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丁读书法则
我从我的大学同学雷丁先生那里第一次知道了智慧的重要性。我叫他雷丁先生是因为我想不起来他的名了,另一个原因是弗里伯教授总是用姓来称呼学生,还强调称谓——沃菲尔德小姐、坎贝尔先生、斯坦恩女士,当然还有雷丁先生。弗里伯是一个古板老派的英文教授,我在差不多50年前为他批改过新生的考卷。
弗里伯偏爱一些学生,而在我看来,有些人实在配不上他的好评。每次批完卷子,弗里伯都要向我“证明”一下为什么他要给那些宠儿更高的分数。在改分数的时候,弗里伯还会顺便把我打的一些“虚高”的分数调低——雷丁先生则每次都惨遭厄运。
我对于雷丁作业的评价总是高过弗里伯对他作业的评价。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雷丁写了一篇非常精彩的文章,但不是根据弗里伯布置的阅读内容写的。弗里伯把分数压低了——实际上是给了他不及格。这下我就得跟雷丁解释,要是不遵照要求的话,写得再好也没有用啊。
“真糟糕。”雷丁漠然地说。
“什么真糟糕?”
“哦,我可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读弗里伯布置的作业上。人生苦短。我从来不读任何不值得读的东西。”
这就是雷丁读书法则:
绝不要去读不值得读的东西。
巧合的是,那个学期我去上了一门速读课,地点是在内布拉斯加大学校园中保留的一个二战时期的拱形活动房里。速读算是比较低等的课程,连砖砌的楼房都配不上,更配不上有希腊柱式的殿堂和大学的学分了,不过我觉得要是能把阅读速度提高哪怕一点点,也不枉费自己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了。
三节课上完,我的阅读速度已经到了差不多一分钟200个单词。我对这个成绩挺得意的,直到雷丁先生的法则给了我当头一棒。一分钟读200个单词有什么可骄傲的?我只要不去读那些不值得读的东西,速度立马能提高三四倍呢。
雷丁读书法则让我刻骨铭心,我迫不及待地把它用到我排得满满的四个专业的大学课程上。比起那些还没“开窍”的同学,我相信自己优势巨大,不过似乎这种优势并没体现出来。我花了十多年才发现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