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耘学刊(2018年第1辑/总第二十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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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特殊的政治文化环境与元代文学发展[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抒情诗歌与叙事学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5BZW050; 201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中古叙事文学与儒释道文化”,项目编号:2016-CXTD-01;汉语海外传播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任红敏任红敏,安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辽金元文学研究。

摘要: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掌权的大一统王朝,颠覆了以往由汉族执掌国家行政的政治格局,处在我国历史上颇具特色的时期。多族共居,文化上各族相互涵化,多元文化并存且共同发展,呈现了不同于其他时期鲜明的、独有的特点。元代宽松的文化政策保证了文人士大夫可以无拘束地抒发自己的性情,有了自由的环境和空间就有了更大的发展,一方面是元代文人社会地位的跌落,另一方面是文士以文为生的态度的确立。

关键词:元代政治 文化环境 元代文学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不仅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特殊的时期,而且中国文学史也进入了一个特殊的时期。元代文学史如果按照明人编纂的《元史》从成吉思汗1206年建国到1368年为朱元璋的农民起义军推翻来算,是为163年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族诸部族,历经成吉思汗、窝阔台、贵由和蒙哥汗,直到1260年忽必烈称帝,蒙古帝国横跨欧、亚,幅员广大,中国并非蒙古大帝国的中心,台湾学者姚从吾教授等称这一段时期为“四大汗时期”,或元朝前史时期。;从窝阔台汗六年(1234)灭金占有中原到元顺帝退出中原,为134年;从元世祖忽必烈1271年改国号为“大元”到元顺帝退出大都到漠北,为97年。这一百多年的文学现象和文学活动,便是元代文学的内容。因元代国祚短暂,以往的文学史附着在宋之后或明之前,忽视了元代文学的独立意义和特殊地位,常常是“宋元”或者“元明”连称。

在几千年的中国文学史上,元代文学不仅是特殊的、独立的、完整的,也是复杂的。元代疆域空前广大,逾越汉唐,基本不留存唐宋二朝的边患问题,国力雄厚。自元世祖以来,到元中期政治趋于稳固,“元朝自世祖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诚所谓盛也矣”。(明)叶子奇等撰,吴东昆等校点《草木子(外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39页。其后一段守成时期的文化之盛,不逊于历史上唐宋清明盛世,人民生活趋于富足,国家声威气势直逼唐朝,甚而过之,如马祖常所言:“国家覆被蒸庶,涵育生遂,重熙累洽,熏为泰和。”(元)马祖常著,李叔毅点校《石田先生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93页。华夷一统,多元文化、多民族融合,南北文人之间的交流频繁,南北文风统一,文人往来交游方便,元代文人自然极易具有正大开阔的心胸和气度,超越前代。因此,元代文学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面貌。第一,元代文学形式体裁丰富多样,杂剧、散曲、南戏、话本、笔记小说、诗文词等传统文学样式(可再分为汉族文人创作、非汉族文人创作)、诗文批评理论、曲论、白话碑、非汉语文学(主要是蒙古文学)等多元并兴,而且各体文学均取得了较高成就。经过千余年发展演变,随着各种文体的发展、丰富、完善,中国文体中诗、文、词曲、戏曲、小说五体竞盛的格局在元代定型。第二,一如历朝文学作品,诗文仍然是主流文体。元代的诗文别集数量相当可观,清人修《四库全书》,收入元人别集171种,另存目36种,而现存元人诗文集起码在450种以上,散佚(含未见)425种。元代诗文数量可观,质量也相当高,因此元无诗、元无文、元无文学批评的认识,被彻底推翻。元代诗文成就也很高,一流诗人有元好问、高启,姚燧、元明善、虞集等也是元代不可多得的文章大家。第三,元代文坛大格局形成:地有南北,人有华夷,体分雅俗。北方承金而来与南方承宋而来各具鲜明特色的地域文化与文学的并存,随着南北一统,南北文风相互影响和融合;元代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其文学创作是在民族融合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也是由多民族作家共同创造的,元代多民族士人群,来自不同地域,有不同民族性格和开阔的眼界,在内容、风格、主张上都是丰富多元的;承宋之后,在文学发展的进程中,元代作家队伍出现了文道融合、雅俗分流的变化。本文试图通过客观审视元代特殊的政治文化环境与元代文学发展的关系,从而正确认识元代文学发展的某些问题。

