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逻辑体系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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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逻辑起点辨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新概念,并对其思想内涵做出了科学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1]党的十八大报告删除了“等重大战略思想”这几个字,对这一命题做出新的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2]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3]

上述界定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涵盖范围。从纵向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人自改革开放以来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总结;从横向来看,是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理论成果的整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概括,揭示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统一性,阐明了它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以及马克思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定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4]这些论述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之间的相互联系,也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的内在关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作为一个严整的理论体系,它并不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简单地机械地相加,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主题下,围绕基本线索的彼此贯通,是一系列重要观点按照其内在逻辑组合起来,形成的一个理论体系整体。

作为严密科学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然也需要体系建构的初始范畴、体系范畴运动的初始步骤以及理论大厦的初始基石,来作为整个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问题,是理论体系建构必不可少的第一步,对于整个理论体系建构具有奠基性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个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思想深邃、博大精深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也需要体系建构的初始范畴、体系范畴运动的初始步骤以及理论大厦的初始基石作为整个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逻辑起点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当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