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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4.4 设备和器材进场验收
4.4.1 进场设备和器材应检查下列内容:
1 标志(生产厂家名称或代号、产品型号、执行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等);
2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产品的认证;
3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产品的认证;
4 列入《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产品目录》产品的认证;
5 进口设备和器材的产地证明和商检、海关验关证明。
4.4.2 检查进场设备和器材的产地、数量、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4.3 检查进场设备和器材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安装使用说明和维护、实验技术条件说明,进口设备和器材应附上述资料的中文版。
4.4.4 主要设备和器材应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并编制检验记录,检验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