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设计园区基础数据与发展指数研究(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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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工信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

4.3.1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

为促进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发展建设,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2年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3年首先在轻工、纺织、家电三大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了认定工作。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全国在工业设计领域内,具先进发展水平的企业内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它要求中心具备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等特点,兼具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和工业设计人才队伍素质,以及领先的工业设计服务水平。

该项认定工作旨在通过让中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工业设计的认识和重视,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工业竞争力,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国工业设计发展再上新台阶。

4.3.2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评选要求

除遵守法规、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之外,具备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依据如下要求和标准:

(1)具有较好创新和研发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2)工业设计投入在行业领先水平;

(3)工业设计中心独立化2年以上,职能完善,可提供设计任务、服务和培训;

(4)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5)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要求从业者50人以上,其中高学历、高级技师资格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低于80%;

(6)设计的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至少省级部门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20项以上。

具体内容可参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4.3.3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评选情况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评选工作自2013年展开,每两年认定一次,于当年4月底截止。首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工信部进行指导和管理,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可自行组织申报;工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审查,择优拟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方授予称号。同时该工作的认定将逐步过渡到从已认定的省、市、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确定。

目前工信部已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评选出两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共计64家。其中2013年认定25家企业内的工业设计中心、5家工业设计企业;2015年认定24家企业内的工业设计中心、10家工业设计企业。

4.3.4 现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录

表4-3和表4-4列出了2013年及2015年评选出的两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表4-3 2013年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表4-4 2015年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