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离婚调解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这方面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要在前人的研究中更进一步,提出新颖的见解,对后来的研究者无疑是很大的挑战。在这个意义上,任博士的《中国调解离婚案件的话语》无疑是成功的。他独辟蹊径,从话语分析的角度对调解离婚的过程进行阐释和理解。据我所知,这是国内第一部这方面的著作,将会对从话语角度研究法律制度有深远的影响。
本书作者并不是法院制度的外人,而是一个在这个制度中“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审判员和管理者。他稔熟办案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更能从当事人的每一个表情中洞察对方的意图。他给我们展示的是一幅幅法院运作的“画卷”。这些“画卷”是由当事人的对话勾勒成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被夫妻矛盾折磨得歇斯底里的当事人,以及处在法律和法院的各种要求下期待抹平矛盾、妥善处理纠纷的法官。当事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以及法官处理这些诉求的技巧,在这些对话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对于缺乏语音档案的历史时期,作者还找到了珍贵的文字档案,重构了特定历史时期对于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
对作者而言,这些图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许多读者也许认为这是他的优势,但从一名研究者角度而言,这更是挑战,因为这意味着作者必须从耳熟能详、视为当然的日常工作中找到新意。在他的观察中,法院不再是工作单位,法官不再是同事,当事人也不再是具体的“张三”和“李四”,而是构成上述“画卷”的抽象元素。用参禅的话说,就是要从“看山即是山,看水即是水”升华到“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最后再融会贯通,抓住要点,再到“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境界。
要完成这些境界的转变,自然需要理论功夫的支持。通过对经典文献的咀嚼,作者吃透了话语分析的理论。他运用了宏观和微观的话语理论来理解法官和当事人在审判和调解中的交往甚至角力。宏观的话语理论帮助我们了解整个话语的基本形态,以及它们是如何受到当时的政治环境的影响;而微观的话语理论则帮助我们了解法官和当事人具体的话语的技巧,以及这种话语运用所形成的后果。
我是怀着钦佩的心情来阅读本书的。作者翔实的描写和有力的观点时常令人妒嫉。他的许多发现是我在先前的研究中应当观察和体会到却没有发现的。例如,在本书的第5章“改革开放后的微观话语”中,作者既能分析“以法律的名义”意义的微妙变化,也能细心解释“话语打断”“使用反问句“话题回避”等对话搏击术的运用。这些发现是作者受到相关英文著作的启发,对中国的法官话语提炼出话语技巧的新形式。对于改革开放前政治话语的讨论,更填补了长期的空白。作者从这些话语的具体形式中,敏锐地观察到其中的权力关系以及对男女不平等形成的压力。在女权主义法学引入中国以后,学界对于法律制度针对男女不平等现象有一些泛化的论断。任博士的著作用生动的材料和理论分析证实了其中的一些判断。
大约五年前,香港城市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从高级法官中培养博士。人们很容易质疑这种合办项目的质量。在“水货”横行的当下,这不难理解。作为这个项目的产品,任博士的著作给这种质疑提供了最好的回答。这种培养方式克服了法学的经验研究中常见的困难。身处“象牙塔”中的学者们常常抱怨没有经验材料,无法将抽象的理论落到实处,而实务部门的工作者面对浩如烟海的材料,却不知如何下手。任博士和他的同学们利用自己工作中经验和位置,获得了第一手的经验材料。在香港城市大学的学习过程中,他们钻研分析这些材料的前沿理论和方法。在这个意义上,这个项目提供了几乎完美的结合。任博士和他的同学们的研究,极大地增进了我们对中国法院乃至其他法律制度的运行的理解。他们提出的政策建议,具备坚实的经验和理论基础。本书的出版,代表的不仅仅是任博士个人的成就,还是这种培养方式的成功。诚然,学术著作的质量最终都需要学术市场来检验,但这种培养方式以及它的成果也许是法学的经验研究在中国的新起点。
贺欣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