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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老年人再婚,配偶一方不是附属品!
高某和周某是退休后结合的再婚夫妻。高某年轻的时候曾在文工团工作,退休了也没闲着,经常参加老年协会组织的文艺活动。而周某是做文职工作的,退休后变得更加安静了。高某也是为了周某好,经常让周某出去活动活动,别整天待在家里。但周某却不为所动,每天过着看报喝茶的平静生活。但这种平静的生活却显得很压抑,终于有一天周某爆发了。周某要求高某检点一些,不要天天出去跟别人跳舞,女人就应该遵守三从四德。但高某却认为这是周某的封建思想在作祟,并不认可周某的说法。因此,高某想从法律的角度讨一个说法,证明自己并不是周某的附属品,自己也是有人身自由的。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在婚姻中,配偶双方都是有人身自由权的,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这种制度的目的主要是打破封建思想中丈夫限制妻子人身自由的枷锁,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对女性社会地位的保障。当然,所谓的人身自由权也不能被加以滥用。配偶双方都应该以家庭为核心,照顾家庭,关爱彼此。这是已婚人士的一项基本义务,任何一方对子女、配偶、家庭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