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圣昆廷,含冤入狱!
“有些鸟儿是永远关不住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
……
在美利坚监狱,你至少要有三件东西才能过的舒服。
第一,你最好加入一个帮派。
第二,你最好能打。
第三,你最好有钱。
如果上述一切都没有,那你最好祈祷有张不错的脸,并且后路畅通。
1990年,加州,圣昆廷监狱。
监狱忽然响起一阵促急,狭长的警报声,不少人都被吸引过去,茫然无措的看着监狱入口。
“son of a bitch!”
杰克·霍斯曼听见警报声,当即从台阶上坐起来,满脸错愕。
“见鬼!监狱每周日才会送新人进来,今天才周五!圣昆廷监狱搞什么!”
杰克·霍斯曼在监狱里混的如鱼得水,正是因为有占了上述三条中的两条,他既有钱,又是白人帮的三把手。饶是如此,他也没见过监狱什么时候在周五送新人进来。
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围墙,趴在铁丝网前看热闹。
杰克·霍斯曼粗鲁的挤开人群,身后跟着一众小弟,青一水的白人。
“谁能告诉我这他妈的是什么情况?”
有人消息灵通:“我听说外面出了大乱子,有人刺杀了加州州长的亲弟弟,两枪身子一枪头,是他吗?”
闻言,杰克曼忍不住舔了舔嘴唇,虎视眈眈的望着监狱入口,他骨子里的嗜血基因被激发了。
圣昆廷不允许这么牛逼的人存在。
不远处,那人下车了。
他穿着一身橙黄色的囚服,在他身上简直像是时尚单品,长相像是西班牙裔,棱角分明,发梢微曲,目光深邃。
里昂·康利一下车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恶臭,他下意识使用闭息术,佛山秘技不外传,他花了三年才学明白。
恶臭,逼仄,拥挤。
幽暗,血腥,枯寂。
这就是圣昆廷监狱给他的第一印象。
“别四处看!跟着走!”狱警粗鲁道。
里昂跟着狱警走,其余犯人已经乱成一锅粥,不停地呼喊,起哄。
“嗜血里昂!”
“正义执行者!”
“州长杀手!”
狱警转过身,抽出橡胶警棍,凶相毕显。
“谁再敢喊,我就赏他十棍子。谁再敢叫,我就给他尝尝哥伦比亚领带的滋味!”
“他的刑期是多少?”
有人挑着能问的大声问了一句。
“三个月后,死刑。”
里昂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冷漠的从一张张脸上掠过。
进了楼,他脱下囚服,被扔了一身的除虱粉,用高压水枪冲洗了一遍,直到冲洗的浑身发红,狱警才给他衣服让他穿上。
“衣服只有一套,如果你想有一套用来换洗,可以去小卖部买,当然,你不一定有换洗的机会。我还没见过死刑犯人愿意花这个钱的。”
“知道了。”
里昂回答,狱警又给递给他一张血红色的贴牌。
“把这个贴在胸前,证明你是即将被执行的死刑犯,这是监狱里的规矩,一年以内是绿色贴牌,一年以上是黄色的。”
“我有多少放风时间?”里昂贴好问道。
狱警盯着他:“我警告你,别想搞什么花花肠子,你犯了大错,能再活三个月已经是耶稣对你的恩赐了,如果被我发现你想越狱,我一定会让你死在那之前。”
里昂耸耸肩膀:“我只是喜欢呼吸新鲜空气。”
“死刑犯每两天才有一次放风的时间,只有两个小时。”狱警语气稍缓。
“好,谢谢。”
狱警又给他讲了些注意事项,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什么时候吃饭,睡觉,如果违反规定就怎么怎么样云云,里昂听的事无巨细,最后才进了自己的宿舍。
第一监楼有四层楼,一到三层都是犯人宿舍,普通犯人四人一间,里昂这样的死刑重犯两人一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双人床,一个马桶,和一个洗手池。房号是245,尽头的一间。
室友不在,可能是在务工,也有可能是刚刚被执行。
把自己的东西放在床上,他开始思考现在的处境。
三个小时前,他还在佛山跟着雷洪生学八卦掌,练到子胥过关时,忽然两眼一黑,再一睁眼,便来到1990年的美利坚。
1990年,冷战尚未结束,各州帮派横行。
而在1990年的3月22日,也就是三天前,加州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
加州州长候选人的弟弟被发现死在洛杉矶街头的一辆车里,死相极其凄惨,根据监控录像和行人指认,那个时间段只有一个人在现场停留。
里昂·康利。
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原身是被冤枉的。
原身是古巴裔,1990年他23岁,从古巴移民到美国,光荣的成为了一名混混。
他没什么正经工作,但当混混却需要不少钱,美国对古巴移民的态度非常苛刻,没有绿卡,就没有工作,没有工作,就没有钱。
原身没什么见识,很快便走上了借黑贷的路,利滚利之下,他居然欠了人一万美刀!
一万美刀!都够买他的命了!
恰逢此时,他收到一封信。
信上说明,只要他杀一个人,立马便会有人在他的卡里打十万美金,原身为利所动,没多想就找了把枪去了案发地点。
然而,他到的时候,才发现那人已经死在车里了!
有人在他到之前杀了那人!
毫无疑问,他成了替罪羊,多方证据之下,他被迅速判处死刑,三个月之后执行。
里昂幽幽叹口气,原身虽然有犯罪动机,但没有实质犯罪,怎么也罪不至死啊。
他在美利坚只有两个哥哥,是先于他移民到美利坚的,过的也是水深火热,想靠他们为自己洗刷冤屈,根本不可能。
要想在三个月之内逃出生天。
只能越狱了。
圣昆廷监狱是高安全等级监狱,狱警24小时看守,周遭围上高压电网。
无天无地之所!
里昂下意识看向牢房的墙壁,用手抠了抠。
他看过《肖申克的救赎》,主角就是靠墙壁潮解,才能花二十年的时间挖出一条隧道逃跑,然而他根本没有二十年,他只有三个月!
这墙壁也不是能挖动的样子。
这时,狭小的房间突然覆盖上一层阴影,里昂转头一看,发现一个体型硕大的黑人站在门前,挡住了全部灯光,胸前贴着一个醒目的红牌。
“我知道你。”
他目光炯炯:“外面都传遍了,你杀了州长的弟弟!”
“里昂·康利。”
里昂懒得辩解,反正不会有人相信。
“休·康纳利。”
休走进牢房,那扇门对他来说多少有点小了,他靠近里昂身前,大手悄然摸上了里昂的肩膀。
“你要干嘛?”
休猥琐一笑。
“我们都是要死的人。
也别分什么男人女人,中国有句古话,春宵一刻值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