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从“奇觚之谈(Märchen)”到“儿童之文学”
乔纳森·卡勒在《文学理论入门》中说:“如今我们称之为文学的是二十五个世纪以来人们撰写的著作,而文学的现代含义才不过二百年。1800年之前,文学(literature)这个词和它在其他欧洲语言中相似的词指的是‘著作’,或者‘书本知识’。”[1]乔纳森·卡勒指出的是文学(literature)一词含义的历史演变。周作人的文学概念的形成就有着西方的文学概念的直接影响。
周作人于1908年发表的《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一文,是对他的文学观的最早梳理。那时,周作人不是以“文学”,而是用“文章”来指称“literature”:“原泰西文章一语,系出拉体诺文Litera及Literatura二字,其义杂糅,即罗马当时亦鲜确解。”[2]周作人已经了解到literature一词含义甚广:“且若括一切知识,凡传自简册者悉谓之文章,斯其过于漫延而无抉择,又可知已。”[3]周作人指出这种“文章”(文学)观的三个“缺点”之后,介绍“美人宏德(Hunt)之说”:“宏氏《文章论》曰:‘文章者,人生思想之形现,出自意象、感情、风味(Taste),笔为文书,脱离学术,遍及都凡,皆得领解(Intelligible),又生兴趣(Interesting)者也。’”[4]周作人认为,宏氏观点“言至简切,有四义之可言”,并对其“四义”进行了“敷陈”。
周作人的这篇文章的重要之处,在于其初步形成的具有变革意志的文学观念里,已经包含着儿童文学这一要素:“以言著作,则今之所急,又有二者,曰民情之记(Tolk-novel)与奇觚之谈(Märchen)是也。盖上者可以见一国民生之情状,而奇觚作用则关于童稚教育至多。”[5]周氏所谓“奇觚之谈(Märchen)”中的“Marchen”应为德语“M?rchen”之误。所误应该不在周氏而是手民,因为在后来的《童话研究》一文中的表记是“M?rchen”。德语的M?rchen即是格林童话那样的作品,现通译为“童话”,周氏译为“奇觚之谈”,大体不错。
《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一文表明,早在1908年,M?rchen(童话)就已经是周作人所阐释的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该文中,周作人将“奇觚之谈(Märchen)”与“童稚教育”联系在一起,透露出其最初的儿童文学意识就重视儿童文学的实践功用。
1912年10月2日周作人日记里有这样一句:“下午作童话研究了。”在中国儿童文学历史上,这是值得记忆的时刻。正是在这篇用文言写作的论文里,周作人明言:“故童话者亦谓儿童之文学。”其论述的依据是,“足知童话者,幼稚时代之文学,故原人所好,幼儿亦好之,以其思想感情同其准也。”[6]虽然孙毓修于1909年发表的《〈童话〉序》一文,出现了“童话”“儿童小说”这样的表述,但是,“儿童之文学”的说法仍然是一个进步。
周作人在1913年发表的《童话略论》中,再一次论及“儿童之文学”:“童话者,原人之文学,亦即儿童之文学,以个体发生与系统发生同序,故二者感情趣味约略相同。”[7]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文中,周作人第二次依据复演说,明确地将“原人之文学”的“童话”与“儿童之文学”的“童话”联系在了一起。
周作人自己说:“民国初年我因为读了美国斯喀特尔(Socudder)麦克林托克(Maclintock)诸人所著的《小学校里的文学》,说明文学在小学教育上的价值,主张儿童应该读文学作品,不可单读那些商人杜撰的读本,读完了读本,虽然说是识字了,却是不能读书,因为没有养成读书的趣味。我很赞成他们的意见,便在教书的余暇,写了几篇《童话研究》《童话略论》这类的东西,预备在杂志上发表。”[8]考察《童话研究》《童话略论》等论文内容,里面的确显示出周作人将“童话”(儿童文学)运用于教育的意识和主张,但是,将其归为来自美国斯喀特尔、麦克林托克诸人的影响,有可能是周作人自己记忆有误。查他的日记,麦克林托克的Literature in Elementary Schools一书为1914年3月30日购得,斯喀特尔的Childhood in Literature and Art一书为1914年10月11日购得,此时《童话研究》《童话略论》等文言论文业已完成。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周作人以其他方式先期读到过麦克林托克等人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