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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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定位 【24】 公司决议瑕疵诉讼 [链接点P20]

关键词可撤销未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一审辩论终结前善意相对人

考查点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 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1. 公司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

2. 公司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或有程序性问题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___

注意点 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存在轻微瑕疵,且__________, 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的期限为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3. 无论主张无效还是撤销, 被告都是公司, 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可依法列为第三人。

注意点 _______, 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 列为共同原告。

4. 撤销之诉的原告只能是股东, 应当在起诉时具有股东身份。案件受理后不再具有公司股东身份的, 应驳回起诉; 无效之诉的原告不限于股东。

5. 法院判决确认决议无效或撤销的, 依据该决议与_____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6. 禁止实施有关决议的行为保全:

(1) 适用原因: 股东 (大) 会、董事会决议存在实施不能恢复原状或者使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等情形。

(2) 适用条件: 可以根据公司的申请或依职权责令原告提供相应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