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厘定了我国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发展迈入“新时代”,同时厘定了新时代面临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自此,我国人权发展迈入了新时代,人权发展的主要矛盾也发生了历史性转变,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的法哲学内涵就是人民美好生活所涵摄之各种权利要求及表达,人权主要矛盾即是人权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在持续推进人权发展的基础上,努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1]在“第七届北京人权论坛”上,时任国新办主任蔡名照发表开幕致辞,他强调指出,“世界是多向度发展的,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模式”。[2]因此,选择什么样的人权模式,建构什么样的人权道路,是每个国家和民族发展人权均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课题,不能脱离国情及文化传统,不能脱离时代的要求,必须在正确的人权理念之下进行科学抉择。
现代意义上的“人权”一词,出自著名诗人但丁的著作,这位由中世纪文化向近代文化转型时期最伟大的诗人,面对流放的坎坷人生,在《帝制论》中首次使用“人权”这个令人神往的名词。170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辉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科学理念,明确指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正是共产主义者所向往的”[3]。这就是说,两位革命导师从哲理的高度,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共产主义者和整个人类向往的共同理想。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将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直接运用于人权领域,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人权产生的奥秘,他认为,“社会的经济进步”是“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权利平等”的基础和前提,而且这种权利要求的范围必须从工业和商业领域扩大到广大农民,因此,这一要求就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4]。经典作家的这些学说成为人权发展重要的理论资源。老一辈革命家也提出了很多关于发展人权的论述。毛泽东说过“为人权自由而战”[5]和“人是最宝贵的”名言,邓小平强调,“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6]和“发展是硬道理”的观点,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并推动把“尊重与保障人权”的神圣原则写进了宪法。这些人权命题和观点是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重要的理论来源。
在古代中国,尽管没有制度形态的人权,人们实际享有的人权也非常之少,但人们对权利的追求并未停止,比如,法家不遗余力宣扬法律适用人人平等的主张,孙中山称赞墨子为“世界平等博爱主义第一大家”,儒家人权理念作为一种伦理本位人权思想,强调伦理,试图通过道德力量或统治阶级的恩赐来获得权利,尽管明显存在空想性与被动性的局限,但理念形态的人权犹如星星之火,惊艳划亮漫长的历史长空。透过对传统人权理念的分析挖掘,提炼具有古代中国特色的人权思想,可为当代中国人权理论研究和人权发展提供本土文化资源。
人权不是天赋的,发展是人权永恒的主题。人的权利、自由和解放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在漫长的社会历史旅程中逐渐形成的。人权是合乎人性的存在方式,是人之主体性的权利确认,是人与人关系的法律建构,人权并非绝对观念的产物,而是得到了现实物质生活条件的支持,以及文化传统的长期浸染,其生成及演进具有深刻的经济、政治与文化逻辑。新时代人权发展呈现新的主要矛盾与问题,加之新发展理念的适时提炼,为构建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本书在笔者博士学位论文《新发展理念视域下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研究》的基础上,力求系统考察人权发展演进的必然逻辑与规律,厘清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与模式的理论逻辑与现实基础,阐明中国特色人权道路的谋划与建构,澄明其与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关联。
本书聚焦本土人权资源的传承与扬弃。深度挖掘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所仰赖的本土人权文化及资源,并以唯物史观的立场对其进行科学分析与鉴别。界分三个阶段进行研究,第一个阶段,先秦时期的人本主义人权理念,重点开掘了儒家的伦理人权思想,墨家的兼爱人权思想,法家的否定性人权思想,道家的自然无为人权思想。第二个阶段,汉至明清时期的人权思想,选择发掘了有影响及有代表性的人权观点,涵括董仲舒、王充、白居易、韩愈、柳宗元、王安石、程颐、程颢、朱熹、陆九渊、王阳明、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等思想家的人权观。第三个阶段,近代人权思想,总结梳理了太平天国的平等人权思想、维新派的立宪人权思想、法制改革派的法制人权思想、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人权思想、新青年派的“科学+民主”人权思想,并科学分析鉴别,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为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建构提供强有力的本土文化支撑。
开掘本土人权文化资源,发掘浩瀚历史文献中丰富的民生人权思想,特别是孟子关于“有恒产者有恒心”的论述及“黎民不饥不寒”的民本思想,管仲主张“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董仲舒强调“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王充提出“饥寒致乱”的生存权思想,程颐关于“以厚民生为本”及“保民之道,以食为本”的观点,朱熹认为“窃惟民生之本在食”,黄宗羲主张“夫先王之制井田,所以遂民之生,使其繁庶也”等重要的生存人权思想与洞见,扬弃程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及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等消极人权论述,揭示人权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阐释人权发展内在的经济逻辑。
澄明现代法治是人权之治,厘清古代法家所谓法治实质是人治,如商鞅提出“垂法而治”,管仲主张“以法治国”,韩非宣称“唯法为治”,因为缺失人权保障与人权价值,与现代法治形成了本质分野,“商鞅之死”与“韩非之死”的悲剧结局也证明“否定人权的法律”本身就是一个历史悲剧。
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与模式,是人类人权发展模式的崭新样态,是世界人权丰富多彩的发展路径与方式的中国样态。以新发展理念为灵魂,谋划和建构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协调发展理念消除人权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以绿色发展理念确立人权发展的法治生态,以开放发展理念借鉴各国人权理论与发展经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共享发展理念保障全体人民的基本权利,开辟一条以人民为中心,以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为崇高目标,契合中国国情与时代要求的人权发展道路。
以中国智慧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论证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重要构成,是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国际版”,是对马克思关于“只有在共同体中才有人权”理念及马克思世界历史观的创新实践,其内蕴“以世界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对“以美国为中心”的不公平的旧国际秩序的否定,是对新自由主义人权理念的彻底否定。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2] 蔡名照:《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2014年第5期,第7—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30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7页。
[5] 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页。“为人权自由而战!”是1935年中国共产党发表的《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中的话,其号召一切不愿做亡国奴的中国人民勇敢起来抗日救国:“为祖国生存而战!为民族生存而战!为国家独立而战!为领土完整而战!为人权自由而战!”
[6]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