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
⊙一
“一”是指事字。甲骨文、金文、小篆和楷书都写成一横。
《说文·一部》:“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凡一之属皆从一。弌,古文一。”(最初,万物形成之始,道建立了一。后来,才分解为天和地,演化为万事万物。大凡一的部属都从一。弌,古文“一”字。)
“一”可作最小的整数用。如李白《蜀道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引申表示全、满。如“一生”。
用作序数的第一位。又可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如“笑一笑”、“一学就会”。
用作副词,意思是一经、一旦。崔颢《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
用作语气助词,无实义。如杜甫《石壕吏》:“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
⊙三
“三”是指事字。甲骨文、金文、小篆、楷书都写成三横。
《说文·三部》:“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凡三之属皆从三。弎,古文三从弋。”(三,天、地、人的道数。由三画构成。大凡三的部属都从三。弎,古文“三”字。从弋。)
“三”的本义是数名,如老子《道德经》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三”由本义引申出多的意思。如《论语·公冶长》:“季文子三思而后行。”成语“三思而行”即出于此,表示经过多次考虑,然后再去做。
⊙五
“五”是象形字。甲骨文、金文的形体像两物交叉之形。小篆的写法大致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五”。
《说文·五部》:“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凡五之属皆从五。,古文五省。”(五,表示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二,表示天和地。表示阴、阳二气在天地之间交错。大凡五的部属都从五。,古文“五”字,是五的省略。)
“五”的本义为交错、交结。后来被假借为数字使用,其“交错”之义就用“午”代替表示了。如沈佺期《和中书侍郎杨再思春夜宿直》:“千庐宵驾合,五夜晓钟稀。”这里的“五夜”是指五更的时候,相当于现代的凌晨三至五点。
⊙七
“七”是指事字,表示将要从这里切断一根棍棒。为了与“十”区分,小篆将竖画下边弯曲。隶变后楷书写作“七”。
《说文·七部》:“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凡七之属皆从七。”(七,阳的正数。从一表示阳,表示微弱的阴气从表示阳气的“一”中斜屈地冒出来。大凡七的部属都从七。)
“七”的本义为切,现在已经消失了。后来被假借表示数字七。如曹植的《七步诗》、东方朔的《七谏》。古代乐理有“七音”或“七声”之说,古琴有七根弦,也叫“七弦琴”。
⊙廿
“廿”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两个“丨”(带刻度的棍,表示十)连在一起的样子,表示双“十”。金文另加了一横表示刻度。小篆承接金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廿”。
《说文·十部》:“廿,二十并也。古文省。”(廿,两个十字合并而成。是孔壁中的古文的一种省略形式。)
“廿”的本义是两个“十”相并,即二十。如清代史学家赵翼编撰的《二十二史札记》,又叫《廿二史札记》。
⊙丁
“丁”是象形字。甲骨文形体像俯视所见的钉头之形。金文像钉子的侧视图。小篆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丁”。
《说文·丁部》:“丁,夏时万物皆丁实。象形。丁承丙,像人心。凡丁之属皆从丁。”(丁,夏天万物都壮实。像草木茎上有果实的样子。丁继承丙,像人的心。大凡丁的部属都从丁。)
“丁”的本义是钉子。后来被假借为天干的第四位,而原作钉子讲的“丁”则另加了个“钅”,表明钉子是用金属做的,写作“钉”。
