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相关术语的界定
(一)音乐性
音乐性,作为一个形容词性质的词汇,可以被人们用来形容任何带有旋律感和节奏感的艺术作品。如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人们说“这个音乐性很强”“那个音乐性很强”,我们似乎很明白这个“音乐性强”是什么意思,然而就像那句著名的“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58],它的内涵没有特定的所指,它的领域也极其模糊。如此一个模糊却频繁使用的词汇,是不是已经预设了一个人所共知的概念场域?那么这个场域到底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和轮廓?目前,关于现代小说音乐性的研究主要问题在于:概念的使用混乱、随意,致使探讨不能深入。为了使我们的讨论更具有针对性,使关于音乐性的研究有序地、阶段性地进行,这里有必要对音乐性概念在本书中的使用进行说明。
本书的音乐性,特指小说借鉴或模仿音乐技术以及由于契合了生命节奏而使作品具有的音乐性质。这里的音乐性不是在乐理意义上的音乐理论探讨,而是在更为普遍的意义上理解的万物具有的生生不息的生命冲动与内在活力,是在具备旋律性质、节奏感的最基本因素的前提下,或者说具备旋律性质、节奏感的最基本的生命动力的前提下,一切生命和艺术形式具有的一种生命的特性。因而,这种音乐性是动态的、有生命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与维尔纳·沃尔夫的小说音乐化概念(一部文学作品有意识地模仿或借鉴音乐技术)相比,这里的音乐性包含了有意识的模仿或借鉴音乐,和无意识的由于契合了生命节奏而具有的音乐特征。换句话说,由于音乐化是有意识的技术模仿,在本书中是作品获得音乐性的手段之一,与无意识的生命节奏一起构成音乐性不同层次的丰富内蕴。因此,小说的音乐性不单是语言上、结构上,更是思维、体验上的,甚至是作品本质上的。如果说音乐化作为手段,在时空中勾画出了一个艺术作品的结构框架,赋予无法理性化的人类精神理性的外形,那么音乐性正是这个结构框架内外洋溢着的生命气息。我们需要手段,而目的不是手段,而是手段指示的可以言说的与不能言说的。
(二)小说音乐性的显性特质与隐性特质
为了实现对音乐性进行量化研究,本书中使用显性特质与隐性特质的区分。显性特质是指构成小说物质形式外在的语言、结构方面的音乐性。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小说的音乐化表现出来的特质就是显性的;隐性特质是指从文气、旋律以及从生理意义上理解的生命形式的音乐性特征与感知。换一个说法,如果说显性特质是小说的躯体枝干的音乐性的话,那么隐性特质则主要指小说的精、气、神的音乐性。两者不但不是截然分开的,恰恰相反,我们要抽象地理解物质形式的精神性,还要赋予抽象的精、气、神具体可感的物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