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文文学的跨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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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族群离散到文学表述

华人的海外迁移带来了经验和认知空间的变化,随之产生的文学扩张了传统文学的边界,极大地丰富了文学题材与书写主题。不过,当我们从学理维度探讨海外华文文学的发生与流变,必须注意移民与文学书写之间并非直接对应的关系。换句话说,华人自19世纪中叶开始的第三次大规模移民浪潮,文学便是书写生存境况改变的结果。虽然从“华人”到“华文”之间的漫长过程经历了“无声”到“发声”的演变,其中甚至还有一个“代言”的阶段,但海外华工由命运重构而面对的整体遭遇,不仅体现出离散遭遇的复杂性,而且直接对应着民族国家的兴衰起落。如果我们把华人的海外迁移从历史语境中抽离,只将百年华文文学视为语言的海外运营,显然无法理解其中内含的政治文化意义。

提及早期华人文学的发生,张维屏的《金山篇》曾被视为最早的华人题材作品,[3]作者号称“广东近代第一重要诗人”“粤东三子”之一,但是由于张氏本人并未到过美国,其书写被当成一种理想化的想象。追踪华工出洋的相关历史背景,可以发现它尽管经过想象的加工,与华人生存息息相关的表述,并非完全向壁虚造的结果。

中国历史上的海外移民可追溯到汉代前后,直到19世纪初还保持着自发和主动的状态,“海禁”对于这些寻找商机去海外谋取生路的居民实际上形同虚设。清代海禁的加强源于郑成功的“抗清复明”运动,著名南洋史与华侨史研究专家李长傅先生曾经分析:“明亡于清,遗民多亡命海外,而福建之漳、泉二郡人多附郑成功抗清,其逃亡于海外者,尤多于粤人及他省之人。故清廷尤嫉视闽省华侨,遂有出海之禁。”[4]虽建立了针对私自出洋“斩立决”的严惩制度,但部分被生计所困的人还是愿意铤而走险,因此禁令并未得到有效执行,真正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并逐渐引起清政府重视,主要还是因为契约华工急剧增长导致事态的扩大。

180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招募300多华工,租用葡萄牙船只从澳门运到槟榔屿,分两批转运到特立尼达岛(第一批147人,第二批192人),这些华工被安排到甘蔗园从事劳动。由于这些华人是自愿出洋,也拉开了中国劳力到海外谋生的序幕,同时开启了华人离散命运的悲情历程。据统计,19世纪上半叶被贩卖到国外的华工为32万人,1850年到1875年增至128万人,其中去美洲的总数为53.5万人(主要是美国西部,古巴和秘鲁),后半叶被掠贩出国的苦力为205万人之多。[5]除此之外,还有近400万人在鸦片战争后100多年间由亲友接引或自筹旅费以自由移民的身份移居海外。至少到19世纪中叶止,粤、闽沿海地区地方官对于出洋移民仍然持放任自流的态度。1852年英国议会和外交部针对中国移民问题向英驻广州、香港、厦门、上海等领事馆发出调查函,各地领事的反馈文件中认为广东、福建、江浙、上海等沿海地区的华工出洋是被官方默许的,包括广告、招募中国人出洋的行动完全公开进行。由于劳工输出产生的巨大收益,不少中介公司开始采用拐骗、绑架等强迫手段完成。出洋本身受法律禁止,受害人不愿向当地官方求助,卖“猪仔”成为一个地方机构很难介入的社会问题,地方官员有时也乐意放任自流。据英国驻广州领事分析,沿海地区需要寻找释放人口过多的出口,缓解巨大的生存压力,而地方官吏认为大量游手好闲的人成为惹是生非的祸根,把一部分人转移到外洋,这些官吏或许反倒会感到宽慰而不是不安。[6]由于无法有效接收到海外契约华工艰难处境的信息,在贩卖人口公司、代理和中介的夸张描绘下,加上地方官员的不作为,“去远方”激活了部分穷困中国人对新生活的想象。

回头看张维屏晚年创作的《金山篇》,虽然其时诗人已退居家乡,诗歌却不乏海外知音,甚至有高丽、琉球读者托人买他的诗集:“高丽昔年索诗去,琉球今又觅余诗。老夫衰病埋名姓,不解何由海外知?”(《香山何虎臣广文杰年,言有琉球国人属其族兄购余诗集,感赋》)众所周知,番禺作为三邑之一的传统侨乡,与出洋劳工的重要输出口岸黄埔港仅一河之隔,华人流动带回的海外见闻成为创作《金山篇》的题材来源。他通过歌行体的方式将新大陆描绘为希望之邦,其实是契约劳工产生之前中国人在海外冒险并成功归来的诗意呈现,一定程度上象征了诗人突破自我、走向世界的期待,但是这种文人式的单纯想象说明了早期华工的命运无法获得真实表述。