钉子由坚硬的金属做成,故可引申指强健、健壮,所以成年男子也称为“丁”。如白居易《新丰折臂翁》:“无何天宝大征兵,户有三丁点一丁。”
⊙干
“干”是象形字。甲骨文像叉子一类的猎具或武器。金文上部又加了一个大疙瘩。小篆的形体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干”。
《说文·干部》:“干,犯也。从反入,从一。凡干之属皆从干。”(干,侵犯。由“入”字反过来、由一会意。大凡干的部属都从干。)
“干”的本义为武器。如《韩非子·五蠹》:“执干戚舞,有苗乃服。”其中的“执干戚舞”即拿着武器跳舞,比喻以美德代替武力来感化制服敌人。
武器一般是用于进攻的,故引申指干犯、触犯。如杜甫《兵车行》:“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由干犯引申指关联、涉及。如“不相干”。
⊙万
“万”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一只蝎子之形。金文复杂化,隶变后楷书写作“萬”。汉字简化后写作“万”。
《说文·禸部》:“萬,虫也。从禸,象形。”(萬,虫名。从禸,像头部之形。)
“万”的本义是蝎子。后被借用为数目字,十千为一万。引申泛指极多。如“气象万千”、“日理万机”。
“万”也有全体、所有的意思。如成语“万事如意”、“万象更新”。
作副词用时,表示绝对、无论如何。如“万万没想到”。
⊙下
“下”是指事字。甲骨文上面的长弧线表地面,下面的短横表地下。金文和小篆都是由此演化而来。隶变后楷书写作“下”。
《说文·丄部》:“丅,底也。指事。,小篆下。”(丅,低下。指事字。,小篆“下”字。)
“下”的本义是指示方向。也用来表底部、低处,因此又引申指去往(从高处到低处)。如常说的“南下”就是这种用法。
地有高低上下,人有上下尊卑,所以“下”又引申指地位低下。如“下人”。后来人们又把在高位的人屈就地位较低的贤才称作“下”。如成语“礼贤下士”就是这种用法。还引申指离开、除下。如“下去吧”、“下了枪”。
⊙才
“才”是象形字。甲骨文上面一横表示土地,下面像草木的茎(嫩芽)刚刚出土而枝叶尚未出土的样子。金文、小篆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才”。
《说文·才部》:“才,草木之初也。从丨上贯一,将生枝叶也。一,地也。凡才之属皆从才。”(才,草木初生的样子。由“丨”向上面贯穿“一”,表示草木发芽抽苗将生枝叶;一,表示地面。大凡才的部属都从才。)
“才”的本义为草木初生。引申指木料或木料之质性,人或物的质性、资质,通“材”。如贾谊《过秦论》:“才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
引申指有才能,有本领。如“雄才”、“英才”。
虚化为副词,表示方始、刚刚。如“现在才懂了”。
又表示仅仅、只。如白居易《钱塘湖春行》:“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井
“井”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一个方口的水井。金文在井的中心加了一个圆点儿,表示从井里打水的水桶。小篆的形体线条化了。隶变后楷书写作“井”。
《说文·井部》:“井,八家一井。象构韩(交木构成井口)形,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井。凡井之属皆从井。”(井,八家共汲一井,井像四周构架的木栏形,是汲瓶的样子。古时候,一个叫伯益的人最先造了井。大凡井的部属都从井。)
“井”的本义是水井。如《击壤歌》:“凿井而饮,耕田而食。”有水井的地方必有人家。故“井”引申指乡里。如离开家乡叫“离乡背井”。
古代的井是方方整整的形状,故引申指整齐有条理。如成语“井井有条”。又引申指形状像井的东西。如“天井”、“矿井”。
⊙不
“不”是象形字。甲骨文、金文都像花萼的形状。小篆承接甲骨文、金文,整齐化、符号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不”。
《说文·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从一,一犹天也。象形。凡不之属皆从不。”(不,鸟向上飞翔却不落下来。从一;一,好比是天。像鸟飞的形状。大凡不的部属都从不。)
