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5章 15.购置生活所需品
姜瑀并不知道云阳背着他搞这种抽象的操作。
不然,他高低得问云阳两句。
你们是有多大的自信认为你们能教训唐三?
自己几斤几两没数是吧?
真以为唐三是萧尘宇,会被你们用人数优势击倒?
唐三的好坏无法定义。
一千个人的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对他而言,唐三是坏的。
对别人而言,唐三或许是好的。
但即便是对他而言,他这个认定唐三是坏人的人,也必须说句公道话:唐三从来不菜!
之前,唐三之所以败的那么快,是结合了唐三不擅长肉搏、距离太近、轻敌大意这三个方面的缺点,所以,才被他抓住机会撂倒在地。
如果唐三在一开始就避免肉搏。
以暗器为主。
走放风筝的战术路线。
就像蒙古骑兵的骑射一样。
实在避不开了,跟他交手两招,然后迅速拉开距离。
宁可付出受伤的代价。
也要确保距离上的优势。
以最谨慎的态度面对他这个对手。
那么,即便是他,也会陷入苦战。
别说是一招之内分出胜负了,十招、二十招、三十招乃至一百招,都不一定能分出胜负,打到最后,拼的就只能是彼此的魂力质量和恢复速度了。
方寸只能弥补手法上的部分差距。
就像唐三在原著里使用的那个一千零一夜一样。
纯粹的手法是比不过的。
最多只能挡下一部分暗器。
挡不下来的那些,靠走位和玄天邪罡的罡气护盾。
能躲的躲。
躲不过的就硬抗。
难受的很。
虽说唐三跟他动手也是一样的难受,肉搏打不过,速度上小劣,好不容易拉开点距离又会被追回来,投出去的暗器会有一部分被预判,另外,时不时的就会有一些暗器出现在周身一寸之地,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用玄玉手挡住这些暗器,或是用鬼影迷踪步避开,不然,一个疏忽,就有可能丧命,如果打成了持久战,魂力质量跟魂力的恢复速度也都处于劣势,属于是老大不说老二,彼此都挺恶心的。
但云阳等人想打唐三?
纯属扯淡!
谁打谁还不一定呢!
不过,因为姜瑀不知道这件事。
这些话自然也就是无稽之谈了。
只有等他买完被褥,回到宿舍后,才有机会了解。
另外,除了被褥,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也是要买的。
比如说纸、笔、墨水。
上学会用到。
学校会发教材,但也仅限于教材。
如果你想做个笔记。
那你只能自备这些文具。
比如说肥皂、牙刷、毛巾。
即便你一个月不洗脸、不刷牙、不洗头也没人管你,但你自己难不难受只有你自己知道。
比如说水杯和暖瓶。
姜瑀也都更新换代了一下。
他原先用的那个竹筒水杯,短时间内应付一下还行,但如果打算用它渡过六年的学习时光,只能说想的还是太多了,对它抱有太高的期望了。
还有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
“古人诚不欺我。”
在一间宽敞明亮的服装店里,从更衣室里走出来的姜瑀,站在镜子面前,扯了扯半截袖的领口,从店员手里接过夹克衫,看着换装完毕,总算有点现代模样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斗罗大陆的矛盾之处不仅仅体现在人的姓名上。
在服装风格上也有所体现。
就拿这小小的诺丁城来说。
独立制衣店一共有十七个。
其中,六个偏向于西方现代化,八个偏向于东方古典化,两个融合现代化,再加一个纯猎装。
在西方现代化的诸多服装中。
西服最具有代表性。
所以,这六个偏向于西方现代化的制衣店里,卖的服装都具有一个特点:注重版型对身材的修饰。
穿上去之后,显得精神干练。
姜瑀之前试过。
白色衬衫。
蓝色、灰色或黑色马甲。
红色领带或领结。
黑色长裤。
褐色或黑色上衣。
大概就是这个配置。
如果不打领带,脱下外套,解开白衬衫上方的两三颗扣子,跟现代酒吧里的那些服务生穿的差不多。
不过,姜瑀不选择这种服装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穿上去之后像服务生,而是因为这种服装不适合运动。
