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福尔摩斯?我竟是助手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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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贝克街221号b凶杀案

纽约,布鲁克林南区,即便是警察们不曾下班的时间,零碎的枪声也不时响起,呼啸的警笛声长鸣,却不曾赶向枪声响起的地方,而是径直冲向枪火已然平息的位置。

在满是针头和白色垃圾的街道上,皮肤黝黑的黑人们结伴同行,他们吸舔着白色的粉末,哈哈大笑着。

街边步履蹒跚男女漫无目的地行动着,他们的眼神呆滞,扭曲的肢体上满是针孔痕迹,浑浑噩噩如行尸走肉。

几个姿容靓丽,体肤白皙的妙龄女郎摇摇晃晃地从KTV等地方走出,随即几位行动散漫的混混硬上,带着几个喝醉的女郎步入面包车。若是不出所料,不超过五天,这些衣着光鲜的女郎便会步入行尸走肉的群体里,甚至没可能成为流浪汉。

驾驶着二手轿车,驶过街面,看到布鲁克区街道上惨象,轿车中的林华生表情难看。

他的双眼将所见景象记入脑海,在大脑的分析之下,心头不禁涌起了疑惑,不由得嘟囔道:

“布鲁克林区的居民以非裔面孔为主,这里的帮派也以非裔为主,在这里居住,和非裔居民打交道几乎必不可少,这里可算不上安全,福尔摩斯为什么会选择住这种地方?他还没穷到这种地步吧?”

在林华生的记忆,会主动选择居住在布鲁克林区的,除了别无选择的非法移民以及贫穷落后的非裔,也就只有军火商、毒贩和制药公司的人才会这么干。

“看来我以后的生活怕是要麻烦了。”想象了一下以后生活在布鲁克林区的未来,林华生便感到头痛。

是的,他已经决定和福尔摩斯合租,为此甚至转交给斯坦弗,让他代为支付了五百美元的订金。

北美将乱,他需要趁着特工们无暇他顾的这个空档谋取一个便于在外行走的体面身份,否则,一旦特工们卷土重来,他就只能继续在北美各地流浪了。

二手轿车驶过南区,来到中产更为密集的北区,非裔的面孔开始减少,街边吸嗨了的丧尸也不再出现。

驶入街中,可以看到稀稀拉拉的血站,不时便有衣衫整洁的中产男女捂着胳膊从血站离开。

这些血站恰恰是街区治安良好的体现,在白粉贩子横行的区域,正规血站是开不下去的,瘾君子们的血液被禁止用于医疗手术。

二手轿车慢慢来到了贝克街,很快,221号b的门牌号就出现在林华生的视野之中。

按响门铃,林华生站在房门前等候。

福尔摩斯会是模样呢?林华生脑海中冒出了种种猜测。

戴着眼镜穿着白大褂,身负多个博士学位的白面小生?不对,以美利坚罪犯们的普遍持有枪械的现状,一身腱子肉,眼睛像鹰一样锐利的白人大汉的可能性更高,枪法应该很好,不然很容易被罪犯报复致死。等等,虚构人物,还是美利坚,更有可能像好莱坞政治正确那样,是个黑人……

没等林华生想象中的福尔摩斯成形,他便听到门栓拉动的声音。

林华生闻声条件反射地后退两步,避免被认作劫匪打死。在美利坚,不少房屋户主就在开门时遭到暗算,被劫匪抢劫。也有不少访客在开门时,遭到藏在房间里的罪犯射杀。

因此,在美利坚秩序混乱的区域,等候户主开门时访客需要后退几步,给户主和访客之间留出足够的安全空间。

退了两步,林华生也从想象中清醒了过来。他心中暗道,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行,只要不是抽象变性人同性恋就好。

门板后移,留出了一个小缝。可出乎意料的是,林华生等了两分钟,也不见有声音从小缝里传出,而且他还闻到了一股血腥气息。

不会出事了吧,林华生心觉不妙,他连忙抽出随身携带的贝雷塔手枪,摆好了战斗姿势,身体贴到房门旁的墙壁。

确保身体在墙壁阻隔范围,林华生尽可能地伸长了手臂,握住了门把手,朝房间内部狠狠一推。

房门猛地推开,只听得一连串的枪响声,高大的黑影从门内弹了出来。

林华生下意识地举起贝雷塔手枪,枪口指向了冒出的黑影。

只见那黑影砰的一声,仰面倒地,暗红的血液从黑影的背后流出。随即,浓郁的血腥气息从房门中冒了出来,显然房间内的户主已是遭遇了不测。

等了好一阵,确定没有手持芝加哥打字机或者是汤普森冲锋枪的匪徒冲出,林华生这才小心蹲下身来。

在蹲姿时,人展现在外的身体面积会达到最小,双腿也会处于蓄势待发的状态,既能有效防护要害,也能随时发起冲锋。

蹲下来,林华生伸长手臂,拽住倒下黑影的皮鞋,狠狠一拉。

那一具尸体便被拖拽到林华生的面前。林华生上下打量,确定这是一个白人大汉。

他在死前还穿着黑风衣,脸上满是鲜血,以致于林华生难以辨识他的面容,也无从分辨他的表情。

从尸体背后流出的暗红血迹,以及还算完好的胸膛,林华生可以确定,死者应当死于背后中枪,并且死亡多时。

做出了死者已不存在存活可能的判断,林华生不再戒备那具尸体,眼神上下打量,便被死者胸口染了被鲜血覆盖的金色铭牌所吸引。

他凑了过去,将铭牌中模糊了的字句一一念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念完,林华生的表情瞬间呆滞。

贝克街凶杀案,死者,疑似夏洛克*福尔摩斯,第一见证者,林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