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绪论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近年来,在环境恶化和能源枯竭的双重压力下,国际社会努力探寻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低碳经济成为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媒体、学者以及广大民众关注的热点。低碳经济中蕴含的经济学原理为发展低碳经济指明了方向。应对碳产品的公共品特性,需要依靠制度设计将二氧化碳排放权变成稀缺资源,使其具备商品属性。此外,碳市场交易还得到科斯定理的有力支持——通过碳商品的市场交易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尤其是降低发达国家履行减排责任的成本。作为新兴的商品交易市场,全球碳交易市场在2003年初具规模,且发展态势迅猛。目前,碳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制度已被证明是目前最有效的减排制度,也将是中国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的首选之路。
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凭借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和粗放式发展战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凭借GDP的持续扩大,中国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货物贸易总额跃居世界之首,人民币进入SDR,“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尽管如此,伴随经济的持续扩张,国内经济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包括产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人口老龄化现象,尤其是能源的逐渐枯竭和环境的不断恶化正在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过程中的寄生品,同时也成为阻碍中国经济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社会各界提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呼声逐渐高涨。倡导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和人民共同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参加在法国巴黎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在演讲中向世界各国郑重承诺:“中国在‘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1]
近年来,中国在碳交易市场领域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包括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长沙、深圳和昆明等均设立了碳交易所。特别是在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大直辖市,外加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中国已超美国跃居全球碳排放榜首,尽管目前中国有“最大的碳交易资源供给国”之称,但是由于定价权缺失致使其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位置。而中国碳市场的建立正是中国谋求碳定价权的基础。2017年12月启动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标志着中国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
(二)研究意义
对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市场对接及减排绩效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价值。
从理论上而言,现有研究多是对碳市场的交易工具与功能、低碳政策选择与绩效等问题的分析。对于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及体系对接问题,国内尚未有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尤其是有关中国碳市场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经济绩效的比较研究尤为匮乏。本书结合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其他国家的碳市场发展经验,综合考察中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市场对接及减排绩效问题,以期丰富有关中国碳市场建设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其现实指导价值在于,中国是目前最大的碳排放国以及碳资源供给国,尤为重要的是,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的环境和背景并不是简单的工业化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怎样发展”和“如何发展”的问题,绝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GDP的增长。因此,关注如何设计中国碳市场机制、如何对各地方的碳市场进行有效衔接以及提高碳市场的经济绩效,不仅有助于促进全国性碳市场的发展,争夺碳商品定价权,从而摆脱目前中国在国际碳市场及碳交易链中的低端地位,而且还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乃至世界的环境问题,更有助于推进中国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提升中国经济增长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