他是魂师。
选择衣服时,首选实用,二选舒适,然后才是好不好看。
西服更适合那些文职人员。
或是有特殊癖好的西装暴徒。
备几件倒是可以。
以免将来真的遇到特殊场合拿不出相对应的衣服。
但作为日常主流穿搭,不合适。
再考虑到他如今的年龄。
考虑到他的身体发育情况。
甚至连备几件都没必要了。
西服这种东西,如果不修身,就失去了它的竞争力。
浪费那个钱还不如买点其他的。
等他长大了再备也不迟。
而在那八家偏向于东方古典化的制衣店里,贩卖的服装多为传统服装,主打的就是一个好看。
怎么看都好看。
缺点就是除了好看一无是处。
不利于战斗。
也不利于穿戴。
要是有人服侍自己也就罢了,一想到自己在将来或许要花费几分钟甚至是十几分钟穿衣,姜瑀就默默的把这个选项从列表里踢了出去。
他是一个讨厌麻烦的人。
更讨厌华而不实的东西。
所以,逛了一圈,能留住姜瑀的只有最后面的这三家制衣店,两家现代风,一家猎装。
现代风中,多偏向于休闲。
拿姜瑀如今穿的这一身来说,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白色的半截袖。
黑色的夹克衫。
黑色的直筒裤。
外加一双白色的板鞋。
看上去或许有点素,但姜瑀喜欢这种简洁的素。
而且,因为是休闲装,半截袖也好,夹克衫也罢,还有直筒裤,都有相当好的延展性。
跑起来不会束手束脚。
板鞋倒是不利于奔跑。
但也只是相对斗罗大陆上没有的运动鞋而言。
跟其他鞋相比,还是很不错的。
这就足够了。
更别说还有高跟鞋这个垫底的。
不过,让姜瑀犹豫的正是贩卖猎装的那家制衣店。
因为那家猎装制衣店里有马丁靴。
虽然没有为小孩设计的型号。
但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
主要是有没有技术。
马丁靴的好处就在于防御力超绝,就算地上有根钉子,一脚下去,都会被厚实的鞋底挡住,些许碎石更是不在话下,除了比较沉重和造价比较昂贵之外,也就只剩下制造时间长这一个缺点了。
所以,姜瑀花了二十枚银魂币。
委托那家猎装制衣店给他定制一双马丁靴。
预工时间是半个月。
也就是说,要等到半个月之后才能拿到手。
姜瑀也就只好先换上板鞋了。
不管跟草鞋相比。
还是跟布鞋相比。
亦或是跟某些魂师穿的步靴相比。
板鞋的舒适度无疑更高。
其实,如果有的选,姜瑀是想一步到位的,直接定制一双登山靴,可惜,斗罗大陆这边不仅没有这个概念,也没有制作登山靴的技术。
然后,在这家服务更周到的现代风格的制衣店里定了两套男装,一套就是他如今身上穿的这个,另一套则是褐色配,也就是把夹克衫的颜色换成了褐色,其他的不变,方便换洗。
花费了三十五枚银魂币。
后面还有点铜魂币的零头。
被这家制衣店的老板做主抹了。
由此也能看出猎装到底有多贵。
两套衣服加在一起,外加两双板鞋,只花了相当于现代的三千五百块钱,而一双手工的马丁靴,就直接砸出去两千块钱,幸亏姜瑀手里握着萧尘宇的小金库,几十枚金魂币足够花了,要不然,就只能靠布衣和布鞋勉强度日了。
或是靠诺丁学院发的那两套校服。
一套夏季。
一套冬季。
然后就没了。
也不考虑换洗情况。
而随着姜瑀的购买,小舞的购买欲望也被激发了出来。
看在见者有份的份上。
看在小舞叫了自己一声老大的份上。
姜瑀也就一挥手。
让小舞自己去挑衣服了。
他付钱。
但挑衣服归挑衣服,在挑衣服前,姜瑀跟小舞也说清楚了规矩,那就是以实用和舒适为主。
如果你让我给你买高跟鞋。
那我肯定不会给你买。
因为这东西不实用。
是。
高跟鞋底部的细长高跟能给对手带来更高的伤害。
穿刺伤。
但这种伤害纯属伪伤。
就这么说吧,如果小舞穿着高跟鞋,能用鞋底的高跟刺穿对手的手掌,那么,她起码拥有踩爆对手手掌的力量,根本不需要那点穿刺伤。
而一旦高跟鞋的高跟折了,那一瞬间的踩空很容易让小舞失去平衡,让对手抓住机会反败为胜。
这就是实用跟好看的区别。
虽说小舞确实挺适合穿高跟鞋的。
腿长的女孩往往都适合。
不过,要是你能挑出那种兼顾实用、舒适、好看这三个优点的衣服,我也不会否决你就是了,因为你优先满足了实用和舒适这两个优点。
至于说,你非要买那些看着好看但不实用的衣服,我该怎么办?
