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及思维中的偏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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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说

第一节 什么是语误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抽象思维的工具。它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语言是传承的,也是发展的,不论古今,本质上是社会成员约定俗成的,因此它的运用就要遵守约定俗成的规则,每一个人都不例外。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不论是说还是写,违反语言社会的规则,违背语言的规律,就会出现表达上的失误,即语误。当然,这只是一种比较通俗的说法,我们要专门探讨语误问题,要建立一个覆盖广泛、具有学理性的分析框架,就应该给语误下一个体现理性认识的定义,从而使不同性质的语言表达失误得到统一的概括。这里,我们把语误定义为:实际言语活动中,语言使用者运用特定表达形式时对语言规范的消极偏离。

一、规范与违规

所谓语言规范,就是语言社会对语言及语言运用中几种基本关系的“约定”。

反映语言单位与语言单位之间关系的规范,我们称为结构规范,有的语法书上称为语法规范,有的语法书上称为句法规范。反映语言单位与客观表达对象之间关系的规范是语义规范。反映语言单位与语言使用者(包括发话人、受话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是语用规范。

以下我们结合现代汉语的实际情况,来说明这几方面的规范及违反规范形成的语误。

现代汉语的基本结构规范告诉我们现代汉语的哪类词可以跟哪类词组合,不能和哪类词组合,能组合的以什么方式组合……比如表物量的数量词可以修饰名词,一般不修饰动词,所以,“三个学生、两个老师”是正确的说法,而“三个学习、两个讲解”是违反规范的。否定副词可以修饰动词、形容词,一般不能修饰名词,所以,“不学习、不讲解”是正确的说法,“不学生、不老师”是违反规范的。我们可以说“不睡觉”,不能说“不睡眠”,就是因为“睡觉”是动词,“睡眠”是名词;可以说“不发展”,不能说“不进展”,是因为“发展”是动词,“进展”是名词;可以说“不指导”,不能说“不教诲”,是因为“指导”是动词,而“教诲”是名词。

现代汉语的基本语义规范要求所用语言单位的含义与所要表达的客观事物应有一致性,不能“张冠李戴”;所用语言单位的含义与所要表达的客观事物的联系要有确定性,不能可此可彼。比如现代汉语中“丧偶”这个词的含义是“死了配偶”,某男妻子故去或某女丈夫故去,都可以用这个词来表示。可是有一位人口普查员在人口普查的表格上把离异、分居等情况一律填成“丧偶”,这就违反了基本的语义规范。再比如中央电视台“现在播报”栏目播发过这样的新闻:“……此次稽查行动中,公安干警收缴了两台价值两万元的电脑”。其中“两台价值两万元的电脑”可能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有两台电脑,总价值两万元;另一种是有两台电脑,每台电脑价值两万元。这就是说,新闻中“两台价值两万元的电脑”这一语言结构形式的含义有两种,与所要表达的客观情况的联系不能确定,这也是一种语误。

现代汉语的基本语用规范要求表达要得体,说话人所采用的表达方式应该适合交际对象,符合二者的关系。比如对应该尊重的人要采用相应的表敬的表达形式,自己则应采用适当的自谦形式;一般情况下应该“强化”人家的好处、长处,“淡化”自己的好处、长处。结合实例来说,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有一段时间做节目介绍时有这样一句话:“每周一五点十分请您聆听商品的故事”,把本来用于表示自己对别人尊敬的“聆听”用到观众身上,成了让人家尊敬自己,自然是违反了语用规范,形成语误。再如电台、电视台主持人对听众、观众说“你是我们的忠实听众(观众)”等于把自己摆在令人敬仰的地位;听众、观众对电台、电视台主持人说“我是你们的热心听众(观众)”等于强调自己对他人的付出,语用上都是不得体的。

