他说:“假如不如法,就让我来不如法,你给他批准!”最后,才终于得以顺利完成购买土地及申请建校的程序。
对于游锡堃先生的诚意,我由衷地感谢他。甚至于此事之后,我在荣总进行开刀手术,他还前往探视。所以我觉得,民进党人士对于民众的交谊非常重视,能得民心也是不容易的啊!
总而言之,这许多民意代表们护持佛教,而我也护持他们!
说来台湾是个民主的社会,所有政府重要的职务,举凡“议员”、“立委”,甚至于最高领导人,都是由民间投票以定胜负。但是人民的民主素养,也需要教育来养成;所谓“神圣的一票”、“选贤与能”,假如投票人只为了候选人提供的味精、肥皂粉或者几百块钱,出卖这一票,让一些不具有公职道德的人当选而危害了社会,投票人也应该要负起一点责任。
就好像陈水扁先生虽然当选,却换来多年牢狱之灾的判决,我觉得每一个投他一票的人都应该为他分摊一点刑责;假如当初他们没有投这一票,他也就不至于因为他的职务犯罪,而遭受这个牢狱之灾的苦难了。就等于过去“中国佛教会”的白圣法师做了四十年的理事长,导致佛教进步缓慢,难以发展,难道投他一票的人都不用负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