那你花自己的钱好了!
就这么简单!
“喏,看看,这套怎么样?”
“回头?”
小舞的声音自姜瑀身后传来,打断了正在照镜子的姜瑀。
姜瑀也随之停下了整理衣服的动作。
双手插兜,转身。
眼前当即一亮。
换上了现代装的小舞比之前身穿粉色连衣裙的她更加灵动。
偏灰色的帽服。
淡粉色的外搭。
下身是一件灰色的裤子,将白嫩的小腿藏如其中。
减少了一些可爱的成分。
增加了一些慵懒感。
别有一番风味。
“好看吗?”
小舞转了个圈,眉眼弯弯,语气欢快的问道。
没人不喜欢新衣服。
就像没人愿意吃苦。
即便她身上穿的这套衣服并不是她一路走来最喜欢的衣服,但在她挑挑拣拣这么多次中,这套衣服起码能排进去前三,也是她最满意的一套。
而且,这是姜瑀送给她的。
自己买跟别人送是两种感觉。
前者自我欣赏。
后者被别人欣赏。
这种魅力被肯定的感觉自然是让人的心里美滋滋的。
“我觉得很好看。”
“你呢?”
“你自己觉得怎么样?”
姜瑀上下打量了一番。
主要看了看小舞的鞋子。
确定不是高跟鞋,而是一双粉白色的板鞋后,随之道:“如果你也满意的话,那就定下这套了。”
“嗯……破费了?”
小舞歪歪头,背着手,没否认。
笑吟吟的客气了一句。
也算是隐晦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至于她之前提到的那件自己最喜欢的衣服,没办法买。
因为那是一件白色的婚纱。
别说姜瑀认为买来没用。
就算是她自己也认为买来没用。
即便买回来了,也只能摆着看看,穿是不能穿的,首先,大小就不合适,其次,意义也不对。
这就是喜欢跟满意的区别。
喜欢的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但一定最漂亮。
满意的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
“谈不上破费。”
“又不是我的钱。”
“如果你非要感谢,就去谢这个小金库的主人吧。”
“要是没有他赞助我这个小金库,我也买不起。”
姜瑀拍拍手,开了个玩笑。
可能对萧尘宇来讲不是那么好笑,但姜瑀和小舞并不介意把自己的开心建立在萧尘宇的痛苦之上。
随后,对一旁的店员道:“照着她这一身再来一套,然后,打包……对了,那些旧衣服也给我们包起来,别扔,我们要一起带回去。”
“好的。”
“请两位小客人稍等。”
一旁的服务员相当积极的回应道。
但小舞却有些不好意思了。
小跑到姜瑀身边,左右扭头看了看,低声道:“喂,你怎么又给我买了一套啊,不是说好就身上这一套吗?”
“难道你不需要换洗?”
“一套穿到天荒地久?”
姜瑀回过头,看了一眼明显有些心疼钱的小舞,无奈的安抚道:“买都买了,你就别计较这些了,大钱都花出去了,不在乎多一套的小钱。”
小舞抿唇,没再争辩什么。
只是看着姜瑀的眼神中多了些许感动。
粉红色的眸中水润莹莹。
又被垂眸迅速遮掩。
于是,在又花费了二十四枚银魂币后。
姜瑀和小舞大包小包的出了门。
被打包的衣服、裤子、鞋子倒是不占地方,但架不住姜瑀和小舞手里还有之前买的其他东西。
所以,姜瑀也就没再折腾。
看了一眼不算太黑的天色,对一旁的小舞问道:“快到晚饭的点了,你是打算在外面吃一口,然后再回去,还是先回去,然后去食堂吃一口?”
“当然是在外面吃了!”
小舞的兴致还没散去。
听见姜瑀这么问。
回答几乎是脱口而出。
随后,扭头看向姜瑀:“你呢?”
“那就在外面吃好了。”
“我都可以。”
姜瑀拎起包裹,走在前面,示意小舞跟上:“走吧,先去打听打听附近的哪家饭店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