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当代中国:认知性研究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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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社工业化:农民“造城”,共同富裕

在农村人民公社多功能综合发展的设计中,开办工业企业(“草根工业”,即社队企业)[18],既是题中之意,也是其发展之翼。毛泽东的设想是,通过公社工业化,就地转移劳动力,缩小城乡差距,从而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中国农村现代化之路。

面对农村发展中存在的资金薄弱、技术落后、规模狭小等问题,毛泽东提出:“要使人民公社具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实现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即机械化和电气化)。”[19]同时,公社工业化也是国家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社工业的发展不但将加快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也“为我国人民指出了农村逐步工业化的道路。”[20]这段时间,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反复强调“公社要工业化”,旨在通过农村的小型工业企业,以增强整个国家的工业能力,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速度。1958年10月,中共中央在批复轻工业部《关于人民公社大办工业问题的报告》中确定:“人民公社和县联社必须贯彻执行工农商学兵结合和农林牧副渔结合,特别是工农业并举的方针,在切实抓紧农业的同时,还要大力举办工业。”[21]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22],广泛实现国家工业化、公社工业化。由此,农村工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到1959年,社办工业企业发展到70多万个,产值超过100亿元,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23]

公社工业化决策的出发点之一是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许多国家尤其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免经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盲目流入城市,或成为雇佣工人,或流落街头,或死于贫困饥饿的痛苦。在新中国的工业化道路上,毛泽东力图摆脱以城市现代产业的发展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漫长而痛苦之路,以农村人民公社办工业的方式,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955年,他在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时就指明:“多余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劳动力向哪里找出路呢?主要地还是在农村。”[24]毛泽东多次强调,不要拥入城市,就在农村大办工业。他的思路,不是农民进城,而是农民“造城”。1958年12月,由他主持起草并经他仔细斟酌修改后颁布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人民公社大办工业,将“逐步把一个适当数量的劳动力从农业方面转移到工业方面”[25]。他说:“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26]而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怎么才能使城乡生活水平一样甚至更好呢?“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27]并且认为“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28]。为此,他建议,国家在十年内向公社投资几十亿到百多亿元人民币,帮助公社发展工业。[29]

公社工业化的根本目的还在于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工农差别,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毛泽东认为,人民公社与农业社不同,首要的是,人民公社不是单纯的农业生产组织,也不只是农林牧副渔五业,而是要同时举办工业,逐渐消除城市和乡村的界限、农业与工业的差别。[30]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一旦获得政治上的统治权,就应“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31]。新中国成立后,正如迈斯纳所说,“中国正如其他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一样,没有什么社会问题比先进城市和落后农村之间存在着差别的问题更急迫了”,而“人民公社的最初目的,不仅是要解放群众的生产力,而且还要使工业和农业相结合,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32]。在毛泽东看来,发展乡村工业、实现农村工业化,打破传统的城市工业、农村农业分工格局和工人务工、农民务农的社会角色分工,是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和城乡差距的有效途径。他一再提醒,苏联集体农庄不办工业,无法消灭城乡差别。我们的农村工业化,是要“把农村也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33],使农村生活不低于城市,或者大体相同,或者略高于城市。他说:作为社会主义的新人,应该能文能武,亦工亦农,“进厂是工人,下地是农民”,“拿起锤子能做工,拿起锄头犁耙能种田,拿起枪杆子就能打敌人,拿起笔杆子就能写文章”。[34]因此,中共中央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肯定地写明:“公社工业的发展不但将加快国家工业化的进程,而且将在农村中促进全民所有制的实现,缩小城市和乡村的差别。”[35]这是一条使农民、农村摆脱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根本道路。

显然,毛泽东的思路是十分明确的:借助于人民公社举办工业企业,将庞大富余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吸收,通过建造农村城镇以解决农村发展问题,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这充分体现出他对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一种设想和价值诉求。历史发展表明,毛泽东当时的看法是有国情依据的,也是有远见的,只是由于政治运动的冲击和复杂国际局势的影响,加上机制上的一些缺陷,成效并没有充分显现出来。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不少地方便是从当年人民公社体制下简陋的社队企业起步,靠自身积累滚动发展,形成加工一条龙、产品系列化、一业带着百业兴的局面,较显著的有江苏江阴的华西村、河南临颍县的南街村、河北晋州的周家庄等。

观察当下广大农村我们可以看到,大量农民“进城”(而不是毛泽东所设想的就地“造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一方面,这些进城的农民大部分由于没有技术而仅靠出卖苦力挣些微薄收入糊口,同时缺乏各种社会福利保障,还失去正常的家庭生活,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另一方面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多为老弱者、年龄稍长的妇女及因特殊原因不能外出打工者,农村因劳力不济而使农耕粗放、土质劣化甚至抛荒耕地的现象已经出现,并且日益严重。面对这些问题,反观毛泽东当年的种种设想,就不难理解其深远的价值诉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