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本研究成果由九章组成。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了研究的缘起,对研究的实践和理论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对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和评述,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主题“乡村多元共治模式”;第二章“治理——乡村变革新视角”,这是本书的“理论准备”部分,在对本书的研究基础“治理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引入本书的研究对象“乡村治理”,并对其进行理论概括,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第三章“中国乡村治理变迁”对我国乡村治理变迁的历史进行梳理,以找到乡村治理的历史依据;第四章“农民行为与乡村治理”对乡村治理的主体——农民进行研究,认为农民有能力治理好乡村社会,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农民的这种能力并未得到完全的体现,因此国家与社会有必要采取措施以达至农民自我治理的良好状态;第五章“农民自组织与乡村治理”提出农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但农民要真正能治理乡村,必须组织起来,而这种农民组织应该是真正的“农民组织”;第六章“村委会与乡村治理”考察人民公社解体后,村民自治对乡村社会治理的作用与困境并尝试提出解决思路;第七章“农村党组织与乡村治理”在考察中国共产党农村党组织的建立与现代转型的基础上,对乡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权力地位进行分析并对乡村党组织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建议;第八章“乡镇政府与乡村治理”在对乡镇政府体制的变迁及其现实中治理困境的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乡镇政府应在乡村治理中起到核心作用,但对其角色应重新定位,明确其职责;第九章“乡村多元共治模式构建”是本书的核心研究价值的体现,本章提出为适应新时期乡村社会的发展变化,应建立多元共治、民主合作的乡村治理模式。
本书的研究思路如图1-3-1所示:

图1-3-1 研究思路示意图
二 研究方法
本书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研究方法,充分应用和借鉴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组织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对乡村治理进行综合研究。(1)辩证分析法。这是贯穿论文研究过程的一个基本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分析方法,即按照客观事物自身的运动和发展规律来认识事物的一种思维分析方法,在具体运用中,就是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对立统一的观点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观点来认识事物的体质,揭示其内在的规律性,其核心是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来研究其本质和特殊性的东西。本书坚持这样的研究方法,力图纠正偏颇,将研究结论尽可能校正在能反映客观事实、揭示事物内在联系的必然性上。(2)文献阅读法。在参考和吸取现有乡村治理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广泛阅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政策的相关文件资料,大量调阅乡村治理的各种文献资料,通过对文献档案资料的研读,从文本的角度对乡村治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3)调查研究法。通过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结合课题的研究内容,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深入乡村的调查和体验,获得理论研究的源泉,进而寻求乡村治理模式的理解。(4)历史研究法。历史研究的方法,既是传统的方法,又是在赋予新的观点和手段的条件下,具有新的活力和持久的生命力的方法。了解过去,可以更好地认识现在;了解过去和现在,可以推测未来。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发展过程,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是具有客观的、内在的运动规律的统一体;如果忽视历史,就不能全面地认识事物的现在,把握事物的未来,这是历史研究方法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通过研究乡村治理的沿革,可以为今天的乡村治理借鉴历史的经验,能够发现乡村治理发展变化的规律,有助于预测中国乡村治理发展的趋势。
三 资料来源
本书写作的资料来源主要有三类。
一是有文字记载的文献资料。大致分为以下几部分:(1)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2)地方志、族谱、介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相关出版物、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的介绍和宣传报道等;(3)成文的村规民约和制度章程、户籍资料、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统计报表、通告、各类档案资料等;(4)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各级党政部门下发的文件、领导讲话等;(5)干部和村民的私人记录、民间契约文书、碑文、捐献记录等。
二是无文字的口述资料。主要来源于我们田野调查,包括对村干部的个别访谈、对村民的个别访谈、对各级政府官员的访谈等。
三是调查统计资料。主要有两部分,其一是对村民的调查统计资料,共向6个乡镇的村民发放问卷260份,收回有效问卷214份;其二是针对乡村干部的调查统计资料,共向6个乡镇的乡村干部发放问卷60份,收回有效问卷47份。
四 时空限定
时间限定。可以说自有人类社会就有乡村,有了乡村就有了乡村治理,因此在一项研究中对中国历史上的乡村治理进行长期段的深入研究,是很困难的,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本人的学术水平还达不到这一高标准。因此本书以论述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为主线,只是在需要进行比较时论及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
空间限定。这里所说的空间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从乡村治理研究的地域范围来看,是区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由于中国之地域广阔,而乡村社会更是南北各异,东西不同,因此研究乡村治理的一般原则应站在全国的高度,而更多的研究应是基于特定地域的研究。本书的研究属于后一项,文章的研究对象是赣南客家地区乡村,调查资料主要集中在赣南各县。
空间的第二个含义是从乡村社会“治理”结构的范围和边际问题来看。乡村治理是以自然村为边际,还是以乡镇社会为边际?对此,学术界从20世纪初就有不同的解读和视角,主要有两种视角:一是“村治论”,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林耀华的《金翼》、王铭铭的《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等,都是从村际范围内来考察;二是“乡镇论”,如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和施坚雅的“市场共同体”模式,都说明小农的实际活动范围,并不是狭隘的村庄,而是一个基层集市(往往也是一个乡镇)所及的整个地区。从我国当前的乡村治理现实看,乡镇社会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单元,可提供村民经济、政治、文化等主要社会需求,中国农村社会的治理单元应以乡镇社会为基础。但是,就大多数村民来说,其日常生活仍是以村庄为核心,而且,就治理而言,大多也是以村庄为范围的,如新农村建设,虽然有过短期的争论,但仍是以村庄为单位进行的。本书所说乡村治理在指向政府职能、公共服务、农民组织等时主要是指乡镇治理,而在论述农民生活、乡村秩序等时主要是指村庄治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乡镇治理与村庄治理存在边界模糊的问题,因此在论述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两者交叉,甚至混用现象,但会努力避免。为了遵循学界的一般研究规范,仍命题为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