“不”的本义为花萼。如《诗经·小雅·常棣》:“常棣之华,鄂(萼)不韡韡(wěi,鲜明的样子)。”但如今这个本义已经消失。
后世多用其假借义,用作副词,表示否定。如“锲而不舍”。又引申指没有。如《诗经·王风·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日不月。”
⊙牙
“牙”是象形字。金文的形体像两枚上下交错对合的兽牙的形状。小篆的形体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牙”。
《说文·牙部》:“牙,牡齿也。象上下相错之形。凡牙之属皆从牙。”(牙,大齿。像上下齿相互交错的样子。大凡牙的部属都从牙。)
“牙”的本义为大牙,即臼齿、槽牙。古时候,人们称前面的门牙为“齿”,在辅车(牙床骨)上的磨牙为“牙”。现在则统称为“牙齿”。
⊙世
“世”是会意字。金文的形体是三个带圆点的竖,就是古代的三十(卅)。在小篆中,三个小圆点变成了一小横。隶变后楷书写作“世”。
《说文·卅部》:“世,三十年为一世。从卅而曳长之。亦取其声也。”(世,三十年叫一世。由“卅”字延长它的末笔而成,“卅”字延长末笔成“乁”字。世也取乁表声。)
“世”的本义为三十年。如《论语·子路》:“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意思是,如果有王者兴起,也一定要三十年才能实现仁政。
引申指一辈一辈相承的。如“世袭”、“世交”。人的一生也可以称为“一世”。
⊙至
“至”是会意字。甲骨文下部一横表示地面,地面上插着一支羽箭,会箭从高处射落到地面之意。金文与甲骨文大致相同。小篆承接金文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至”。
《说文·至部》:“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象形。不,上去;而至,下来也。凡至之属皆从至。”(至,鸟从高处飞下落到地面上。从一,“一”好比是地面。“”像鸟向下飞的形状。“不”字是鸟飞上去,而“至”字是鸟飞下来。大凡至的部属都从至。)
“至”的本义为到来、到达。引申表示极、最。如交谊最深的朋友为“至交”。
用作连词,表示转折,相当于“至于”。如《史记·淮阴侯列传》:“诸将易得耳,至如(韩)信者,国士无双。”
⊙未
“未”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一棵枝干繁茂的树木的样子。金文大致相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未”。
《说文·未部》:“未,味也。六月,滋味也。五行,木老于未。象木重枝叶也。凡未之属皆从未。”(未,滋味。未代表六月,这时万物长成有滋味。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中,木在未月老成。未像树木重叠枝叶的样子。大凡未的部属都从未。)
“未”的本义是繁茂。枝叶繁茂就会遮蔽光线而显得昏暗,因而用作否定词,表示没有。如成语“未卜先知”。一般说来,“未”字否定过去,“不”字否定将来,但有时候“未”也当不讲。如“未能免俗”。
“未”还可以放在句末,表示疑问。如王维《杂诗》:“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
⊙于
“于”是指事字。甲骨文左边像一种吹奏乐器,右边象征乐声,与兮、乎的造字方法相同,都与吹奏乐器有关。隶变后楷书写作“于”和“亏”。如今规范化,以“于”为正体。
《说文·亏部》:“于,於也。象气之舒亏。从,从一。一者,其气平也。凡于之属皆从于。”(于,於。像口气的舒展平直。由、由一会意。一,表示那口气的平直。大凡于的部属都从于。)
“于”的本义为乐声婉转悠扬。用作动词时,由乐声悠扬飘去引申指去、往。如《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又可引申指起点、来源,相当“从”、“自”。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用作介词,相当于“在”、“到”、“对”、“向”。
还可介入比较对象,表比较。如杜牧《山行》:“霜叶红于二月花。”又表被动。如《庄子·秋水》:“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屯
