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第一节 机 构
1989年,成立神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998年3月,更名为神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神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2007年,成立了大柳塔分站,2012年,成立了大保当分站。在册职工39人。其中,高级经济师1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31人,高级技师2人。
第二节 工程质量监督
1991年,共监督工程37项,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总投资1804万元。其中,工民建工程25项,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投资1556万元,市政工程11项,面积6.65万平方米,投资248万元,竣工验收18项。
1992年,共监督工程28项,建筑面积7.17万平方米,总投资2254.82万元。其中,工民建工程25项,建筑面积4.98万平方米,投资2149.82万元,市政工程3项,面积2.19万平方米,投资102万元,竣工验收20项。
1993年,共监督工程23项,建筑面积5.47万平方米,总投资2820万元,竣工验收51个单位工程。
1994年,共监督工程20项,建筑面积5.97万平方米,总投资3255万元,竣工验收22项。
1995年,共监督工程35项,建筑面积11.32万平方米,总投资6635.21万元,竣工验收15项。
1996年,共监督工程47项,建筑面积11.56万平方米,总投资8770.11万元。其中,工民建工程42项,投资5950.81万元;市政工程及道路工程5项,投资2819.3万元,竣工验收30项。
1997年,共监督工程45项,建筑面积24.39万平方米,总投资5896.79万元,竣工验收39项。创建5个地级文明工地,3个省级文明工地。
1998年,共监督工程47项,建筑面积17.28万平方米,总投资1.27亿元元,竣工验收17项。创建2个地级文明工地,6个省级文明工地。
1999年,共监督工程52项,建筑面积8.85万平方米,总投资14951.6万元,竣工验收31项。创建6个地级文明工地,3个省级文明工地。
2000年,共监督工程35项,建筑面积8.16万平方米,总投资7902万元,竣工验收21项。
2001年,共监督工程114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总投资2.45亿元,竣工验收25项。创建市级文明工地9个。
2002年,共监督工程86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9.52万平方米,总投资2.85亿元,竣工验收45项。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2个,省级文明工地1个。
2003年,共监督工程190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9.12万平方米,总投资4.27亿元,竣工验收44项。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0个,省级文明工地1个。
2004年,共监督工程196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69.11万平方米,总投资6.97亿元,竣工验收44项。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1个。
2005年,共监督工程130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总投资7.03亿元,竣工验收30项。创建市级文明工地8个,省级文明工地1个。
2006年,共监督工程152项,271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57.69万平方米,总投资14.18亿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2个,省级文明工地1个。
2007年,共监督工程155项,261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49.89万平方米,总投资24.65亿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6个,省级文明工地4个。
2008年,共监督工程173项,建筑面积249.94万平方米,总投资36.3亿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3个。
2009年,共监督工程114项,建筑面积167.33万平方米,总投资16.6亿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7个,省级文明工地3个。
2010年,共监督工程107项,建筑面积242.2万平方米,总投资70.5亿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3个,省级文明工地1个,长安杯工程1个。
2011年,共监督工程119项,建筑面积328.3万平方米,总投资108.9亿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8个,省级文明工地3个。
2012年,共监督工程111项,建筑面积330.4万平方米,总投资66.4亿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7个,省级文明工地3个,长安杯工程1个,国家优质工程奖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