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掌权的大一统王朝,颠覆了以往由汉族执掌国家行政的政治格局,处在我国历史上颇具特色的时期。元朝作为一个政治上统一、疆域广大的帝国,涵盖原西辽、西夏、金、南宋及西亚、中亚甚至东欧广大地区,民族众多,保持统治的稳定才是最重要的,一时之间在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完全融合为一体非常困难。再者,蒙古族统治者带着草原文化进入中原,游牧民族的社会习俗与道德风尚必然会对元代社会产生影响,大量西域色目民族也带来了商业文化,自然也冲击了中原农耕文化,多元文化相互冲撞融合。元代的统治者采用了“酌古准今”“依俗而治”的独特方式,比如在立法上,既要保留大量的蒙古族本身的制度和习俗,又要采用中原传统汉法,还要尊重各民族以及各地区的习惯以适应当时国家社会生活的需要,维护社会秩序,如此便形成了元代所特有的多元化的鲜明特色。

其一,由于元代是蒙古族统治者通过战争的征服而建立起来的多民族国家,虽然是统治者,但蒙古族人口和汉族人口还是相差甚远,而且在经济和文化上更是远远落后于中原汉族,为巩固其统治,也为了保障蒙古贵族的特权,其在政策上采取了民族压迫之国策。把全国各民族划分为待遇明显不同的四个等级: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较早被蒙古汗国征服的西域色目人,蒙古和色目人是享受种种特权的阶层,第三等是汉人,包括原金朝统治区的汉族、契丹族、女真族以及高丽人,第四等是原南宋统治区的汉族人。当然,为防范其他民族的反抗,不仅要保持本民族在武力方面的优势,还要在政治、经济、教育、科举等方面给予本民族一定的特权和优待。按照元政府的规定,“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元史·百官志》),中央和地方的高级行政和军事长官都由蒙古或色目贵族担任,汉人、南人只能充任副职和低级官吏,在政府机构中权力分配不均,官员选拔以出身论高低,而不是按照其成就。这种统治民族所刻意制定的族群差别等级制度不仅导致民族不平等、各族精英权利分配不均、民族仇视等,也导致了统治民族的整体腐化。

其二,出于统治者的游牧草原文化本位思想,元朝统治者在用人制度上保持草原民族的统治特色,为保障蒙古、色目贵族专权,整个元朝在实行科举制的同时,一直还保持与族群差别等级制度相一致的“根脚”制和承荫制。元朝官员看重门第出身,即所谓“根脚”,如木华黎、博尔忽、博尔术、赤老温等四大家族作为开国功臣一直拥有特权,为“大根脚人”,不仅享受分邑、分户、岁赐,而且其子孙后代直接出任朝官和行省官,把持朝政和地方大权,占据着省、院、台要职。整个元代一直维持着蒙古、色目族世勋贵族子弟(也有少数汉人功臣子弟)通过在宫廷担任宿卫而后出任官员的怯薛制这一用人制度的特权方式,怯薛职务也是世代相袭的,主要是嫡长子继承,“诸用荫者,以嫡长子。若嫡长子有笃废疾,立嫡长子之子孙;如无,立嫡长同母弟;如无,立继室所生;如无,立次室所生;如无,立婢生子。如绝嗣者,傍荫其亲兄弟及子孙;如无,荫伯叔及其子孙”(《通制条格·选举·荫制》)。在元朝,怯薛的编制通常为一万人,他们在担任宫廷近侍之职一段时间之后可以出任官员,并且升职很快,由怯薛入仕的好多人成为朝廷重臣、封疆大吏。

