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原文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分析
哀公问社于宰我 问社:《鲁论语》为“问主”,《古论语》为“问社”。社:社稷的“社”。“社”是土地神,“稷”是谷神。杨伯峻注:“古代祭祀土神,要替他立一个木质的牌位,这牌位叫主,而认为这一木主,便是神灵之所凭依。如果国家有对外战争,还必须载这一木主而行。”
宰我 姬姓,宰氏,名予,字子我,通称“宰我”,鲁国人,比孔子小二十九岁。宰我是孔门十哲之一,孔门四科以擅长言辞著称。
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后:上古对君主的尊称。《白虎通》云:“夏称后者,以揖让受于君,故称后。殷称人者,以行仁义,人所归往。《尔雅》:后,君也。”夏、殷、周三朝分别以松木,柏木、栗木制作社主牌位。制作社主牌位所用之木是选择适宜京都水土生长的树木。夏朝首都在河东,松树合适;商朝首都在商丘,柏树合适;周朝首都在镐京,所以栗树合适。朱熹注:“古者立社,各树其土之所宜木以为主也。”
使民战栗 社主之事有杀伐之意。《尚书·甘誓》云:“不用命,戮于社。”宰我见哀公问社主之事,就顺势鼓动他强公室,树君威之心。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一说此言是在责备宰我。朱熹注:“孔子以宰我所对,非立社之本意,又启时君杀伐之心,而其言已出,不可复救,故历言此以深责之。”或说哀公与宰我之问对皆为隐语,所以孔子不说社主之事,而是劝谏他们所谋之事。当时,哀公与“三桓”已有矛盾,想除去“三桓”以强公室,故欲以“三桓”驱逐鲁昭公之事为由头讨伐“三桓”。孔子此言不只是在责备宰我,也是希望哀公和“三桓”尽释前嫌,以君臣之道相处。
【译解】
鲁哀公问宰我社主之事。宰我回答说:“夏朝用松木,殷朝用柏木。周朝用栗木(制作社主牌位),是为了使人民战栗。”
孔子听说了这件事,说:“已经过去的事不要说了,无可挽回的事不要再谏了,陈年往事不要再追究了。”
【逻辑】
本章延续前几章内容,讲君臣相处之道。君臣以礼相待,各尽其职责,方为正道。后来,哀公的结局和昭公差不多,也是和三家爆发矛盾冲突,遭到驱逐,客死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