“屯”是象形字。甲骨文像古代缠线的工具,中间是缠绕的线团。“屯”是“纯”的早期文字。隶变后楷书写作“屯”。
《说文·屮部》:“屯,难也。象草木之初生。屯然而难。从屮贯一。一,地也。尾曲。《易》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屯,艰难。像草木初生,曲折而又艰难的形状。它的字形由“屮”贯穿“一”构成。一,代表地面。“屯”字的尾部弯曲。《周易》说:“屯卦,是阴柔阳刚二气开始交合时艰难随之而产生的形象。”)
“屯”的本义为缠线、丝的工具。缠线由少而多,累积成团,所以引申为聚集。人以群居的方式生活,众人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村落,所以“屯”也指村落。军队的驻防,一般是将大量人员聚集一处,所以也称“屯”。所谓“屯于境上”,指的就是军队在边境驻防。
⊙无
“无”是象形字。小篆像人手持舞具舞蹈的样子。隶变后楷书写作“無”,汉字简化后写作“无”。
《说文·林部》:“无,亡也。从亡,无声。,奇字无,通于元者。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无,没有。从亡,无声。,奇字“无”,是小篆“元”字丿画向上贯通的结果。王育说,天向西北方倾斜叫作无。)
“无”的本义为没有。后来也用来表示否定。如《孟子·梁惠王上》:“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说的就是鸡、猪、狗一类的家畜,不可以错过它们的繁殖时节。
⊙丙
“丙”是象形字。甲骨文和金文字形非常相似。小篆整齐化、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丙”。
《说文·丙部》:“丙,位南方,万物成,炳然。阴气初起,阳气将亏。从一入冂。一者,阳也。丙承乙,象人肩。凡丙之属皆从丙。”(丙,定位在南方,这时万物都在长成,都光明强盛。阴气开始出现,阳气将要亏损。由一、入、冂会意。一,表示阳气。丙继承着乙,像人的肩。大凡丙的部属都从丙。)
“丙”的本义早已消失,后来被借为天干的第三位,在甲、乙之后,也表示次序的第三。汉代后期的宫室建筑,正室两边的房屋,就以甲、乙、丙、丁为序,第三等房屋称作“丙舍”。古人常说“丙夜”,指的就是“三更”(即晚上十一时至第二天凌晨一时)。
⊙百
“百”是指事字。甲骨文形体是在“白”字之上加“一”为指事符号,与“白”相区别。金文与甲骨文大致相同。小篆整齐化、符号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百”。
《说文·白部》:“百,十十也。从一、白。数,十百为一贯。相章也。”(百,十个十。由一、由白会意。数目,十个百是一贯。这样就能彰明不乱。)
“百”的本义指十个十。如林嗣环《口技》:“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
引申指众多。如《孙子兵法》:“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意思是说,既了解敌人也了解自己,多次作战也不会失败。
⊙亚
“亚”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个火坑。上古人们有祭祀火的风俗,就是在屋中央挖一个十字土坑,里边点上火,昼夜不灭,象征祖先所在。隶变后楷书写作“亞”。汉字简化后写作“亚”。
《说文·亞部》:“亚,丑也。象人局背之形。贾侍中说,以为次弟也。凡亚之属皆从亚。”(亚,丑恶,像人驼背的样子。贾侍中说,用它来表示次一等的意义。大凡亚的部属都从亚。)
“亚”的本义为火塘、火坑。但后世其本义完全消失了,被假借表示次一等、第二。儒家尊称孔子为“至圣”,尊称孟子为“亚圣”,意思就是孟子仅次于孔子。现在人们把次于冠军的称为“亚军”,也是这个意思。
⊙吏
“吏”是会意字。甲骨文左下方是一只手,右侧像一把捕捉猎物的长柄网,会打猎之意。金文、小篆大致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吏”。
《说文·一部》:“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声。”(吏,治理人的人。由一、由史会意,史也表声。)