其三,元朝起自漠北,官制至简,入主中原之后,虽采用汉法建立国家体制,但在用人上依然是游牧民族重视实用的观念。元代选官,一是根脚制,高官厚禄几乎为少数与皇室渊源深远的勋臣世家所垄断,皇帝身边的怯薛武士,蒙古、色目勋臣之家的子弟经由宿卫,可以直接入仕授予高官,并且不按寻常等级提升;二是儒士以岁贡的方式出任吏职如至元十九年(1282)下诏“六部令史以诸路岁贡人吏补充,内外职官材堪省掾及院、台、部令史者,亦许擢用”;至元二十八年(1291)有诏令:“南方儒人,若有隐逸、德行、文章、政事可取者,其依内郡体例,各路岁贡一人,朝廷量才录用。”;三是通过令吏、司吏、通事、奏差等吏员逐渐升迁为官。元仁宗朝虽然开科举,但科举出身者仅占官员总额的百分之四,与元代的数万官员相比,所占比例少之又少,元代很多官员是通过吏职逐渐获得为官的职位的,如苏天爵《大名路总官王公神道碑铭》中所说:“我国家之用人也,内而卿士大夫,外则州牧藩宣,大抵多由吏进,可不重其选欤。”(元)苏天爵著,陈高华、孟繁清点校《滋溪文稿》,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76页。元政府中很多事务性工作也是由吏来完成的,但元代吏员大多素质低下,“刀笔以簿书期会为务,不知政体”,甚至“不识字,不能书算”(《胡仲子集》卷四《送徐文昭序》),故出身于吏员的职官难以被重用,再者元政府有明确规定,“吏员出身者,秩止四品”(明)宋濂等:《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642页。,吏员必须做相当长时间的见习吏职与正式吏职之后才能够出职为官。

如此一来,只有小部分汉人精英能进入统治阶层,大部分汉族文士被抛出权力之外,在政治权力上已经边缘化了。不过,汉族士人又往往代表先进的文化,元朝统治者起自漠北而崇尚武力,素来文化积淀较弱,根本无能力在文化领域驾驭广大的汉族文人,这造成了元代社会文化的这样一个局面:“蒙古人有关民族歧视的规定的一个主要后果(虽然不是有意的),是造成了汉人精英的赋闲或无所事事这样一种大环境,但却没有破坏这个集团的群体意识和内聚力。”〔德〕傅海波、〔英〕崔瑞德编《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907—1368年)》,史卫民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24页。因而,形成了元代文化和文学不同于其他朝代的特点。正因为元代社会政治的特殊性,元代文人生活在一个非汉族统治的政权之下,谢枋得《送方伯载归三山序》中“七匠八娼九儒十丐”的说法在很多文史著作中被人引用。“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贵之者,谓有益于国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后之者,贱之也,贱之者,谓无益于国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也。”谢氏此说广为流传,虽然早已被清人魏源在《元史新编》卷八十《选举志》斥为“皆无稽之谈”,但在很多文史著作中依然被人引作贬低元代文化的例子。查洪德先生在《元代诗学通论》一书中已经明确表示谢的文章本意是“批判宋代科举制度造就了科举程文无用之士,他们只会作场屋无用之文,造成了文化厄运……谢枋得深恶痛绝的科举无用之士和场屋无用之文,都是宋代的事”查洪德:《元代诗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页。,后人曲解谢氏之说,反而成了元代儒士文人地位低下的论证。

蔡镇楚先生在其《中国诗话史》中也有过这样一个论断:“元代是中国文化史上学术思想沦入最沉闷最黑暗的时期。统治者尚武轻文,文化落后,知识贫乏,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越来越低劣。”蔡镇楚:《中国诗话史》,湖南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32页。由此可见,很多论述对元代文化成就是带有偏见的,没有做出一个客观评价。“以往的元代文学研究中,这种断章取义、主观解读甚至有意曲解是很多的。要客观认识元代,必须清除这些偏见”查洪德:《元代诗学通论》,第2页。,当然这不排除一些固有的成见有民族观念的因素。早在20世纪20年代,著名史学家陈垣在《元西域人华化考》一书中已经对元代文学、文化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肯定,“儒学文学,均盛极一时”,并且分析了以往未能客观评价元代文化和文学的原因,在于元代享国时日不足百年,明人出于种族之见有意贬低。元代虽然“儒学文学,均盛极一时”, “而论世者每轻之,则以元享国不及百年,明人蔽于战胜之余威,辄视如无物,加以种族之见,横亘胸中,有时杂以嘲戏”。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59页。元代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政权,统治者又极力推行民族不平等政策,虽然大多汉族儒士、文人失去了治国的权利,但并未失去文化和文学领域的话语权。反之,因为元代特殊而宽松的社会政治环境,蒙古统治阶层并不严格控制思想领域,如果不是直接造势反抗或者吐辞咒骂统治者,就不予禁止,不干涉言论自由,在政策上是比较宽松放任的。在元代这种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文人更能展现其群体意识,在文化领域享有绝对性的掌控权。

