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
要 点
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主要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和对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准意见、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
解 释
一、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和对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准意见
① 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基本条件是征用土地,要在工程设计时办理完成规划用地许可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有关事宜。
② 建设单位持有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规划审批申报表以及把有关文件准备好。
③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主要内容为建设单位、申报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内容、规模、地址等概况。需要准备好的有关文件,主要有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征用土地计划任务、土地管理部门的拆迁安置意见、地形图和规划管理部门选址意见书,以及要求取得的有关协议、意向书等图纸和文件。
④ 填写的申报表要加盖建设单位和申报单位公章。
⑤ 经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用地申请,发给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案表,作为取件凭证。
⑥ 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对使用土地的批准意见分别由政府和国土资源、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形成。
二、规划意见书
① 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最终审批的工程项目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按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表式执行。以此文件直接归存。
② 各级政府计划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征求同级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批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规划意见书应由各地、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由个人和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确定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界限的法定凭证。
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地性质、位置和界线,未经原审批单位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
① 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发土地使用许可证明。
② 按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统一表式执行,必须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归存。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
凡利用国有土地进行商业、娱乐、旅游、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均须通过市土地交易市场购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有关手续。
相关知识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
①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② 选址依据。
③ 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及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