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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鲁迅文学的艺术方法
动用自己过去的生活的经验和体验,这几乎是小说家创作时的共同心态之一,但是,这种心态或创作方式,对鲁迅小说的意义非同小可。鲁迅是凭回忆进行创作的小说家。他在《呐喊自序》里说过:“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鲁迅的小说并非粒粒珠玑,而是良莠杂陈。在《狂人日记》《孔乙己》《故乡》《社戏》《阿Q正传》《祝福》等精品系列中,大多是回忆性质的小说。这些小说大多有故乡这一实有的环境或往日生活中确有的事件或人物。似乎有一个规律,每当鲁迅的小说与他的童年和故乡发生深切的关系,作品往往就会获得充盈的艺术生命力。
仅仅靠回忆写小说的小说家是容易江郎才尽的。鲁迅在1926年以后就不再写现实题材的小说了。这是否与鲁迅小说的艺术定式有关呢?有意味的是,鲁迅于1926年对自己的过去,特别是童年进行了痛快的回忆,鲁迅把这些文章结集为《朝花夕拾》。是不是因为回忆用尽,此后鲁迅就放下了写现实题材小说的笔呢(《故事新编》为历史小说)?
对小说家鲁迅来说,回忆是重要的,而对“童年”的回忆尤为重要,它不仅成了鲁迅文学的内容要素,而且也构成了鲁迅文学的一种艺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