如果说“金山梦”及其破灭反映了早期华人逐梦的曲折心路,那么文学也是这一主体呈现的过程铭刻。王赓武认为1800年以来的二百余年间,移民形态大致可分为四种:华商形态、华工形态、华侨形态和华裔形态。[7]这种类型划分颇有见地,不过他认为1850年以前华商形态是海外移民仅有的存在方式,显然不够准确。鉴于中国人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出洋主要是面临生存困境的人。随着出洋规模迅速壮大,设在澳门的招工机构依靠中介贩子和掮客到内地招募苦力,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造成专事绑架人口的黑帮横行,被掠华工囚入猪仔馆遭受虐待,加上航海途中因疾病和虐待去世的,死亡率极高。被拐骗或贩卖到秘鲁、古巴等地的华人更是过着奴隶般的非人生活。

正因为地方官员未能有效治理贩奴问题,[8]广州地区的行会不得不向英国领事求助,希望英国方面主导混乱局面的整治。华工苦力的遭遇被汇报到英国枢密院贸易委员会,在委员会转送给秘鲁政府当局的相关文件中,华工的悲惨遭遇被详细揭露。[9]在英法方面的交涉下,华人出洋的合法化进程被加速完成。咸丰十年(1861),两广总督劳崇光准许各国招工出洋,虽然海禁直到1894年才正式解除,由于此前陆续与英、美、法等国签订准许华工出洋协议,实际上从法律层面打开了华人海外谋生的国门。

早期出国华人虽然规模巨大,但是由于文化水平、自由受限和工作性质等原因,这些华人苦力不太可能有机会从事文学创作,他们的遭遇和命运只能依靠外交官员、船员、旁观者等人进行表述。可以这样说,在华人的海外言说历史中,外交官员曾经承担着“代替发声”的独特角色,其文化政治意义之所以不能忽略,是因为华文文学内在地对应着由“无声”到“发声”的生长过程。

重新审视一百多年前由外交官员之手塑造的他者转述,也许不能从艺术层面呈现出“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效果,但是可以从主体表达角度理解华人如何面对外界言说自身处境的意义,以及对表述权力与媒体平台建构的追求。更重要的是,国家在维护本国侨民权益时扮演的角色作用,会影响移民与母国之间的认同状况,基于血缘建构起来的情感因素在特定条件下转化为跨越物理距离的文化政治,成为塑造移民群体与故国家园之间稳固关系的支配力量。

晚清对海外华人命运的公开关注,缘于政府机关对契约华工非人遭遇的救济。1872年中国拒绝西班牙在条约口岸招募劳工引发外交纠纷,西班牙驻华公使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围绕虐待华工展开争执。1874年11月,陈兰彬一行被主管大臣李鸿章委派到美国、古巴、秘鲁三国,密查华工在洋承工情况,容闳记载了当时与秘鲁专使的交流细节,他此前对华工“所见已多,深知此中真相”[10],因此直接告诉对方:“贩卖华工,在澳门为一极寻常之事,予已数见不鲜。此多数同胞受人凌虐,予固常目击其惨状。当其被人拐诱,即被禁囚室中不令出。及运奴之船至,乃释出驱之登船。登船后即迫其签字,订作工之约,或赴古巴,或赴秘鲁。抵埠登岸后,列华工于市场,若货物之拍卖,出价高者得之。既被卖去,则当对其新主人,再签字另立一合同,订明作工年限。表面上虽曰订年限,实由此限乃永无满期。盖每届年限将满时,主人必强迫其重签新约,直欲令华工终身为其奴隶而后已。以故行时,每于中途演出可骇之惨剧。华工被诱后,既悟受人之愚,复受虐待之苦,不胜悲愤,辄于船至大洋四无涯际时,群起暴动以反抗。力即不足,宁全体投海以自尽。设或竟以人多而战胜,则尽杀贩猪仔之人及船主水手等,一一投尸海中以泄忿。纵船中无把舵之人,亦不复顾,听天由命,任其飘流。凡此可惊可怖之事,皆予所亲闻亲见者。予今明白告君,君幸毋希望予能助君订此野蛮之条约。不惟不能助君,且当力阻总督,劝其毋与秘鲁订约,而为此大背人道之贸易也。”[11]肩负华工生存状况调查重任,容闳携二位助手(其一开洛克博士为容氏后来的妻兄)赴秘鲁调查,三个月即调查完毕。容闳的报告书中附有24张摄影。“凡华工背部受笞、被烙斑斑之伤痕,令人不忍目睹者,予乃借此摄影,一一呈现于世人之目中。”容闳后来回忆,为了获得这些照片,行动都选择在夜中秘密为之,除身受虐待的华工,无一人知之者。“秘鲁华工之工场,直一牲畜场。场中种种野蛮之举动,残暴无复人理,摄影特其一斑耳。有此确凿证据,无论口若悬河,当亦无辩护之余地。”[12]此外整理了大量外国证人、苦力华人的口供,极尽记录华工遭遇之惨。容闳调查完毕之后,陈兰彬带手下二人及美国律师、翻译到达古巴,历时84天访查,整理华工口供1176页,录得1665名口禀帖85张,华工数目清单1份,为古巴凌虐华工找到大量证据。容闳与陈兰彬收集的这些证据对中古双方签订保护华工的谈判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13]换句话说,这些口供实际上是由华工表述,并且纳入官方记载的文本。