“吏”的本义是指管理狩猎或记录猎获物的人。后来人类社会建立了国家机器,所以引申为官吏。汉代以后,“吏”特指官府中的小官和差役。如汉乐府《陌上桑》中,罗敷夸赞夫婿时说:“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这个“小吏”指的就是府衙中的小官。
⊙平
“平”是会意字。金文从亏(于,指气受阻碍而能越过),从八(分),会气越过而能分散,语气自然平和舒顺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平”。
《说文·亏部》:“平,语平舒也。从亏,从八。八,分也。爰礼说。”(平,语气平直舒展。由亏、由八会意。八,表示分匀。是爰礼的说法。)
“平”的本义是语气平和舒顺。引申泛指平坦、不倾斜。如“平原”、“平衡”等。又引申为安好、宁静。远离家乡的人给家人“报平安”,说的就是告诉家里人自己安好。
还引申为一般的、普通的。如“平民”、“平价”。
用作动词时指平定。如“平息骚乱”。
⊙右
“右”是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像一个人手捧祭品于祭台前,会求神保佑之意。金文、小篆都直接由甲骨文演化而来。隶变后楷书写作“右”。
《说文·口部》:“右,助也。从口,从又。”(右,帮助。由口、由又会意。)
“右”是“祐”的本字,本义指神保佑,引申指帮助。
古代以右为上。“右姓”指世家大族;“右职”指重要的职位。古时候,东方和西方也往往用左方和右方代之。如“陇右”就是指“陇西”。
⊙奉
“奉”是会意字。金文像用双手捧着禾麦奉献给神祖之形,会向神祖拜祭祷告、祈求丰收之意。小篆的字形线条化、复杂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奉”。
《说文·収部》:“奉,承也。从手,从収,声。”(奉,承受。由手、由収会意,声。)
“奉”的本义为捧禾祭献神祖。祭神时,要神情庄重,并用双手捧着祭品,所以引申为恭敬地捧着、拿着,此义后写作“捧”。
由祭祀神祖,又引申指给予、供养。如苏洵《六国论》:“奉之弥繁,侵之愈急。”像供奉神祖一样敬畏某项法则,就是严格遵守,所以还引申为遵守、遵循。如“奉公守法”。
⊙业
“业”是象形字。金文像古代乐器架的横木上起装饰作用的大版。小篆线条化、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業”。汉字简化后写作“业”。
《说文·丵部》:“业,大版也。所以饰(栒)县钟鼓。捷业如锯齿。以白画之。象其鉏鋙相承也。从丵,从巾,巾象版。”(业,乐器架子横木上的大版。是用来装饰横木、悬挂钟鼓的东西。参差排比像锯齿,用白颜料涂画它。像两层版参差不齐而又互相承接的样子。由丵、由巾会意。巾像版之形。)
“业”的本义为古代乐器架子横梁上锯齿状的大版。古代的书册的夹板也称“业”,所以读书也可以称为“业”。如“业精于勤,荒于嬉”。后来,“受业”一词还成了学生对老师的自称。
又引申指从事的工作。如“安居乐业”、“不务正业”等。
⊙更
“更”是形声字。甲骨文从攴,丙声。金文上面又增加了一个“丙”。小篆由甲骨文演化而来。隶变后楷书写作“更”。
《说文·攴部》:“更,改也。从攴,丙声。”(更,改变。从攴,丙声。)
“更”的本义为改变、改换、调换,读作gēng。如“更迭”、“更衣”。书面语中,还引申为经过、经历。如成语“少不更事”。
古时候用“更”来表示夜间的计时单位。一夜分五更,每更约等于两小时。
作副词,用于比较,表示程度增高,有更加、另外或再的意思,读作gèng。如“更快更好”。
⊙朿
“朿”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以尖木穿物之形,是“刺”的本字。金文与甲骨文非常相似。小篆进一步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朿”。
《说文·朿部》:“朿,木芒也。象形。凡朿之属皆从朿。读若刺。”(朿,树木的刺。象形。大凡朿的部属都从朿。音读像“刺”字。)
“朿”的本义指穿刺,后来引申指树木的棘刺。
因“朿”能扎人,其形体又不明显,所以在右边增加了“刀”,写作“刺”,于是“刺”行而“朿”废。
⊙专
“专”是会意字。甲骨文左边像一只手,右边像纺线用的纺砖,会用手转动纺砖纺线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専”。汉字简化后写作“专”。
