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荫贵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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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结

晚清中国社会是一个变动剧烈的社会,这种变动剧烈的影响体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其中官商关系中出现的变化,就是传统中国社会中本质是商人的唐廷枢、徐润等人,因时势际会得有机会出任中国首家民用机器大工业企业轮船招商局的总办和会办,成为官督商办股份制企业中“商事商办”的典型。但又因其本质是商人并力图采用“纯西法经营”企业而被官方最终认为“不可靠”而被迫出局;同样,本身是官却具有经商才能并曾被认为是“形同市侩”的盛宣怀,却因其本质是官而得到清廷的信任,因其得到官方信任而在1885年重新入局担当“官督”掌管招商局,取代唐廷枢、徐润成为官督商办企业中“商事官办”的典型和代表,并在此后的岁月中活跃在官、商两界。这些现象,都体现出晚清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过渡性:传统中国向近代中国过渡是不可逆的潮流。在此进程中,传统的观念、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在过渡中不可避免地会重新受到审视、定位和发生改变。但是,这种过渡的进程显然不会一帆风顺,而是充满种种曲折、障碍、变数和困难,甚至经常出现反复。但就在这种种曲折、障碍、变数的困难中,中国的社会虽然缓慢但却仍然在不断地变化和向前发展。

轮船招商局1885年发生改组,由盛宣怀取代唐廷枢、徐润入主招商局,表面看是唐廷枢、徐润等个别人的个案事件,实际上深层地看,这件事本身就表明,此时的商人阶层在社会上发挥更大作用的基础还未奠定或者说还相当脆弱,特别是在晚清社会的统治高层,还存在相当大的对商人的蔑视和成见,这一点,我们可以举1884年清代宗室、国子监祭酒盛昱对唐廷枢和马建忠的看法为例:当盛昱听说唐廷枢和马建忠有可能被推荐“备各国使臣”时,他的看法是:“道员唐廷枢,闻携马建忠一同送部引见,该员贪鄙近利,由轮船帐房出身,不过因粗习洋人语言,为李鸿章所信任。往者招商总办,亏空甚深,近来开平煤矿侵挪尤巨。当时事需才之日,奔走末秩,使贪使诈,或可驭以权谋。传闻李鸿章于唐廷枢、马建忠保奏内,咸有‘堪备各国使臣’字样。夫使不辱命,圣人所难,况此细民,陋甚驵侩,既不知立身之本末,更何识国体之重轻,兼以各国风尚。役轮船之管账,若中国之舆台。”[42]

从盛昱的奏折中可以看出,此时的中国官场和社会上“官”对“商”的地位和看法仍然存在根深蒂固的蔑视和轻贱,当这种官商关系的看法仍然在社会上占据主流地位时,我们完全可以从这个侧面体会到更多唐廷枢、徐润下台的必然以及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艰难和工业化进程的复杂。

(原载《史林》2008年第3期)


[1]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当多,典型著作如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美〕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美〕费维恺:《中国早期工业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论文典型者如陈振汉:《“官督商办”制度与轮船招商局的经营》,陈振汉:《社会经济史学论文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汪熙:《论晚清的官督商办》,《历史学》1979年第1期等。

[2] 这方面的研究参见刘广京《从轮船招商局早期历史看官督商办的两个形态》,张寄谦编《素馨集·纪念邵循正先生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夏东元《洋务运动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第9章等。这些研究都指出1885年前后招商局分属两个不同的形态,前期商办色彩浓,后期官办色彩浓,夏东元先生甚至认为唐廷枢、徐润主政招商局的时期是“完全商办”。但这些研究都没有分析唐、徐离局和盛宣怀入主招商局的深层原因以及从中体现出来的官商关系。

[3] 《光绪七年四月十四日总理各国事务弈等奏》,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以下简称《洋务运动》)第6册,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第68页载:“盛宣怀现在直隶当差,业经离局,应不准再行干预局务,并令李鸿章严加考察,据实具奏,毋稍回护。”