蒙古族是一个勇武剽悍、纵横驰骋于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极度尚武轻文,对汉族礼教、文化不重视,更疏于理会对文人精神和理念的控制,几乎没有文禁,如在禁书上控制措施不严,终其一朝没有文字狱。明代祝廷心在《药房居士集序》中说:“元氏之全有中国者九十有二年,不以政柄属诸士,而亦不以法度诛之,故士之仕者,苟循理自守,则可以致名位而无患祸。”(明)祝廷心:《药房居士集序》,载《皇明文衡》卷四十,《四部丛刊》本。元朝文化多元,民族众多,统治者重视实际,在思想文化控制上开明大度,元世祖忽必烈曾命平章政事哈伯等谕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凡小大政事,顺民之心所欲者行之,所不欲者罢之。”(明)宋濂等:《元史》,第202页。在这种政策下,整个元代形成了一种比较宽松自由的思想氛围,出现了相对随意的文学创作条件。清代李明慈如此评论元代的社会文化环境:


元代屡罢科举,又有汉人、南人之分,金地为汉人,宋地为南人。汉人至中书平章,而不得为丞相,南人无入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者。顾尊崇前代圣贤,及宋儒周、邵而下,皆加封赠。文学之士,亦多加优礼。其待当世之儒,若许、吴两文正,征聘之虔,有过于汉世之待樊英,所谓筑坛设席,犹待神明者。故其一朝,文章风气,最为陵弱,而稍知翰墨者,无不立致重名。上者回翔台阁,王公俱敬礼引重,无敢猜害;次亦为行省行台州郡所邀致:贵家富人,倾筐倒屣,得其一吟一句以为荣。终元世百年,内难屡作。大臣往往致死,而文臣无敢加陷害者。其一朝独无文字之狱,非后世所可及也。(清)李慈铭撰、由云龙辑《越缦堂读书记》,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48页。


元代不论跟它的前朝宋代比,还是与后朝明清两代相比,“有元一代,既没有像宋朝‘乌台诗案’那样迫害诗人,也没有宋朝那样众多的忌讳,更没有像明清两朝那样捕风捉影,大兴文字狱、杀戮诗文作者”。周湘瑞、韦庆缘:《从元诗例证看元代宽容现象》, 《社会科学研究》1994年第6期,第121页。元代可以说是在意识形态方面比较淡化的朝代,一个宽刑法的朝代,元代文坛相对宽松且思想活跃。中国历来传统是尊重士人,士大夫有独立的人格,统治者为表示对士大夫文人的尊重,可以让士大夫与他们“坐而论道”,讲究士可杀而不可辱,自古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宋代对读书人的尊重到了极致,充分尊重读书人言论自由。不过,宋朝统治者对文化控制依然是高度戒备,以至出现“乌台诗案”“车盖亭诗案”。有些文人为了打击别人,借穿凿诗文,在文字细枝末节上断章取义,甚至捏造莫须有的罪名,如南宋末年的“江湖诗祸”,以至士子两年内不敢作诗,害怕受牵连。不仅如此,宋代的书禁也很严酷,这些均对文人的精神自由造成了一定影响,也会伤害一定时期的学术风气。