中国与秘鲁、古巴有关华工问题的交涉成为朝野关注的公共事件,《华字日报》《中西闻见录》等中文媒体刊载的报道亦功不可没,《中西闻见录》更是定期跟踪外媒有关华工的新闻,在“各国近事”栏前后发布14次消息,其中不少是采自澳门的原创消息。1874年9月出版的《中西闻见录》第26号,丁韪良在“各国近事”栏转述旧金山唐人新闻报纸刊载陈兰彬、容增祥查办吕宋猪仔一事,并附有容氏绝句:“肉破皮穿日夜忙,并无餐饭到饥肠,剩将死后残骸骨,还要烧灰练白糖。”“独有古巴风气异,家家私自设监房”,[14]此文后来还引起古巴方面的抗议,认为这是恶意抹黑,有违“交国之正道”。

受诸多因素影响,古巴、秘鲁等拉美华人最终成了华文文学史的失踪者,重述晚清对拉美华工的保护仍然有不可忽视的内在意义,专门针对华工的领事保护为后来北美、东南亚等地的移民政策制订积累了经验。虽然实际效果因国家实力所限在同西方列强谈判时可能有所折扣,但是保护华工的国家意志是坚定的,这对于长期以家族、血缘为纽带的认同结构而言,意味着民族、国家、文化的观念逐渐被确立,这恰恰是审视百年海外华文文学流寓四海而又文脉绵延的重要维度。

当代学者在讨论北美华文文学发展史时,通常将华工进入美国经受审查期间保留下来的诗作视为源头——此部分作品后来经华裔学者整理为《埃伦诗集》,从文学出发自然有其学理依据。不过从华工进入北美大陆的历史节点来看,还有不少因素值得进一步商榷。

正如张维屏《金山篇》所描述的一样,华人怀着发财梦冒险抵达“金山”之后,即面临各种针对外籍工人设置的矿工税,但他们与契约劳工的性质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特别是《反苦力法》在1862年4月26日颁布实施以后,原本盛行的合同制劳工成为非法,赊单制很快取代了合同制,华工只要还清出洋债务(约70美元)即可以自由身份流动。随着1868年7月《中美续增条约》在美国签订,旅美华人由50年代入境的4.13万人、60年代的6.43万人,增加至70年代12.3万人的规模。[15]不过随着世界经济逐渐衰退,华人在70年代开始被排斥,1880年《中美续修条约》签订,为美国排斥华工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各种排斥法案在各州相继制订,针对华人的恶性伤害事件开始不断出现,1882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关于实施与中国人有关的某些条约条款的法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十年之内不准华工前来美国”等相关禁令,不仅阻止了华人赴美谋生的通道,同时也为已在美国本土务工的华人设置了很多苛刻的条件。随着“排华法令”不断修正,非法进入美国的华工面临的惩罚也越来越严重,即便持有合法护照,入境之前都要关入木屋候审,短则二三十天,长则达一年以上。正是在此背景下,驻旧金山首任领事黄遵宪于1882年创作《逐客篇》,用史诗笔法再现华人的苦难遭遇,而这一开启华人离散命运书写的经典之作,成为如实反映晚清华工处境的文学先声。

此后,海外华人生存境况进入公共文化空间,相关题材的文学作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作者群体既有海外旅行的知识精英,也有其他热心人,比如梁启超的《新大陆游记》、“支那自愤子”的《同胞受虐记》、民任社出版的《抵制禁约记》、无名氏的《苦社会》、中国凉血人的《拒约奇谈》、碧荷馆主人的《黄金世界》《劫余灰》等作品相继刊行,形成了北美华工文学的一轮高潮。这些作品旨在揭示华人的域外苦难,如时贤漱石生(孙玉声)在《苦社会》的序言中极力推介此书:

是书作于旅美华工。以旅美之人,述旅美之事,固宜情真语切,纸上跃然,非凭空撰者比。故书者四十八,而自二十回以后,几于有字皆泪,有泪皆血,令人不忍卒读,而又不可不读。良以稍有血气,皆爱同胞。[16]

虽然不少华工文学的作者姓名和真实身份已很难考证,写实性也高于文学性,但是对于我们重新追踪海外华人生存经历和华文文学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综观近代以来一百多年的华人移民史,出国的确有诸多因素,不外乎自愿或被迫,用汤婷婷《女勇士》中的话来说,除了“必要”,有些还出于“奢侈”,但是在背井离乡的后面,都有各自难以言说的痛苦,这是考察华文文学时不可忽视的悲情底色。即便我们在今天使用中性的“跨界”替换“离散”一词所内含的苦难与怨怼,以更加超越的姿态介入华文文学面临的民族主义、家国、文化认同、混杂等相关课题,早期华工的苦难历程仍然会以各种经验呈现出来,并成为影响相关研究展开的基本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