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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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抗菌药过敏反应类型与防范

大家通常关注的抗菌药物过敏反应主要是过敏性休克与皮疹,而引起过敏的主要原因应该是患者体质因素使其对相关成分过于敏感。但是,我们却常常忽视下面两个事实:一是许多过敏反应表现在呼吸系统,包括诱发喉痉挛、哮喘发作,还可能发生药物性肺损伤;表现在消化系统,如肠型过敏性紫癜等。应拓展思路,积极防范,避免把药物不良反应与感染本身表现混淆而继续应用,加重损害。其次是要了解国内有过多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有待提高,国家质监系统应该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产品质量,必然增加药物副作用,包括过敏反应。
一、抗菌药物的过敏反应
1.过敏性休克
在做青霉素皮试后、注射过程中及注射后均可发生,一般多在用药后20分钟内,有时呈闪电式,属Ⅰ型变态反应,其临床表现综合如下:①呼吸道阻塞症状:胸闷、气促、窒息感、发绀。②循环衰竭症状:面色苍白、四肢湿冷、脉搏细弱、血压下降、压差小、尿少。③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烦躁不安、昏迷、抽搐、大小便失禁。
2.血清病型反应
一般在用药后7~12天内发生,临床表现与血清病相似,属Ⅲ型变态反应,可见发热、荨麻疹、关节肿痛、淋巴结肿大、腹痛、皮肤发痒等。
临床上许多患者在患类似普通感冒的疾病后在社区或乡村卫生室输注抗菌药物,在初期体温很快恢复正常,仍然继续输注以“巩固疗效”,反而导致再次发热,并迁延不退。部分患者辗转多家医院难以确诊,并反复更换抗菌药物,甚至用到“特殊用药”级别,最后多在三甲医院确定为“变态反应热”“成人still病”“感染后发热综合征”等,应用解热镇痛药联合激素控制病情。其中许多患者极有可能是过度使用抗菌药诱发的不良反应。这种现象非常值得警惕与关注,需要大家积极上报药物不良反应,让学术与管理部门总结规律,获得结论。
3.各器官或组织的过敏反应
(1)呼吸道过敏反应:引起哮喘或诱发哮喘发作。
(2)消化道过敏反应:腹痛、腹泻、便血等,可引起过敏性紫癜。
(3)皮肤过敏反应:瘙痒,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者可引起剥脱性皮炎。
二、药物过敏的预防策略
(1)严格掌握适应证,非必须者不宜使用。
(2)详细询问病史和用药史、过敏史记录。
(3)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学习“侵权法”。
(4)进行皮试,正规观察;原则上皮试拟用药。
(5)现配现用,注射完后至少再留观30分钟。
(6)有条件尽量选用原研产品,以提高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