文字狱自从秦代焚书坑儒,可谓源远流长,明、清统治者大兴文字狱,最为严酷的应该是明太祖朱元璋洪武朝、清代的雍正朝和乾隆朝。朱元璋不仅屡兴文祸,把文字狱演绎到了超越往古的境界,而且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在殿堂之上、大庭广众之下,竟然用“廷杖”之制拷掠臣子,被朱元璋廷杖的大臣不可胜数。廷杖制度之下,不仅文人士大夫肉体受到创伤,精神上的羞辱摧残也令他们更为难堪,明代文人活得没有尊严,没有生机。朱元璋设置厂卫编织文网,滥杀无辜。如在元代已经自由无拘习惯的北郭四子在明初均没有一个好的结局,著名诗人高启被腰斩于市,张羽投海自尽,杨基劳役致死,徐贲冤死狱中。洪武时文网深重,冤案重重,很多官吏本意要对皇帝歌功颂德,但却莫名地触犯了皇帝的某些忌讳,以至抄家灭门。不仅明代开国之君朱元璋如此,其后继者也大多承袭了他的做法,明成祖朱棣借靖难之役杀害名儒方孝孺,满门抄斩,灭其十族,被处死的共873人,明李贽有“一杀孝孺,则后来读书者遂无种也。无种则忠义人才岂复更生乎”(明)李贽:《文学博士方公》,载《续藏书》卷五,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7页。之感叹。大肆迫害、杀戮文人所造成的后果是有明一代文人常有恐惧心理,在如此的政治高压之下,文网密布,人人自危,“恐怖政治所要求的固守理想与保全生命之间选择的巨大重压,使得明代士人不能不表现出集体性的‘道德失节’”。张树旺:《论方孝孺之死对明代士风的影响》, 《广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虽常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说辞,但可能会生活在因为读书及书写的文字而带来祸端的恐惧之中,正如晚明钟惺在《邸报》诗中所写明代文人的特殊心态:“片字犯鳞甲,万里御魑魅。目前祸堪怵,身后名难计。”(明)钟惺:《隐秀轩集》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清代的文字狱更是登峰造极、空前绝后。康熙朝有文字狱二十多起,“《南山集》案”“《明史》案”所牵连冤枉之人是史无前例的。雍正朝也是二十多起,乾隆朝一百三十多起。如此严密的文网,如此野蛮摧残以及血腥杀戮,几十甚至上百人因文字而遭受迫害或被杀,“其弊至于不敢论古,不敢论人,不敢论前人之气节,不敢涉前朝亡国时之正义。此止养成莫谈国事之风气,不知廉耻之士夫,为亡国种其远因者也”孟森:《清史讲义》,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06页。,令天下人人自危,缄口不语。明代和清代统治者为强化皇权,维护其专制统治,对士大夫文人所实施的严酷高压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戕害了意识形态领域的生机,如果说明代文人是被磨去精神上的棱角的话,那清代的知识分子多数不敢过问世事,因而埋头于故纸堆研究考证的乾嘉考据之学兴盛。

尽管元代也有“诸妄撰词曲,诬人以犯上恶言者,处死”(明)宋濂等:《元史》,第2651页。的法律规定,但元代法律疏松,因而,“元代文人思想上的解放,实属空前。仅从反封建、反民族压迫角度分析,诸如咒天骂地、直接讥讽嘲笑皇帝,直接揭露蒙古王室为争夺帝位而骨肉相残的丑恶,深刻暴露蒙古军队清野空村的罪行,猛烈抨击封建王朝的兴亡更替给人民带来的苦难等离经叛道的思想意识,在元代文学作品中,都表现突出”。周湘瑞、韦庆缘:《从元诗例证看元代宽容现象》, 《社会科学研究》1994年第6期,第121页。我们在元代诗文、杂剧、词曲中随处翻检,可以找到许多抨击当朝、针砭时弊、讥讽胡人、怀念宋朝、有强烈反元思想的作品,但没有一例因文字惹来祸端,招致杀身之祸。如元诗人王逢《读谢太皇诏稿》一诗:“半壁星河两鬓丝,月华长照素帘垂。衣冠在野收亡命,烽火连营倒义旗。天地昼昏忧社稷,江淮春涨泣孤嫠。十行哀诏无多字,落叶虚窗万古思。”(清)顾嗣立:《元诗选》初集,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198—2199页。旨在以怀宋唤起人们的民族意识,反元情绪非常强烈。元末诗人李孝光《谢转运判官张公口号》: “新分金节来天上,即见搴帷下日边。汗竹勋名优大节,盐梅议论见名贤。小臣终畏王纮在,使者无逾子骏先。亦有疲民要苏息,愿将仁气洗腥膻。”(元)李孝光撰、陈增杰校注《李孝光集校注》,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333页。尾联一句,要清刷冲洗“腥膻”之气,明显是贬损胡人,蒙古族也是胡人,绝对够得上是反诗。但是,王逢和李孝光并未因此招致祸端。赵孟頫是宋太祖赵匡胤十一世孙、秦王赵德芳后嗣,仕元后任翰林侍读学士、翰林学士承旨。这样一个特别的身份,他所作的《岳鄂王墓》一诗云:“鄂王墓上草离离,秋日荒凉石兽危。南渡君臣轻社稷,中原父老望旌旗。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胜悲。”(清)张景星等编选《元诗别裁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诗中直接描述中原陷落、国事衰颓的凄凉之景,对宋王朝灭亡表现了无限哀思,在元代他是安全的,敢于写这样的诗句,只因有元一代在思想文化领域对文人是宽容放任的,如果是在明清任何一朝,都免不了杀头的祸端。

