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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有无继承权?
案例分析
林某和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因为感情不和,两人离婚。后林某又重新和带有一个女孩的齐某结婚,婚后,林某一直很疼爱齐某的孩子。2013年,林某出差遭遇车祸死亡,问:齐某带着的女孩,即林某的继女对林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吗?
此女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中,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女为林某的继女,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法享有继承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第三款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深度解析
在我国,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法律将继父母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视同为生父母子女,对其一视同仁,保障其享有同等的权利。由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因而其也就可以像婚生子女一样,享有相应的权利。具体到继承关系而言,继子女依法可以像婚生子女一样,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