《说文·寸部》:“専,六寸簿也。从寸,叀声。一曰:专,纺专。”(専,六寸簿。从寸,叀声。另一义说:专,纺砖。)
“专”的本义为纺砖。纺车转动,只围绕一个圆心,所以引申为专一、单纯。如“专注”。纺车一般只由一个人使用,因此又引申为独用、独占。如“专利”、“专美”。独占一件东西,容易使人在这件事物的使用上显得肆无忌惮,所以又引申为专横、专擅。如今“专”的本义已经消亡,多用它的引申义。
⊙开
“开”是会意字。小篆外部是两扇大门,内部为门闩,会两手拉开门闩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開”。汉字简化后写作“开”。
《说文·门部》:“开,张也。从门,从幵。”(开,开门。由门、由幵会意。)
“开”的本义为开门。又引申为张开、打开、开启。花朵开放,卷在一起的东西舒展开,都很像门打开的样子,所以还引申为开放、舒展。花朵开放,是由花苞的一点慢慢向外伸开扩展,所以还引申指开拓、扩展。
⊙与
“与”是会意字。金文从手,从与,从囗(表示器物),会一双手把器物交给另一双手之意。小篆承接金文。隶变后楷书写作“與”。汉字简化后写作“与”。
《说文·舁部》:“与,赐予也。一勺为与。此与與同。”(与,赐给。由“一”、“勺”构成“与”字。这个字的用法与“與”字相同。)
“与”的本义为赐给、给予。读作yǔ。授人以物,除了是对对方的肯定之外,甚至还可能想跟对方结交,所以引申出赞许、嘉奖,交往、结交之意。
还可以用作介词,表示跟、和。如成语“与狐谋皮”,就是跟狐狸要毛皮的意思。
指参加到某件事情之中,读作yù,如“参与”。
⊙甘
“甘”是指事字。甲骨文从口,从一,会嘴里含着美味的食物之意。小篆承接甲骨文的形体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甘”。
《说文·甘部》:“甘,美也。从口含一;一,道也。凡甘之属皆从甘。”(甘,美味。由“口”含“一”会意;一,表示味道。大凡甘的部属都从甘。)
“甘”的本义为味美。如《诗经·邶风·谷风》:“谁谓荼苦,其甘如荠。”
甜美的东西招人喜欢,喜欢就会乐意、情愿,故后来又引申表示甘心情愿。如“甘愿受罚”。
⊙甫
“甫”是象形字。甲骨文像田中长有菜苗,是“圃”的本字。金文上边稍讹。小篆讹为从用,从父。隶变后楷书写作“甫”。
《说文·用部》:“甫,男子美称也。从用、父,父亦声。”(甫,男子的美称。由用、父会意,父也表声。)
“甫”的本义为苗圃,即种菜的地方。
在古代,“甫”还用于对男子的美称。古人在写信或见面时询问对方的表字,称“台甫”。
⊙表
“表”是会意字。小篆从衣,从毛,会皮袄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表”。
《说文·衣部》:“表,上(加在外面的)衣也。从衣,从毛。古者衣裘,以毛为表。”(表,外衣,由毛、衣会意。古时候穿的裘衣,用毛作为外衣的表面。)此处所释为引申义。
“表”的本义是毛翻在外边的皮衣,后来引申为穿在外边的衣服。穿在外边的衣服代表着一个人的面貌,所以又引申为外表、外貌。
“表”后来又指作为标志和木柱。北京天安门前的“华表”,就是从古人立木头做表记的传统发展而来的。又引申指表率、榜样。还可以指表白。
“表”在古代还是一种文章的体式,是臣下给皇帝的奏章。
常用的意义还有钟表、表格等。
⊙正
“正”是指事字。在甲骨文字形中,上面的符号表示方向、目标,下面是“止”(足),会朝这个方位或目标不偏不斜地走去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正”。
《说文·正部》:“正,是也。从止,一以止。凡正之属皆从正。”(正,正直无偏斜。从止,“一”是古文“上”字,表示在上位的人,将“一”放在“止”上,会上位者止于正道之意。大凡正的部属都从正。)
“正”的本义为位置居中,不偏斜,读作zhèng。如“正襟危坐”、“正午”。
正中是合于法则的,故引申指合于法则的。如“正楷”、“拨乱反正”。两者相对,“正”指好的、强的或主要的一方,与“反”、“副”相对。
又表示动作在进行当中。如“他正在开会。”还可当恰好讲。如“正好”、“正中下怀”。
正月,是农历的第一个月。这里的“正”读作zhēng。
⊙东
“东”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一个两头扎起来、里面装了货物的大口袋。金文多了许多线条,小篆规范化了。隶变后楷书写作“東”。汉字简化后写作“东”。