我们知道,元代文人的社会地位是远远不能和宋代文人相比的,宋代文士从建国之初宋太祖制定重文轻武、以文制武的文官政治制度之始便居于政权的主体,在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上获得了极大优势。当然和金代文士相比,也不大相同。虽然金代也是女真族建立的少数民族国家政权,作为统治阶层的女真贵族重用武臣,防范非女真族人,但金代取得政权后大力推行汉法,继续沿袭中原封建王朝科举取士的传统,《金史·文艺传序》: “金用武得国,无以异于辽,而一代制作能自树立唐、宋之间,有非辽世所及,以文而不以武也。”(元)脱脱等撰《金史》,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13页。金代以文治国而不以武,尤其是金世宗和金章宗朝对科举考试尤其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读书人的社会政治热情,保障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有助于文化与文明的升华。“维金朝大定已还,文治既洽,教育亦至,名氏之旧与乡里之彦,率由科举之选。父兄之渊源,师友之讲习,义理益明,利禄益轻。一变五代、辽季衰陋之俗。迄贞祐南渡,名卿材大夫布满台阁。”(元)元好问:《内相文献公神道碑铭》,载王新英辑校《全金石刻文辑校》,吉林文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652页。不过金朝文士已经没有了宋代文人那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参政的高度热忱。无论是由宋入元还是由金入元,到了元代,文人的社会地位都相对于前朝处于低落期,广大文士以前作为社会中的精英群体,陡然从权利的巅峰滑落,不仅通过科举身居高位的机会几乎没有了,文人进身的途径被堵塞了,出仕参政机会不多,埋没了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而且还得面临生存方式与生活方式的重新选择。元代科举荒废,形成了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要庞大的“在野”文人群体,大量曾致力于科举的士人加入普通文人当中,除了部分隐逸乡野山林,他们必须另谋生路。据《元史·选举志》: “士无入仕之阶,或习刀笔以为吏胥,或执仆役以事官僚,或作技巧贩鬻以为工匠商贾。”(明)宋濂等:《元史》,第2017页。或者从事书塾教授,或者由吏入仕,或者从事商业,或者为医,或者为阴阳术士,等等,一些文人放浪江湖与市井、勾栏、瓦舍之中,成为“书会才人”。科举是文学发展和繁荣的一个重要因素,科举制度能使文人“学而优则仕”, “仕”与“学”能得到现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在科举制度的推动下,社会上出现了普遍而持久的读书风气,历代君主也以仕宦和名利为诱饵劝勉读书,这当然会对文化普及起到一定的作用。从隋唐开始,大量文学家出身科举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科举的目的不是甄拔文学家而是遴选官员,因此,科举只是促进文学繁荣和发展的一个方面。科举有促进文学发展的作用,但也不排除对文学发展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元代科举也带来另外一方面的影响,即元代文人对文化、文人价值的认知逐步提升,文人自身价值的重新发现与托诗留名的驱动。虽然元代科举让一些文人疏离了政治和权力,淡出了治国和明道这两种实现其人生价值的途径,不再囿于陈规的事务,却唤醒了文人的独立人格意识,其人生价值不再依靠行道、明道实现,而是以纯文人的心态和眼光读书,从事诗文创作。

文学繁荣兴盛离不开政治通达开明、思想自由无限制、经济蓬勃繁荣、物质生活富裕等社会因素,元代宽松的文化政策保证了文人士大夫可以无拘束地抒发自己的性情,有了自由的环境和空间就会有更大的发展。元代特殊的政治文化环境所带来的,一方面是元代文人社会地位的跌落,另一方面是文士以文为生态度的确立。

