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玄德深远,乃至大顺
(今本65章)
【帛书复原本】
故曰:为道者,非以明民也〔一〕,将以愚之也〔二〕。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三〕。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四〕;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恒知此两者〔五〕,亦稽式也〔六〕。恒知稽式,此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七〕,乃至大顺。
【今本】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对比说明】
复原本与今本有21处不同,突出的是:
1.“故曰:为道者”句,帛书甲本为“故曰:为道者”,帛书乙本为“古之为道者”。帛书甲本符合古貌,故取用甲本文字。显然,老子本章所讲的内容,是对接上一章的内容来谈的,这里被今本等版本改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之后,老子原本“对‘为道者’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作风的批判”被篡改、误导成“宣扬愚民政策的政治主张”,这让老子背了千年的黑锅。
2.“以其知也”的“知也”,帛书甲乙本均为“知也”,傅奕本是“多知”,今本等版本改为“智多”。显然“智”比“知”内涵狭隘,容易与“愚”对应起来。这里的“知”为知晓智巧心机的意思,更符合上下文意。
3.“故以知知邦”与“以不知知邦”两句的“知知”,帛书甲乙本均为“知知”,帛书整理小组校勘为“智知”,有些道理,但是可能不符合古貌。“以知知”的意思是“以知晓智巧的方式来治理”,也就是“以教会民众智巧心机的方式来治理”的意思,而“以智知”的意思是“以智巧来治理”,显然,前者更符合老子本意,故采用“知知”二字。
【译文】
所以说,为道的人不是教导民众明晓智巧心机,而是使人们敦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是因为他们知晓智巧心机。所以用使民众知晓智巧心机的方式来治理国家,那就是国家的祸害;不用使民众知晓智巧心机的方式来治理国家,那才叫作国家的德福。始终记住这两点,也是一条法则。永远明白这个法则,这就是玄妙的大德。玄德又精深又悠远,如能与万物一起返璞归真,那就能达到大顺的境界。
【注释】
〔一〕明:知晓巧诈。
〔二〕愚:这里指敦厚、朴实,没有巧诈之心。
〔三〕知:这里指知晓智巧心机。一说同“智”,巧诈、奸诈。
〔四〕贼:祸害、伤害。
〔五〕两者:指上文“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
〔六〕稽式:法式、法则。
〔七〕反:同“返”。与物反矣:与万物返璞归真。
【阐释】
本章内容争议非常之大,主要有如下五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老子的“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就是明显的愚民政策。
第二种观点认为,老子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是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的,而且谋划的都是阴险狡诈之术,所谓“地道”的“人君南面术”。
第三种观点认为,老子所说的“将以愚之也”的“愚”虽然不是愚弄的意思,但是,自古及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群众实行的“愚民政策”,与老子“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的观点脱不了干系,即便是“误解”,也算是既成事实的误解与误导。
第四种观点认为,就老子的本意来讲,他绝对不是为迎合统治者的需要而提出一套愚民之术的。
第五种观点认为,老子“是愿人我同愚,泯除世上的一切阶级,做到物我兼忘的大平等。这样,自可减少人间的许多龃龉纷争”。
笔者联系上下文意,特别是结合老子的政治主张,赞同学者陈鼓应的观点,他说:“老子认为政治的好坏,常系于统治者的处心和做法。统治者若是真诚朴质,才能导出良好的政风,有良好的政风,社会才能趋于安宁;如果统治者机巧黠滑,就会产生败坏的政风。政风败坏,人们就互相伪诈,彼此贼害,而社会将无宁日了。居于这个观点,所以老子期望统治者导民以‘愚’。老子生当乱世,感于世乱的根源莫过于大家攻心斗智,竞相伪饰,因此呼吁人们扬弃世俗价值的争纷,而返归真朴。老子针对时弊,而作这种愤世矫枉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