《说文·东部》:“東,动也。从木。官溥说:从日在木中。凡東之属皆从東。”(東,动。从木。官溥说:由“日”在“木”中会意。大凡東的部属都从東。)
“东”的东方之义是假借用法,即假借“东西”(物)的“东”表示“东方”的“东”。
古时主人之位在东,宾客之位在西,所以主人称为“东家”。如果宴请别人,作宴会者就称为“作东”。
⊙束
“束”是会意字。甲骨文从木,从囗(表捆缚),会捆绑木柴之意。金文、小篆变得线条化了。隶变后楷书写作“束”。
《说文·束部》:“束,缚也。从囗、木。凡束之属皆从束。”(束,捆缚。由囗、木会意。大凡束的部属都从束。)
“束”的本义是捆绑。如《易·贲》:“束帛戋戋。”意思是很多捆起来的丝织物“帛”码放在那里。引申为收拾或整理好。如“束囊”是收拾行装,“束担”是收拾行李。
“束”又引申为搁置。如苏轼《李氏山房藏书记》:“束书不观,游谈无根。”
后来又引申为管束的意思。如“束身自爱”等。又引申为束缚、约束的意思。如李白《留别广陵诸公》:“空名束壮士。”是说虚名约束住了有壮志的人。
⊙来
“来”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一棵成熟了的麦子。金文、小篆变得线条化了。隶变后楷书写作“來”。汉字简化后写作“来”。
《说文·來部》:“来,周所受瑞麦来、麰。一来二缝,象芒朿之形。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凡來之属皆从來。”(来,周地所接受的优良麦子——来和麰。一根麦秆两颗麦穗,像麦芒麦刺的形状。来是上天赐来的,所以用作“往来”的“来”字。大凡來的部属都从來。)
“来”的本义是小麦。后来被假借为“来去”的“来”,而且这一借就不还了,只好另造字来表示小麦,就是“麥”字,简体为“麦”。
“来”字当未来、将来讲时是假借义,也是后世所用的“来”的主要含义。如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进而引申为到。如《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从来、至之义又引申出产生、开始、发生之义。如“来路”、“来历”。
⊙有
“有”是会意字。甲骨文、金文是以右手持肉的样子,会有了之意。小篆基本上同于金文。隶变后楷书写作“有”。
《说文·有部》:“有,不宜有也。如《春秋传》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声。凡有之属皆从有。”(有,不应当有。《春秋左氏传》说:“日月有日食、月食现象。”从月,又声。大凡有的部属都从有。)
“有”的本义为持有。后来词义扩大了,不管有什么东西都是“有”,与“无”相对。如成语“有备无患”。
又引申指存在。如《诗经·小雅·大东》:“东有启明,西有长庚。”
用在整数和零数之间,相当于“又”。如“一十有二”,就是十二的意思。
⊙本
“本”是指事字。甲骨文上部是“木”(树)的枝干,下部是根部,三个小圆圈是指事符号,表示这里是树木的根部所在。金文、小篆基本延续了甲骨文的写法。隶变后楷书写作“本”。
《说文·木部》:“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本,树木下部叫本。从木,记号“一”标志在树木的下部。)
“本”的本义是指草木的根或靠近根部的茎干。如《国语·晋语》:“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引申指事物的根本、基础。如《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又引申表示原来、本来。如“本心”。
又表示自己方面的。如“本国”、“本人”。
⊙互
“互”是象形字。小篆像古代收丝或绳的器具之形。为了防止丝、绳脱散,两根横棍并不平行,而是成十字向,故收起的丝或绳成交错状。隶变后楷书写作“互”。
《说文》无。
“互”的本义为收绳器。引申指交错。如柳宗元《小石潭记》:“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大意是说,溪岸的形状像犬牙那样交错不齐,不知道它的源泉在哪里。
用作副词,表示交替、相互。如范仲淹《岳阳楼记》:“渔歌互答,此乐何极。”又表示递相、相继,一个接一个。如苏洵的《六国论》:“六国互丧,率赂秦耶?”
