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3 记账规则
运用借贷记账法登记经济业务,首先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确定其涉及哪些资产类项目或负债类项目,这些项目是增加还是减少,再确定经济业务应记入哪些账户,记入这些账户的借方还是贷方。
1.财务会计的记账规则
政府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引起资产和负债增减变动的有四种类型,因此,借贷记账法的记账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资产增加、资产减少的业务,分别记入资产类账户借方、资产类账户贷方;
②负债增加、负债减少的业务,分别记入负债类账户贷方、负债类账户借方;
③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的业务,分别记入资产类账户借方、负债类账户贷方;
④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业务,分别记入资产类账户贷方、负债类账户借方。
因此,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在借贷记账法中:“借”表示资产和支出类账户的增加,以及负债、净资产和收入类账户的减少或转销;“贷”表示资产和支出类账户的减少或转销,以及负债、净资产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在确定了借贷方向和会计科目后,就在两个或多个会计科目后面登记相应的经济业务金额。简单地说,就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2.预算会计的记账规则
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因此政府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除了从资产和负债的增减变动的角度进行核算,还需要从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以及预算结余的增减变动角度进行核算。
【例2-1】 某政府会计主体收到应缴财政款680 000元存入银行。
分析:该项经济业务引起负债类账户“应缴财政款”增加680 000元和资产类账户“银行存款”增加680 000元,所以应在负债类账户“应缴财政款”贷记680 000元,同时在资产类账户“银行存款”借记680 00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 680 000
贷: 应缴财政款 680 000
【例2-2】 某政府会计主体借现金6 000 元作为差旅费。
分析:该项经济业务引起资产类账户“其他应收款”增加6 000元,资产类账户“库存现金”减少6 000元,所以应在资产类账户“其他应收款”借记6 000元,在资产类账户“库存现金”贷记6 00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 其他应收款 6 000
贷: 库存现金 6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