[4] “整顿招商局大略章程八条”全文见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126~127页。

[5] 关于1883年上海金融风潮,学术界已有不少研究成果,如刘广京《1883年上海金融风潮》,收入氏著《经世思想与新兴企业》,(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全汉昇《从徐润房地产经营看光绪9年的经济恐慌》,氏著《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二册,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新亚研究所,1972;等等。

[6] 汪熙、陈绛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124、125页。

[7] 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第221页。

[8] 《申报》,1877年3月2日。

[9] 《洋务运动》第6册,第14页。

[10] 国民政府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编《国民政府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下册,1927,第32、33页。

[11] 《报告书》下册,第31、33页。

[12] 《整顿招商局大略章程八条》,全文见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126~127页。

[13] 《光绪九年十月初七日李鸿章批》,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130页。

[14] 光绪九年十月初三日(1883年11月2日),徐润在单独向李鸿章所上为自己挪用局款辩解的禀文中,有“职道前因上海租界房屋基地尽为洋商产业,颇思由华商择要买回,故纠合公司陆续收买多处。乃各股份见市面变迁屋地转贱,同时裹足不前,悉归职道一人承受,遂至抵押洋行拖欠庄款共有一百七八十万之多。眼前银根闭塞骤难转移,不得已尽将职道名下股份产业典当抵与各欠,变卖有余仍听收回,幸已妥帖。此系职道私事,原与局务无涉”等语,引自《禀直隶爵阁督宪李》,招商局档案,档案号468/572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5] 参见《署北洋大臣李批》,招商局档案,档案号468/572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6] 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125页。

[17] 《远东月报》,1878年6月,转引自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81年影印版,第117页。

[18] 参见陈绛《唐廷枢与轮船招商局》,《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2期。

[19] 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航政编》(以下简称《航政编》)第1册,1935,第185页。

[20] 《航政编》第1册,第145页。

[21] 《徐润、唐廷枢、张鸿禄上李鸿章札(光绪七年)》,转引自黎志刚《轮船招商局国有问题》,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7期上册,1988。

[22] 《航政编》第1册,第147页。

[23] 《轮船之添置及改装》,《报告书》下册,第31页。

[24] 《唐氏出洋考察》,《报告书》下册,第32页。

[25] 《光绪八年轮船招商局第九年办理情形节略》,《字林沪报》,1882年10月14日。转引自汪敬虞《唐廷枢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204页。

[26] 《光绪八年轮船招商局第九年办理情形节略》,《字林沪报》,1882年10月14日。转引自汪敬虞《唐廷枢研究》,第211页。

[27] 《申报》,1882年10月15日。

[28] 《洋务运动》第6册,第39、40页。

[29] 《洋务运动》第6册,第64页

[30] 《洋务运动》第6册,第61页。

[31] 《光绪九年十月十九日盛宣怀上李鸿章禀》,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133、134页。

[32] 《光绪十一年六月李鸿章批》,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226、228页。

[33] 《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盛宣怀致马建忠函》,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281页。

[34] 《洋务运动》第6册,第58页。

[35] 《洋务运动》第6册,第47页。

[36] 《光绪九年十月初七日李鸿章批》,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130页。

[37] 《航政编》第1册,第156、157页。转引自聂宝璋编《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888、889页。

[38] 《盛宣怀上李鸿章禀》,王尔敏、吴伦霓霞合编《盛宣怀实业函电稿》上册,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1993,第42页。

[39] 《盛宣怀上李鸿章禀》,王尔敏、吴伦霓霞合编《盛宣怀实业函电稿》上册,第45、46页。

[40]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九日李鸿章致盛宣怀函》,汪熙、陈绛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第229页。

[41] 《盛宣怀上醇亲王禀》,王尔敏、吴伦霓霞合编《盛宣怀实业函电稿》上册,第47、48页。

[42] 《洋务运动》第6册,第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