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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政府会计核算的其他原则
1.限制性原则
限制性原则是指对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反映,即专款专用原则。
在政府会计主体中,出资者对所提供的资财不具有资本收益和资本回收的要求,但具有按预定用途使用的要求。这样在资金管理和核算上就有限制性。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固定基金、留本基金、专用基金等固然具有指定用途,即使是事业基金实际上也规定有具体的使用范围,不能移作他用,特别是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政府财政会计的各项收入虽可由本级政府统筹分配使用,但在实行复式预算条件下,有关收入要分别按照规定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也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专款专用使得会计主体的资金使用权限固然有所减弱,但这也不失为控制资金使用的一种办法,是对不要求投资回报的非营利性资金使用的一种约束。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是政府会计原则的又一个重要特点。
2.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中需要核算记录的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核算,而不论市场上有多少种不同价格,不采用现行市价、重置价值、变现价值等其他计价方法。
采用历史成本原则是以整个经济活动中的币值基本稳定为前提的,如果物价发生巨大波动,历史成本就不能确切反映会计主体财产物资的状况。虽然历史成本原则有这种局限性,但它依然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当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