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跨界大佬成警界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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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是人肉叉烧包啊!

陆庚华坐下来,翻开卷宗,认真看起来。

看着看着,他心里犯嘀咕:怎么这案子越看越眼熟呢?

这起案件是几个小孩子在沙滩上玩耍时发现的。

几个小家伙玩沙子正起劲儿,一铲子下去,刨出个鼓鼓囊囊的袋子。

小孩子好奇心重,麻溜打开,里面竟是人体残肢。

几个孩子吓得当即尖叫起来。

后来法医拼凑尸体时,才发现死者不仅被分尸,躯干还被剔骨,头颅也不知去向。

整个作案手法极其缜密,一点证据都没留下。

陆庚华盯着卷宗,眉头微皱,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觉得这案子和上辈子看过的一部电影情节有些相似。

再一细想,案发地点不一样,他又摇摇头,暗自嘲笑自己:“肯定系想多了,哪有那么巧的事。”

“吃饭啦,吃饭啦!我和火星出外场,顺便给大家打包了猪杂汤和叉烧包!”

陆庚华正沉浸在卷宗里,思绪被这大嗓门打断。

他下意识抬手看表,果然,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十二点。

他抬头看向门口,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风风火火走进来。

这女人长着一张娃娃脸,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哇塞,芽姐,你可真是我们的大救星啊!”

“芽姐?”

陆庚华听到称呼,眼睛一亮,目光紧盯女人,脑海中一个熟悉的身影渐渐清晰,跟眼前人重合。

他心里惊呼:这不是“城市猎人”里的阿香,哦不,是黄云芽,芽子警官吗!

就在陆庚华暗自打量黄云芽时,黄云芽也瞧见了陆庚华。

她心里暗自感叹:这个新来的陆庚华,长得太靓仔了吧!

黄云芽特意拿了一份叉烧包和一份猪杂汤,朝陆庚华走来,热情地说,

“你尝尝这个,味道很不错的。”

陆庚华站起身来,双手接过,礼貌地说:“谢谢。”

黄云芽转身走后,陆庚华看了看手里的食物,又瞅了瞅正在宋子杰,便把叉烧包递给了他,

“我唔太爱吃这种肉馅的,你吃吧。”

宋子杰见陆庚华不吃,纳闷道,

“你怎么不吃啊?”

陆庚华看着宋子杰手上的包子,眉头微微皱起。

他一把抓住宋子杰的胳膊,眼睛紧盯包子看了几眼。

突然,他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一把将包子从宋子杰手里夺了过来,然后猛地抬起头,冲着黄云芽大声喊道,

“你呢个叉烧包系从哪里买的?”

黄云芽被这突如其来的喊声吓了一跳,连忙回答,

“从八仙饭店买的,我们给老板录完口供,火星正好饿了,看他家包子挺好,就买了点。”

此时,办公室里的气氛仿佛瞬间凝固,众人都被陆庚华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搞得摸不着头脑,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

陆庚华一听“八仙饭店”四个字,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好。

心想:我就觉着这案子这么眼熟,搞了半天,根本就是那宗惊天地泣鬼神的叉烧包案啊!

啥沙滩剔骨案,糊弄鬼呢!

不过他又犯嘀咕,这案子明明记得是澳岛的事儿,咋就穿越到港岛来了?

这港综世界,还真是乱得一锅粥,啥奇葩事儿都有。

陆庚华“嗖”地一下从椅子上弹起来,扯着嗓子大吼,

“喂喂喂,都别吃啦!你们知不知道,不是猪肉叉烧包,是那种肉的啊!”

陆庚华说完,办公室瞬间安静,得所有人都跟见了鬼似的,死死地盯着陆庚华。

见大家明显不信,陆庚华也不着急。

边动手从包子里抠出肉馅,边慢悠悠地解释:“呐,大家听好了。”

“那种肉,水分差不多占 53%,脂肪有 28%,碳水化合物 1.1%,灰分 0.9%。

“这成分跟猪肉相近,尤其剁碎的之后,更是难以区分。”

“但是呢,有个关键的不同点。”

“猪肉的脂肪是雪白雪白的,像云朵一样,而这个的脂肪,黄不拉几的,跟鸡油似的。”

“不管用多少调料掩盖,只要清洗干净,立马现原形。”

说完,他把洗净平铺在纸上的肉高高托起,方便让大家观看。

众人都凑了过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纸上的肉。

这一看不要紧,好家伙,那肥肉部分黄得刺眼!

“呕——”

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办公室里顿时跟开了呕吐派对似的,干呕声此起彼伏,大家疯了一样地往洗手间狂奔。

“啪,啪,啪”

清脆的掌声传来,陆庚华扭头一看,竟然是“法证先锋”里的高级化验室高彦博。

他穿着白大褂,一脸欣赏地走过来。

陆庚华心里忍不住吐槽:这什么情况啊?我这是走到哪儿都能碰见“熟人”,香港警察圈子就这么小的吗?”

其实,陆庚华刚才清洗肉馅的时候,高彦博就已经悄咪咪地站在门口了。

那会儿大家的注意力全被陆庚华吸引过去,谁都没留意到他。

等陆庚华把事情解释清楚了,他才慢悠悠地现身。

高彦博走到陆庚华面前,挑起大拇指,操着一口标准粤语夸赞道,

“后生仔,唔错唔错,知识面够广啊!”

陆庚华也不含糊,笑嘻嘻地拱拱手:“多谢高 sir夸奖,小意思啦!”

高彦博看着陆庚华,一脸惋惜地摇头叹气:“唉,真系可惜啊!你这棵好苗子,被标叔抢先一步挖走了。”

“要是你来我们鉴证科,那得多好啊,凭你的本事,肯定能大显身手。”

陆庚华连忙摆手,谦虚得很:“高 sir,您可别抬举我了,我这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鉴证科那么专业的地方,我可不敢想啊。”

陆庚华之所以懂医学知识,还要得益于他前世雇佣兵的身份。

那时他受伤流血就跟家常便饭一样,每次受伤只能自己给自己包扎、做手术。

后来他动手实践的次数多了,不管是理论知识还是临床操作,他都算得上是个高手了。

陆庚华可不认为高彦博过来只是听他讲课的,便问道:“高sir,你过来是有什么发现吗?”

高彦博听完,随即正色道:“我过来是想告诉你们,我刚刚在尸体残骸上发现了一枚指纹,经过比对发现,那就是八仙饭店老板郑临的。”

陆庚华并没有多少意外,但语气严肃地开口:“好,我马上向上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