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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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回顾及问题的提出

维权与维稳之间关系的研究中,首先涉及的议题是二者之间关系的定位。对此,相关研究已形成基本共识,即维权与维稳之间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在对立的一面,有研究认为二者在价值诉求上是不同的,公众维权基于自由价值诉求,而政府维稳则基于秩序价值指向;维权强调正义和规则,而维稳则强调秩序和安全;维权要求承认,而维稳则意味着否定。在统一的一面,有研究认为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造福民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维稳只有建立在民众基本权利得到确认与保护的基础上才可能稳固,否则只能是暂时和脆弱的;从秩序与权利之间关系出发,有研究认为良好的秩序是公众实现个人权利的外在环境,权利则是秩序的实体和内容。

对于实践中维权与维稳之间冲突的成因,相关研究主要从权利意识、维权通道、维稳模式、维稳目的、维稳途径等角度对此进行了探讨,将二者之间冲突的原因主要归结为:逐渐苏醒的权利意识与相对落后的权利实现机制之间的冲突,既有的维权通道不够通畅,为维稳而维稳的“刚性维稳”,运动式维稳和维稳中以权宜之计为主甚至以权代法,公权力代理人忽略维稳的根本目的而置维护私人合法权益的职责于不顾,对社会稳定问题过敏,“抓维稳精心部署,谈维权空洞乏力”之间“一手硬”与“一手软”的失衡,等等。

因此,对于维权与维稳之间关系的协调,从维护公众权利的角度出发,有研究提出应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和维权途径;从维稳模式转变的角度,指出需要从静态、刚性的维稳模式转向动态、柔性的维稳模式;从法治的角度出发,认为法治是维权与维稳的结合点,主张以合法与否作为标准来化解维权与维稳之间的紧张关系。此外,从政府决策转型的角度,认为需要把“事后的抗争行为”转化为“事前的积极参与行为”,从相对封闭、以领导偏好为主的决策方式转向开放、多元、包容和协商的决策过程。

文献回顾结果表明:维权与维稳之间关系的相关研究已从二者之间的关系定位、冲突成因以及协调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探讨,形成了多种解释和分析视角。但是,在维权与维稳之间是怎样发生冲突的研究方面,缺乏对二者之间“错位冲突”的讨论,进而缺乏对两者之间错位关系何以形成又如何回归的研究。以“错位冲突”的视角来检视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最直接的成因在于两者在实际互动过程中各自偏离了其正常状态,甚至本末倒置。也就是说,维权与维稳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紧张关系是一种“错位冲突”,通过“归位”,维权与维稳之间的紧张关系是可以协调的。为此,本文主要回答的问题是:维权与维稳之间是如何错位的?造成维权与维稳之间错位的原因是什么?两者之间又如何归位?