为了能够有效强化对三种情况的区分意识,这里我们再看几个内容相近的表达方式是如何违反了不同层面的规范的。几个例子同样出自大学生给老师写的电子邮件。有的学生说“敬请老师教诲”,这违反了结构规范,因为“请老师……”这个兼语结构应该是“请+名词+动词”才对,“教诲”是一个名词,不能构成这样的兼语结构;有的学生说“烦请老师帮助指导”,这形成违反语义规范的语义偏离,因为他本来是要请老师指导自己,说成“……帮助指导”就把意思说拧了,只能理解成“帮助我指导别人”的意思;还有的学生说“希望老师不吝赐教”,这句话结构上合乎语法,语义明确并无偏离,但语用上不得体:一方面,当代汉语中“希望”常常带有“上对下”提要求的语用特征,另一方面,“不吝赐教”具有文人间客套用语的色彩,所以,学生对老师是不适合说这样的话的。

概括地说,违反结构规范的语误,由于是搞错了符号与符号的关系,所以根据符号的用法,符号与符号的组合本身就可以确定;违反语义规范的语误,从句法上看不出问题,它搞错了符号与客观对象的关系,因此,需要把符号、符号组合与特定客观对象联系起来才能确定;语用平面的语误,在句法上通常也看不出问题,它搞错了符号与使用者(包括发话人、受话人及相关者)的关系,因此,需要把符号、符号组合与特定的使用者、使用者之间的特定关系联系起来才能确定。范晓先生的《关于句子合语法或不合语法问题》(《中国语文》1993年第5期)和邵敬敏先生的《话语的失误及其补正》(《中国语文天地》1989年1期)、《汉语口语失误研究》(《语言文字应用》1993年4期)曾不同程度地论及三个平面的语误现象,对全面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

二.动态言语单位对规范的消极偏离

上面分析了语言规范的几个方面及违反规范的几方面实例,为了准确、全面地把握语误的性质,我们还必须注意把一些相关现象与语误区分开来,要建立动态的发展的语言观。

1.修辞活动中对语言规范的积极突破不是语误。

在积极的、创造性的语言表达中,有时会出现对现有语言规范的突破,如果不仅没有造成误解,造成混乱,反而有积极的表达作用,不应看成语误。例如有一部广播剧叫《双人浪漫曲》,剧中男主角看了一部电影,女主角问:“这个电影挺打仗的吧?”男的回答是“不,挺爱情的。”“打仗”本来是行为动词,“爱情”本来是名词,按着正常的语法规范,它们不能受程度副词修饰,这部广播剧中在特定的对话语境下,为了表现简练活泼的对话风格,为了突显性状方面(不是行动、事物)的焦点信息,打破常规,把“打仗”“爱情”都当作形容词来用,让它们跟程度副词组合,结果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的,这就要看成成功的词类活用,而不是语误。再说一个语用层面的例子:一般在庄重表达的语境中,我们对自己敬重的长者可尊称为“您老人家”“他老人家”,但不能把“老人家”用在自己身上;但是,如果是在幽默、调侃的氛围下,对熟悉、亲近的人说话,故意说“我老人家……”,别人感受到的是活泼、风趣,而不会产生误解、反感,这当然也就不是语误。

修辞活动中对语言规范的积极突破对特定语境有较强的依赖性,它应该满足的起码条件是:在不损害语义明确性的前提下,应具有语义的再生性(创造性),实现新的表达价值。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的“对规范的消极偏离”就是语误。

