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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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定位 【22】 股东会会议制度 [链接点P20]

关键词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半数以上董事

考查点 1. 股东会的召开。

2. 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______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

(2)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3)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 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4)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