在元代宽松的社会环境下,有志于治国平天下的正统文人往往信守“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古训,元代国家政权既然已经不给文人儒士参与政事的机会,他们自然就卸下了关心政治的义务和权利,可以随意而行,也就形成了元代思想领域的自由,以及文化的繁荣,而不是文化的沉寂。正如查洪德教授所言:“今天我们来看元代文人的这种生活和创作,恰恰从中看到了很珍贵的东西,看到了过去数千年中国文人精神中所缺少的东西,看到元代文人可贵的独立的人生价值追求——不依附于政治的独立人生价值意识。他们不以‘治国平天下’为实现人生价值唯一的途径,甚至也不以道显于后世为人生价值的实现,而认为有文有才即有价值。他们以才学抗衡富贵,追求文人独立的生活方式——不同于世俗、不同于官场的生活方式。”查洪德:《元代诗学通论》,第23页。当元代文人重新发掘了自身所拥有的价值之后,在宽松而自由的社会环境下自然把文化和文学作为他们最佳的生存和生活方式。随着科举不行,当时中国整个士阶层面临无法摆脱的尴尬境遇,不再期望于“读书作官,光耀门庭”,缺少了期待,卸下了自身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反而多了一份洒脱,他们的人生价值追求既然已经无法实现,不如放浪于江湖,读书作诗文,只作一个纯正的文人。他们的价值和优势就是自己的文化、学问、文才,“文”才是真正属于他们自身的价值,读书和诗文成了他们生活中主要的追求。元末文人贡师泰说:


富贵可以知力求,而诗固有难言者矣。是以黄金丹砂,穹圭桓璧,犹或幸致,而清词妙句在天地间,自有一种清气,岂知力所能求哉?(元)贡师泰:《葛逻禄易之诗序》,载(元)迺贤《金台集》卷首,中国书店《海王邨古籍丛刊》影印《元人十种集》本。


清词妙句独得于天地之间,诗是元代文人心灵的寄托,诗是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此,足以傲世,足以生活得悠闲自在。宋元之际的诗人邓雅有诗:“平生寡嗜欲,所好在吟诗。朝夕吟不已,鬓边已成丝。幼女颇解事,长跪陈戒辞。吟止适情性,勿使精神疲。深感吾女言,而我乐在兹。一日不吟咏,满怀动忧思。阿女顾予哂,予心还自怡。春风入庭院,花阴满前墀。清兴不可遏,把笔更须题。”(元)邓雅:《邓伯言玉笥集》卷一《偶题》,清抄本。以诗娱我之情,作诗写我之心,完全是自然、自由和无功利的。由宋入元的刘辰翁也说:“鸟啼花落,篱根小落,斜阳牛笛,鸡声茅店,时时处处,妙意皆可拾得。”(宋)刘辰翁:《陈生诗序》,载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8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64页。为诗即在自然,时时处处,自然而发。对于元代很多诗人来说,写诗全然是心灵的需要,不是写给别人看的,只是吐露胸中的情趣,别人如何评价,对诗人来说意义不大。正如黄溍赞赏朋友作诗无功利、无目的,就是用诗来写一种情趣、一种快乐、一种意境:“遇风日清美,辄与胜流韵士,酣嬉于水光山色间。所为诗,直以写其胸中之趣,不苟事藻饰求媚俗也。”(元)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三一《信州路总管府判官谢公墓志铭》, 《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确实,元代文人对诗的理解不同于其他时期,在一部分元人心中,诗就是写心的张晶主编《中国诗歌通史·辽金元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03—404页;查洪德:《理学背景下的元代文论与诗文》,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60页。, “直以写其胸中之趣”而已,诗只为自己而作。若说他们脱离社会现实,不关心世事,只是书写自己的生活和人生,内容贫乏,不如清除偏见,转换眼光,看到元代诗人在宽松的环境、自然的状态下,所书写的自由心灵。元代的文人,他们的人生价值不能依归为政治了,似乎更爱以归隐为人生追求,复返自然,在读书、吟诗、作文、田园中营造生命的和谐,更注重个体的生命价值和文士的独立品格,正如程颐所说:“是贤人君子不偶于时而高洁自守,不累于世务者也。不屈道以徇时,既不得施设于天下,则自善其身,尊高敦尚其事,守其志节而已。……”(清)丁寿昌撰《读易会通》,中国书店1992年版,第282—283页。元代儒士文人不再关心经世致用的志国大业,主要精力放在了读书上,每日无事即以手中笔和箧中书为业、为乐。元代文人更多追求的是一种文士的独立品格,是一种个性的张扬。

因而,了解元代文坛,理解元代文人,要认真审视元代文学创作的政治文化环境,正是元代特殊的政治文化环境使元代文学发展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独特而不可忽视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