2.静态的、备用语言单位中的“积非成是”现象不是语误。

在语言发展过程中,有这样一种情况:一些词语原本表示的意思,由最初的结构和当时人们的观念所决定。后来,由于社会、语言发展,人们对这些词语的认知发生变化,有的人不再按其本来意义、用法来使用,而是赋予新的不符合原本结构、意义的用法来使用,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久而久之,约定俗成以后,造成了积非成是的情况,就不能看成语误了。比如人们常常提到的一些成语的例子,像“望洋兴叹”本来出自《庄子·秋水》:河伯(河神)看到秋水大涨,高兴地来到北海,见海水空阔无边,于是他“望洋向若而叹”。这里“望洋”又作“望阳”,是叠韵连绵词,表示仰视的神态,不是望着海洋的意思。后来由于被误解,转而引申为向往某种事物,并因力不从心而枉自嗟叹,由此还仿造出“望车兴叹、望楼兴叹”等等。再如“闭门造车”出自朱子《中庸或问》:“古语所谓,闭门造车,出门合辙”。原意是只要按同一规格,在室内也能造出合格的车。后世却被用来指做事不顾实际,全凭空想。这种违背本义的用法,经过时间的考验,大家都理解、接受了,就不再是语误。又如“空穴来风”出自战国宋玉《风赋》:“枳句来巢,空穴来风。”本义是用“有了空洞才进风”比喻流言蜚语乘隙而入,也指传闻有一定根据;现在很多人解作“空穴来的风”,用于比喻消息和传说毫无根据,大家不再拘于原始出处、原始意义,新的用法在新的语境中获得认可,并不产生歧解,也就不能看成是词语的误用。

语言的历时演变中形成的可接受的“积非成是”应该满足的条件是:大家已经有相同的理解、相同的使用习惯,不会产生误解。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动态语言运用中的个人性的误解、误用则是语误。

3.用正常语言形式说明有悖常理的内容的言语表达形式不是语误。

语言表达形式的正确与错误和人类行为的正确与错误、客观事物的正常与不正常是两回事。有时一种言语表达形式所表达的内容看似荒唐或包含矛盾,但没有违反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的自身规范,不构成语误。举例来说,“妈妈在今天的菜里放了味精”语言形式正常,内容正常,当然不存在语误;而“妈妈在今天的饭里放了味精”和“妈妈在今天的饭菜里都放了味精”语言形式依然正常,只是表现的行为不太正常,如果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当然也不能看成语误。再比如说,我们平时常能听到看到“衣服洗干净了”之类说法,认为表达的是正常的行为与结果关系;有时听到“……洗脏了”的说法会觉得有点异样,但实际上这样的表达形式只是表现了特殊的情况,并不违反语法规则。进一步推而广之地说,像“太阳从西边出来”“深刻的片面”“片面的深刻”之类,从字面上看,内容不合事理或自相矛盾,然而正是通过这种不合事理或自相矛盾来实现其独特的语义、语用价值,也不是语误。

4.字面看正反难以相容,实则形成分工的情况不是语误。

现代汉语中的一些表达式,存在肯定结构与否定结构并行,但并不表示相反意义而是用来表达基本相同的意义的情况。比如“开会之前”与“没开会之前”并存,“结婚之前”与“没结婚之前”并存。对于“没VP之前”,有的人认为“讲不通”,是错误的说法。王灿龙先生的《说“VP之前”与“没(有)VP之前”》(《中国语文》2004年第5期)一文就此展开研究,揭示了二者的分工:在表达微观时点义时,“VP之前”倾向于选择靠近VP发生的时间,“没VP之前”则选择远离VP发生的时间。在表达宏观时点义时,“VP之前”和“没VP之前”都以VP发生之前的时间整体作为它所表示的时间,“没VP之前”还具有表达者着意要强调的VP未然性的语用义。一些“VP之前”不能换成“没VP之前”,主要是因为说话人要强调VP事件和主句所表达的事件是紧密相随的,它们在时间上非常临近。一些“没VP之前”不能或不宜换成“VP之前”,是因为说话人并不仅仅是为了界定时间,而是要强调VP的未然性以及在VP未然情况下其他相关事物的状况。王文的考察还发现,“VP之前”的前面可出现“就”,“没VP之前”的前面不能;“没VP之前”前面可用“还”,而“VP之前”前不能用。这样就明确了“VP之前”与“没VP之前”的分工,当然也就不会将“没VP之前”看成错误的说法。

