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经初探
“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质疑[1]
迄今,我国几乎所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把资本主义生产看作“最发达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商品关系自身发展的顶点”。[2]我们认为,这种提法值得商榷。
“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顶点”的提法如果是指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商品生产发展过程的最后一种历史形式,那么社会主义还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又该做何解释呢?这似乎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意。关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形式,马克思的《资本论》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都有精辟的论述。他们指出:商品生产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但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表现为“简单商品生产”的形式,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才“成了统治的形式”。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个别商品成为它的“经济细胞”或“元素形式”。对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列宁曾在他的《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一书中作了精确的概括:“根据马克思的学说看来,资本主义最重要的特征有两个:(一)商品生产是生产的普遍形式。……(二)不仅劳动产品具有商品形式,而且劳动本身即人的劳动力也具有商品形式。”[3]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意是说,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普遍形式”;而不是说,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
“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顶点”的提法,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当时也认为社会主义是不存在商品生产的,但这是根据当时资本主义的发展状况提出来的。他们设想社会主义革命将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在这些国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可以把一切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实行有计划的产品生产和产品分配,商品生产也就消亡了。列宁也曾认为社会主义同商品关系是不相容的。在实践中,他总结了战时共产主义和新经济政策时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指出为了保证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经济结合,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商品生产。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总结了苏联三十多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第一次权威性地肯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要性。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也充分证明,社会主义社会还不可能把一切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还存在多种经济成分,还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条件,发展商品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不可逾越的必然过程。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指导,把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看作资本主义生产的残余,人为地限制它、取消它,使我国经济建设遭受重大损失。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总结了这一教训,提出:“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4]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的新发展。
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使商品关系自身发展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理由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从商品生产的质的规定性来看,人类社会的发展表明,商品生产是以简单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这三种不同的历史形式出现的,这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所反映的主要是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一种消灭了剥削的、没有资本家参与的商品生产,它所反映的是社会主义各企业之间以及劳动人民之间的互助互利关系。难道这种商品关系所处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比资本主义商品关系更高吗?
其二,从商品生产的量的规定性来看,资本主义商品的外延漫无限制,无所不包,劳动力成了一种特殊商品,甚至良心、名誉这些并不具备商品本质的东西,也采取了商品的形式。而在社会主义社会,由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决定,劳动力不再成为商品,良心、名誉等也被商品领域排斥。从表面看来,社会主义商品的范围似乎比资本主义商品缩小了,但它却恢复成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的本来意义上的商品。进一步说,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以计划经济为前提、以满足人民的需要为目的的,这就能大大地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反过来,消费水平的提高,又会促进生产的发展,扩大商品市场,发展新的商品生产部门和服务行业。尽管我们目前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商品经济还不够发达,但是“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最终结果”[5]。因此,从发展的趋势来看,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数量必然大大地超过资本主义。
其三,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发展的方向来看,商品生产是生产力有一定程度发展但又不是极大发展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其丰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在那个时候“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6]于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才会自行消亡,最终成为共产主义的产品生产。所以说,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商品生产发展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
[1]本文原发表于《浙江学刊》1984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政治经济学》1985年第2期全文转载,《经济学文摘》(1984年第11期)、《光明日报文摘报》(1984年8月3日)等多家报刊摘登。《浙江学刊》围绕本文提出的观点开展学术争鸣,《光明日报》于1985年2月辟专栏讨论。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时任复旦大学教授的蒋学模先生在其主编的高等学校通用教材《政治经济学》1988年第5版中采纳了本文提出的观点,将“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改为“资本主义生产是私有制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合作者王彪。
[2]参见蒋学模、徐禾以及南方十六所大学主编的相关政治经济学教材。
[3]《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5,第414页。
[4]《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
[5]胡耀邦:《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人民出版社,1982。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