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难分明,何妨开口一笑
《金刚经》说“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法华经》说得更明白:“一切世间法,皆是佛法。”这也就是说,世上任何理论、观点、方法、行为,无论你是老庄那样高深的“道”,还是平时做事的一个小技巧,甚至只是下意识的一个举动,都是佛法。正如《法华经》说:“一切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
对此,南怀瑾大师进一步解释说:“并不一定说脱离人世间,脱离家庭,跑到深山冷庙里专修,才是佛法。治生产业就是大家谋生!或做生意等,各种生活的方式,皆与实相不相违背,同那个基本的形而上道,并没有违背,并没有两样。”
认为“一切世间法,皆是佛法”,正是佛教精神的博大之处。它正视一切、包容一切、以平等心态对待一切。
执于门户之见,认为自己才是真理的掌握者,自己这门学问才是最高明的,其他人的意见、其他人的学问都不在话下。这正是人类固有的一种通病,用佛家的话来说,叫作“贡高我慢”。但佛家显然医好了这种毛病,对世间一切法都不存偏见。
当然,佛家具有包容一切的风度,不等于学佛的人都具有这种风度。佛教分成那么多门,那么多派,说明大家越学离佛越远了。这里有一个故事,足以说明后世学者们的可笑之处:
无论哪派学者,都可能犯这种毛病:注重形式而远离精神。真正善于学习的人,必有包容之心,而不会囿于门户之见。南怀瑾大师就曾批评某些人“学了佛以后,非常小气,皈依佛,不拜邪魔外道”。真正学佛不是这样的,是不排他的。对此,南怀瑾大师举自己为例:“我有时候到乡下去,看到土地庙,那个土地公是用泥巴捏的,我也很恭敬地行个礼。人家说你学佛的人,何必呢!我说我不管那一套,活着做好人,死后还做个土地公,我还不一定是好人,死后土地公还可能管到我呢!我先结个善缘不是蛮好吗!”他又说:“我到了基督教堂一样的很恭敬,基督总是个好人嘛!总叫人家去做好事,也叫欧洲人、美国人、白种人,都要做好事。好人嘛,排排坐,请上坐,吃果果,给他磕个头。基督年纪总比我们大多了,大了一千多年了!学佛的人第一个胸襟要大。所以学佛,第一要学这个人,学常开笑口、放大度量的菩萨,就是肚子要大一点,包容万象,什么都是好的,都对;一切法皆是佛法,先学他胸襟大,面孔对任何人都是慈悲笑容,这个就是佛法。”
但是,人们是否有包容心,不仅是一个观念问题,主要还是一个智慧问题,一个悟性问题。比如,你看见一个强盗,你能不能从他身上看见佛法?看不见你就会痛恨他,巴不得他早死早了。但如果你能看见佛法,你就会生出悲悯之心。
有人会问:“难道对强盗应该心慈手软,纵容他坏事干尽吗?”当然不是。这里讲的不是一个做法问题,而是一个佛法问题。这个人为什么当了强盗?为什么把刀子架在你脖子上?这里面难道没有一个因果吗?比如,你平时看见自己的小孩打人、抢小朋友的东西,是否非但不制止,还觉得好玩?你看见一个人发财了,且不管他如何发财,你是否就佩服他、亲近他?你对那些品行高尚而贫穷的人,是否不放在心上?你是否轻视弱势者?你买卖商品时,是否认为价格对自己越有利越好,而不管对方有没有吃亏?你是否为了一时之利,把规则抛诸脑后?生活中,此种现象比比皆是,在这种大环境下,肯定会出强盗嘛!
有人又会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强盗,他成为强盗跟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真的没有吗?佛会悲悯地告诉你:这叫“共业”。据济群法师说:“共业取决于共同的行为,或者叫相似的行为,或是利益相关的行为。譬如同在杀猪场工作,不是说每一个人都杀猪,有的人杀猪,有的人是财会人员,财会人员没有直接参与杀猪的行为,认为杀猪的罪孳肯定与他没有关系。其实,他也有一份。为什么呢?因为,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杀猪的行动,但每月开工资的时候,他也照样拿一份。”说白了,就是你害我,我害他,大家害大家。以此看来,虽然你跟这个强盗“往日无怨,今日无仇”,当他将刀架在你脖子上时,你领受的仍然是自己应得的一份。
总而言之,一切都是佛法。很多得道高僧就是从很寻常的事情中顿悟的。
孝子说“哀啊”,不是很平常吗?尼姑当然是女人做的,要不就叫和尚了。这两位高僧却从中悟道,他们悟出了什么?这个问题恐怕没人说得清,说得清就很肤浅了。
对我们这些不想出家的人来说,只要了解“一切皆是佛法”这个道理就行了。平时看见一个不喜欢的人,看见一件不喜欢的事,不妨提醒自己一句:这也是佛法呢!如此,心境必然为之一开;久之,自然而然心境阔大,笑口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