其他像“好不容易”和“好容易”“差一点输了”和“差一点没输”之类肯定形式和否定形式“同义”现象,适用情境及表义上也都存在细微差别,也就是有了语义功能上的分工,大家都这么用,不会造成误解,也就不能视作语误了。

5.面对语用新常态,不再囿于既有的成说。

成语“明日黄花”,出自苏轼的《九日次韵王巩》诗“相逢不用忙归去,明日黄花蝶也愁”。词典中的解释一般为:原指重阳节一过,菊花日渐枯萎,就没什么好赏玩的了。后用来比喻已失去应时作用的事物。在今人的表达中,援典使用“明日黄花”的固然不少,但也屡屡看到“昨日黄花”的说法,后者招致许多语文专家撰文批评(指为用典讹误),于是“明日黄花”的规范性与“昨日黄花”的不规范性,似乎已然成为定论。然而大家的实际使用却仍一直难以统一。对此,王开杨《时间推移与“昨日黄花”》(《语文建设》2000年2期)一文进行了分析:语文专家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维护“明日黄花”,批评“昨日黄花”?有些人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写成“昨日黄花”?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在时间推移上不一致。苏轼是着眼于“从今天到明天”的时间推移,而使用“昨日黄花”者是着眼于“从昨天到今天”时间推移。王先生主张今天我们大可不必让苏轼捆住自己的手脚,应该允许“昨日黄花”与“明日黄花”并存,并对工具书条目处理提出建议。施春宏先生《关于成语用变和演变的思考》(《汉语学习》2006年6期)一文考察了“成语用变”三种情况(借形赋义、借形衍义、因义化形),论及“明日黄花”与“昨日黄花”之争时认为根本问题在于初显语境对词义的制约作用跟常识语境对词义的制约作用不一致,以语用常识和生活逻辑为支撑的语境重构导致词形调整,这种调整带来的变异有特定的交际值。为了比较具体地了解实际使用情况,我们借助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CCL语料库进行了具体考察,检索到“明日黄花”57例,“昨日黄花”41例。虽然不能说二者数量上已势均力敌,但也并不悬殊;而且,我们发现,“明日黄花”和“昨日黄花”出现的语句显示出一定的差异,即二者的用法呈现分工倾向:分析未然事态的句子中,前面有“将成为、可能成为”,后面一般用的是“明日黄花”,“并非、绝非”类否定句中一般用的也是“明日黄花”;而叙述已然事态的句子中,前面有“已成、已是、成了”,有相当一部分后面用的是“昨日黄花”。这种情况表明“典故性”与“共时理据性”两个原则发生了竞争,“共时理据性”原则的影响力在逐渐增强,不少人开始不注重或不拘于典故原形,而选择顺应共时层面的理据性、相容性要求。由此看来,承认“昨日黄花”的“合法性”就不简单是一个接受积非成是的问题,其中还包含着语言发展精密化、语言系统动态自组织的动因,更是不容忽视的。

我们再看另一种情况。成语“谦谦君子”语出《易·谦》:“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原本表谦虚、能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后世也有人把它用在讽刺、说反话的场合。于是,有些工具书的释义处理为:【谦谦君子】原指谦虚、能严格要求自己的人。现多指故作谦虚而实际虚伪的人。《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0年修订本)即采用这样的解释。有的文章还将正面使用“谦谦君子”的表达指为误用。在当代汉语中,人们根据语料库的考察分析,发现“谦谦君子”的大多数用例都是用于正面评价的,个别贬义用法可以理解为个人的反语表达,不宜视为词义的稳定性内涵。由此,新出版的工具书也就对词义解释进行了调整。如商务印书馆2012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就将“谦谦君子”的释义调整为:指谦虚谨慎、能严格要求自己、品格高尚的人。这里,我们看到,语言不是一成不变的,工具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的。那么,我们就不能总是用旧有的“成说”来评判现实的语言运用。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到:语误是出现在动态使用单位中的言语现象,不是静态的备用单位中的语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