⊙丽
“丽”是会意字。甲骨文、金文像两鹿并行的样子(省去了一头鹿的鹿身)。隶变后楷书写作“麗”。汉字简化后写作“丽”。
《说文·鹿部》:“麗,旅行也。鹿之性,见食急则必旅行。从鹿,丽声。”(麗,结伴而行。鹿的特性是,发现食物虽情势紧急却也一定结伴而行。从鹿,丽声。)
“丽”的本义为双鹿并行。引申指成双的、成对的。如《文心雕龙·丽辞》:“丽辞之体,凡有四对。”意思是,词句对偶的文体,共有四种对偶的方法。
又引申指美好、漂亮。如白居易《长恨歌》:“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亟
“亟”是会意字。甲骨文像侧身站立的人,人的头上脚下各有一条横线,表示“上极于顶,下极于踵”,会尽头、极点之意。金文、小篆复杂化了。隶变后楷书写作“亟”。
《说文·二部》:“亟,敏疾也。从人,从口,从又,从二。二,天地也。”(亟,敏捷。由人、由口、由又、由二会意。二,表示天地。)
“亟”的本义为尽头、极点。后来“亟”被假借为敏疾、急。如《史记·陈涉世家》:“趣赵兵亟入关。”是说催促赵军赶快入关。
如《左传·隐公元年》:“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其中的“亟”,表示屡次、多次,读作qì。这句话的意思是,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丝
“丝”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两束蚕丝。金文、小篆直接由甲骨文演变而来。隶变后楷书写作“絲”。汉字简化后写作“丝”。
《说文·絲部》:“絲,蚕所吐也。从二糸。凡丝之属皆从丝。”(絲,蚕吐的丝。由两个“糸”字会意。大凡丝的部属都从丝。)
“丝”的本义为蚕吐的丝。如李商隐《无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由本义引申指丝织品。丝很细小,故用来形容细微之极,极小。成语有“一丝不苟”,就是做事认真细致,一点儿不马虎。
古人常把用丝捻制成的弦做发音部件的乐器称为弦乐器。“丝竹”就是弦乐器与竹管乐器的总称。
还引申泛指像丝一样的东西。如“藕断丝连”。另外,人们所说的“气若游丝”,也是形容人快死时,气息微弱,就像是若断若连的细丝。
又引申指细纹。如“乌丝栏”、“硬丝柴”。
⊙丞
“丞”是会意字。甲骨文会双手从坑中救人之意。金文简化。小篆承接金文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丞”。
《说文·部》:“丞,翊也。从,从卩,从山。山高,奉承之义。”(丞,辅佐。由、由卩、由山会意。山高,有向上奉承的意思。)
“丞”的本义是拯救。实际上是“拯”字的本字,念zhěng。
引申为辅助。如《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意思是(相国、丞相)辅助皇帝处理政事。进而引申指辅佐帝王的最高官吏,也指各级长官的辅助官吏。如“丞相”、“府丞”、“县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